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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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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docx

    1、DB3405马鞍山市地方标准DB3405TXXXXXXXX城市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技术导则Technicalguidelinesforverificationsurveyingofurbanundergroundpipeline(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刖S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根据马鞍山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多测合一”的要求,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应根据测量内容及测量时序统筹安排,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成果资料应共享利用,避免重复测量。依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

    2、制定本导则。本导则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控制测量;5.管线点测量与调查;6.地下管线核验测量;7.地下管线竣工测量;8.综合管廊竣工测量;9.带状地形图测绘;10.地下管线数据处理;11.成果质量检查与提交。本导则由马鞍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由马鞍山测绘技术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导则在执行过程中,请将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至编制单位,以便进一步做好修订完善工作。(联系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永丰路66号,邮编:243000,邮箱:mascjdag)主编单位:马鞍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服

    3、务中心)参编单位:马鞍山测绘技术院有限公司、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人员:徐腾、石晓升、程孝军、盛业奎、张文可、张秀智、俞亚磊、吴向峰、许元忠、谷中杰、吴松。审查人员:1总则12术语和符号22.1 术语22.2 符号23基本规定33.1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内容33.2 测量基准与精度要求43.3 技术准备54控制测量64.1 一般要求64.2 平面控制测量64.3 高程控制测量75管线点测量与调查85.1 地下管线点设定85.2 管线点平面与高程测量95.3 地下管线属性调查96地下管线核验测量116.1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相关要求116

    4、2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报告编制127地下管线竣工测量137.1 直埋管线竣工测量相关要求137.2 非开挖管线竣工测量相关要求157.3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报告编制178综合管廊竣工测量208.1 一般要求208.2 综合管廊调查208.3 综合管廊测量208.4 综合管廊测量报告编制219带状地形图测绘2310地下管线数据处理2410.1 一般要求2410.2 地下管线数据库建立2411成果质量检查与提交2511.1 成果质量检查2511.2 成果提交25附录A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安全保护规定27附录B地下管线类别、代号、代码及颜色表28附录C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成果表29附录D地下管线竣工

    5、测量成果表30引用标准名录311总则.o.为统一我市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的技术要求和成果报告样本,保证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成果质量,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马鞍山市地下管线核验测量、竣工测量、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更新。1.0.3马鞍山市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规戈U定位点planningcontrolpoint规划部门在审批图纸中明确标注的坐标点,是用于确定地下管线空间规划位置的坐标、间距和高程值及其属性信息的总称。2.1.2 管线点surveyingpointofundergroun

    6、dpipeline地下管线测量过程中,为准确描述地下管线的走向、特征和附属设施信息而设立的测点,包括规划管理用于确定地下管线空间规划位置的规划定位点和管线有关特征点。2.1.3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UndergroUndPiPelineVerifiCationSUrVey在地下管线铺设后覆土前(或非开挖管线使用前),根据地下管线规划定位点进行跟踪测量、比对与其条件的差异,并提交规划核验测量成果的过程。核验测量即指为地下管线规划核实提供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报告的工作,也称规划核实测量或规划验收测量。2.1.4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UndergrOUndPiPeIineComPIetiOnSUrVey在地下管

    7、线铺设后覆土前(或非开挖管线使用前)跟踪测量其空间位置、在地面工程竣工后补充测量其地面高程(埋深)及附属设施(附属物)的空间位置等,同时采集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附属物)属性信息,按相关数据标准生成数据文件并提交测量成果的过程。2.1.5 非开挖管线trenchlesspipeline指不开挖地表或以最小的地表开挖量铺设的各种地下管线,包括顶管法施工、微型隧道法施工、定(导)向钻孔机穿越施工等技术工艺铺设的各种地下管线。2.1.6 综合管廊utilitytunnel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管线的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分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和缆线管廊。2.2 符号CORS卫星定位连续运

    8、行基准站系统(ContinUoUSOperationalReferenceSystem)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NavigationSatelliteSystem)GI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RTK实时动态定位技术(RealTimeKinematic)3基本规定3.1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内容3.1.1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工作内容包括技术准备、控制测量、地下管线点测量、核验测量报告编制、成果质量检查与提交;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工作内容包括技术准备、控制测量、地下管线点测量、带状地形图测绘、地下管线数据处理与数据库建立、竣工测量报告编

    9、制、成果质量检查与提交。3.1.2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的对象为新、改、扩建埋设于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综合管廊等各类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3.1.3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内容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内容管线类别核验测量内容竣工测量内容备注给水规划定位点全测原水、输水、中水、消防水、绿化水排水规划定位点全测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燃气规划定位点全测煤气、天然气热力规划定位点全测电力规划定位点全测供电、路灯、交通信号灯通信规划定位点全测电信、移动、联通、军用、公安通讯、信息管网、电力通信、有线电视工业规划定位点全测综合管廊规划定位点廊体、

    10、附属设施及管线进出管廊点位其他不明管线规划定位点全测注:不明管线是指竣工测量时不能确定管线用途或权属的预留(埋)管线。3.1.4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的管线点应是规划定位点;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的管线点应是地下管线特征点(起止点、交叉点、转折点、分支点、变径点、变坡点、变材点、入户点及新旧管线衔接点等)以及地下管线附属设施(检修井、阀门、流量箱等)的特征点。3.1.5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现场记录方式可为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纸质记录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笔填写清楚,电子记录方式应符合规定的格式;所有记录(包括影像图片)应齐全正确、清晰,不得随意更改。3.1.6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成果资料应分别

    11、按文字、表格、图纸、数据分类整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应保持一致。3.1.7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仪器时,应满足本导则的相关要求。3.1.8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和成果资料的保密。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安全保护要求见附录A。3.2 测量基准与精度要求3.2.1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的坐标系统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确需与原地下管线坐标系统保持一致而采用其他坐标系统时,应建立其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转换关系。3.2.2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的高程基准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确需与原地

    12、下管线高程基准保持一致而采用其他高程基准时,应建立其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转换关系。3.2.3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的管线图分幅宜与原管线图分幅标准保持一致;根据工程需要可采用矩形分幅或带状自由分幅。3.2.4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以中误差作为衡量测量精度的标准,以二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3.2.5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覆土前能够直接测量地下管线顶(底)高程的管线点,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应不大于50mm、高程测量中误差应不大于50mm3.2.6 明显管线点的埋深量测可采取一次或分段量测,分段数应不大于3。明显管线点的埋深量测精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明显管线点的埋深量测精度

    13、埋深/m量测方式中误差mm适用条件5一次直接量测25在地面能观察到管顶(底)且用钢尺能直接量测分段量测累加W25匚虽地面能观察到管线出露但无法从地面直接量测,如通讯人孔等大型窖井5一次或分段量测50大口径深埋排水管道,电力隧道等注:1.其中n为分段数;2.分段量测的原始记录应保存。3.2.7 地下管线覆土后采用先物探后测量的方法进行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地下管线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探查中误差以及非开挖管线点的探查精度应符合以下要求:地下管线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探查中误差应不大于0.05h;地下管线隐蔽管线点的埋深探查中误差应不大于0.075h0注:其中h为管线中心埋深,单位为毫米,当h小于100

    14、Omm时以100Omm代入计算。3.3 技术准备3.3.1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技术准备包括资料收集、实地踏勘、沟通协调、方案编制、技术交底等。3.3.2 资料收集内容宜包括规划审批的规划定位点、周边已有地下管线图、地下管线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资料、技术说明、平面与高程控制资料以及合同要求等。3.3.3 测量单位应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实地踏勘核实,包括已有控制点的损坏情况、测量通视情况、已有地下管线资料的现势性等。3.3.4 测量单位应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沟通协调,掌握地下管线施工埋设计划,确定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的具体时序,在地下管线铺设后覆土前实地测量管线点的平面坐标

    15、高程和断面规格,并调查其属性信息。3.3.5 地下管线不能在覆土前进行测量时,应采用栓点或交会等方法将管线点位置准确引到地面上,再实地量测管顶或管底埋深,并做出标志和填写点位明细表,待后续还原点位再进行测量。3.3.6 测量单位应组织编写技术设计,经批准后实施;技术设计应依据“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测量内容和技术要求等统一制定、分步实施。3.3.7 测量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当技术设计变更时,应重新审批和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3.3.8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采用的软件应通过测试符合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

    16、当仪器设备或软件变更时,应重新进行检校或测试并保存相关记录。4控制测量4.1 一般要求4.1.1 测量前应收集并利用城市已有等级控制点,当需要布设等级控制点时,应符合CJJ/T8的规定。4.1.2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利用的平面与高程控制点的精度应不低于图根控制点的精度要求。4.1.3 直接利用已有控制点测量管线点前应对控制点进行校核并保存校核记录,校核限差应符合表3要求。表3控制点校核限差检测角与条件角较差/”实测边长与条件边长较差的相对误差实测坐标与条件坐标的点位较差mm高差较差mm301/40005020J:注:Ln为测站数;2 .边长小于50m时,实测边长与条件边长较差应不大于2

    17、0mm;3 .n小于4时,实测高差与条件高差较差应不大于20mm。4.2 平面控制测量4.2.1 图根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光电测距导线、GNSS方法等进行施测;测量方法应符合CJJ/T8的规定。4.2.2 图根控制点宜设置固定标志,长期保存。4.2.3 图根光电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图根光电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附合导线长度/m平均边长/m导线相对闭合差方位角闭合差/测距中误差mm测角中误差/12001001/400040k1520注:1.表中n为测站数;2.导线网中结点与高级点或结点与结点间的长度应不大于附合导线长度的0.7倍;3 .图根导线长度较短时,全长绝对闭合差应不

    18、大于13cm;4 .图根导线总长和平均边长可放宽至L5倍,但其绝对闭合差应不大于26cm;5 .当附合导线的边超过12条时,其测角精度应提高一个等级。4.2.4 图根导线可同级附合一次;因地形条件限制图根导线无法附合时,可布设图根支导线,但支导线连续支点不应超过4个,总长度应不大于450m。支导线边长应往返观测,其较差应不大于测距标称精度的2倍;水平角观测首站应联测两个已知方向,其他站水平角应左右角各测一测回,测站圆周角闭合差应不大于40。4.2.5 采用GNSSRTK方法布设控制点时,应保证每点均有通视方向,其平面坐标可采用静态或动态等方法进行测量。4.2.6 GNSSRTK测量控制点可采用

    19、单基站RTK或网络RTK的测量方法进行。单基站作业时,其作业半径应满足起算点等级四等及以上的不大于6km,起算点等级一、二级的不大于3km;网络RTK测量应在CORS系统有效服务区域内。GNSSRTK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单基站作业时,基准站的位置宜选在观测条件好、距离测区近的地方,起算点应选用不少于3个均匀分布的二级及以上高等级控制点;2)施测前天线高应量取至毫米;3)开始作业前应使用同等级(或以上)的不同控制点进行校核,平面位置较差应不大于5cm;4)每点应独立观测2个测回,每测回观测历元数应不少于10个,测回间应对仪器重新进行初始化,测回间的时间间隔应超过60s,其平面坐标较差应不大于

    20、2cm,垂直坐标较差应不大于3cm,取各组观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的观测成果。4.3 高程控制测量4.3.1 图根高程控制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方法、三角高程方法或GNSS方法进行施测;测量方法应符合CJJ/T8的规定。4.3.2 图根水准应布设起算于等级高程点的附合路线,线路长度应不大于8km,应不超过两次附合,仪器至标尺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前后视距宜相等,水准路线闭合差应不大于40Jmm(L为线路长度,单位是km)。4.3.3 图根三角高程测量应起闭于高等级高程控制点,附合线路边数不应超过12条,边长宜不大于400m,附合或环形闭合差应不大于40J7mm(L为线路长度,单位为km)。4.3

    21、4 GNSS方法测定图根点高程应符合下列要求:D采用城市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的方法;2)无城市似大地水准面模型时,可采用高程拟合法,应联测不低于四等水准的高程控制点,联测高程点数应不少于5点,点位应均匀分布于测区范围,模型内符合中误差应不大于3cm,拟合高程与已知高程差值应不大于5cmo3)GNSSRTK测量应符合426的规定。5管线点测量与调查5.1 地下管线点设定5.1.1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的管线点设定应满足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对地下管线测点的需要。5.1.2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和注记内容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和注记内容表管线种类定位特征点定位点(附属物)名称测量高程位置及注记

    22、地面需测定的建(构)筑物给水一般管线点、三通、四通、弯头、直线点、变径点、变坡点、变材点、裸露点、起始点、终止点、预留口、出水口、入水口、出地点、给水接入点检查井、阀门、水表、消防栓、排气(泥)阀、水源井、通风井、窖井、预留口、进出房点、管末、未知井管”顶及地面高注记:管径水源井、净化池、泵站、水塔、清水池、水厂排水起始点、变径点、变坡点、一般管线点、拐点、三通、四通、多通、变材点、变坡点、终止点检查井、排气井、倒虹吸井、进(出)水口、雨篦、污篦、预留口、未知井管(沟)内底及地面高注记:管径/断面规格污水处理厂、净化池、排水泵站、化粪池、沉淀池、暗沟、地面出口、出口闸燃气一般管线点、弯头、管末

    23、三通、四通、拐点、变径、变坡点、变材点、裸露点、出地点、进出房点、起始点、终止点阀门井、阀门、盖堵、凝水缸、出入地、调压箱、燃气柜、未知井、通风井、伸缩器管外顶及地面高注记:管径/压力燃气站、调压站、汽化站热力直线点、弯头、拐点、交叉点、排潮口、变径、变材点、变坡点、裸露点、起始点、终止点阀门井、阀门、盖堵、出入地、通风井管”顶及地面高注记:管径热源点、换热站电力一般管线点、交叉点、上杆(引上点)、分支点、进出房点、出入地点、变材点、拐点检查井、控制柜、接线箱、上杆、出入地、配电箱、预留口、通风井、杆上变压器、地面变压器、人孔井、手孔井管顶、沟内底及地面高注记:断面规格/电压值变电站、变电室

    24、配电房、各种塔杆、电缆终端塔、配电柜、环网柜、电缆、分支箱通信一般管线点、交叉点、上杆(引上点)、进出房点、出入地点、断头点、分支点、拐点人孔井、手孔井、出入地、分线箱、放大器、电话亭、电杆、预留口、喇叭、通风井、未知井管(块)外顶及地面高注记:断面规格控制室、变换站、差转台、发射塔、塔杆工业一般管线点、弯头、管末、三通、四通、交叉点、出(入)地点、变径、变坡点、变材点、裸露点、起始点、终止点检查井、阀门、排液装置、排潮管、排污装置、各种售井、调压箱、燃气柜、排气阀、未知井、通风井管外顶、管顶、沟(道)底及地面高注记:断面规格/管径疏水箱、动力站、冷却塔、支架、加压站、锅炉房综合管廊管廊外廓

    25、角点、交汇点、分支点、变宽点、变高点、变坡点、伸缩缝点、管线预留口出入口、逃生口、投料口、通风口、管线分支口、隔断墙、照明控制室、管理房、监控室注:管线的预留口或阀门在检修井里的,按检修井表示,若在井外的则分别按预留口或阀门表示。5.1.3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的管线点设定应能够反映地下管线走向、弯曲、坡度变化等特征;直线段除了起终点外中间宜至少加设一点,测点间距宜不大于图上150mmo5.1.4 地下管线点的编号宜由管线代号和管线点序号组成,管线代号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同一管线或同一项目的管线点编号应是唯一的。5.2 管线点平面与高程测量5.2.1 管线点平面与高程测量精度应符合3.2.5的规定

    26、管线点的平面坐标测量可采用极坐标法、GNSSRTK方法等。5.2.2 采用极坐标法测量点坐标时,仪器对中误差应不大于5mm,水平角可观测半测回,归零差应不大于60;测距长度不应大于15Omo5.2.3 采用GNSSRTK测量管线点坐标时,应按照CJJ/T73和CH/T2009等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对中杆气泡应严格居中,观测历元数应大于5个;2)采用GNSSRTK测量时,流动站应在CORS系统有效服务区域内,采用单基站测量时,流动站到基准站间距离应小于6km;3)开始作业或重新设置基准站后,应至少在一个已知点上进行检核,检核较差应不大于50mm。5.2.4 当点位因施工无法直接测量

    27、时,可先测量其附近的相关点坐标,量取相关尺寸推算待测点的坐标。5.2.5 管线点高程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方法、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或GNSSRTK方法测定,应采用多余观测进行检核。526使用水准测量方法测量管线点高程,当管线测点密集时,可采用中视法。5.2.7 管线点平面坐标、高程均应计算至毫米,成果可取至厘米。5.3 地下管线属性调查5.3.1 地下管线的属性调查宜与地下管线点测量同时进行。5.3.2 地下管线属性调查宜根据建设方提供的管线设计和施工资料,实地进行核实和调查,应重点核实和记录地下管线施工有变动的信息,并绘制相应的示意图。5.3.3 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属性信息,包括管径、管材、断

    28、面规格、缆线根(孔)数、分支、上(下)杆、埋设日期、权属(管理)单位以及地下管线改建等信息应实地调查、量测、记录。5.3.4 地下管线属性调查内容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地下管线属性调查内容表管线类别埋深断面规格载体特征材质管块(孔数)电缆(根数)点特征构筑物附属设施管偏权属单位调查日期建设年代外顶内底管径宽Xl三J压力/电压流向给水一一一一一排水管道一一一一沟道一一一一一燃气一一一一热力直埋一一一一沟道一一一一电力直埋一一一管块一一一沟道一一一通信直埋一一一一管块一一一一沟道一一一一工业沟道一一一一管道一一一注:表示应查明的项目;表示宜查明的项目;一表示不需查明的项目。6地下管线核验测量6.1

    29、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相关要求6.1.1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是在地下管线施工覆土前跟踪实测其管线及其附属物的平面坐标、高程、断面规格以及调查管材等属性信息,从而核实地下管线规划审批的条件。6.1.2 作业前应收集和了解规划条件、规划定位放线测量资料等。6.1.3 地下管线难以在覆土前直接进行测量时,可采用栓点或交会等方法在覆土前确定管线点的几何相对位置、确定相对高差,覆土后恢复确定其地面投影位置,然后测量计算出其空间坐标。6.1.4 地下管线规划定位间距难以直接测量时,可测量相关坐标或边长,内业解算得到间距值。6.1.5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应将实测数据与规划审批的定位条件、条件点坐标、间距及高程等资料

    30、详细比对,计算出差异。6.1.6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工作流程可参考图1:图1地下管线核验测量工作流程图6.2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报告编制6.2.1 地下管线核验测量外业结束后应根据观测记录、规划定位点等资料整理编制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报告。6.3 .2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来源、规划信息、测绘目的、已有资料利用情况、项目工作量、项目组织等);2)作业依据;3)作业方法(包括控制测量、地下管线点测量和数据处理);4)质量控制;5)成果内容说明;6)成果表(包括控制点成果表、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成果表);7)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成果图。6.4 .3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成果表应包含下

    31、列内容:1)点号或点名、点间距离、坐标、高程等;2)实测值、规划许可值及二者的差值,较差超过规划许可的数字应标注突出醒目,可采用彩色或配注有关文字说明等方式予以区别;3)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成果表见附录C。6.2.4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成果图应符合下列要求:1)所使用的地形底图应符合地形图相关要求,图幅范围一般包括相邻第一排建筑物或市政道路或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不小于30m;2)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成果图幅面可选用A3、A4等,可根据管线的长度设计核验图的比例尺,比例尺的分母宜为整百数;3)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成果图宜与规划许可证附图相对应,内容宜应包含与规划定位条件对应的管线点及其附属物,与规划条件无关的地物

    32、可适当取舍,应标注用地红线、道路红线、河道蓝线、轨道橙线等相关规划控制线;4)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成果图中应注明实测数据、规划许可的定位数据以及二者的较差,较差超过规划许可的数字应标注突出醒目,可采用彩色或加括号或配注有关文字等方式予以区别;5)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成果图宜标注地下管线与四至关系、与周边管线的衔接等;6)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成果图各种文字、数字注记不得压盖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符号;管线线上文字、数字注记应平行于管线走向,字头应朝向图的上方,跨图幅的文字、数字注记应分别注记在两幅图内。7地下管线竣工测量7.1 直埋管线竣工测量相关要求7.1.1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是为新、改、扩建埋设于地下的给水

    33、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综合管廊等各类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平面坐标、高程、断面规格以及调查管材等属性信息。同时,为了保证管线的连续性,与埋地管线相连的架空管线也要测量。7.1.2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应在地下管线覆土前跟踪测定管线点的平面坐标、高程和断面规格,并调查其属性信息,在道路等地面工程竣工后补测地下管线点的地面高程(埋深)、附属设施等信息。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当覆土前不具备测量条件时,可采用“栓点测量”的方法,在覆土前设置管线待测点,将设置的位置引到地面上,量取深度,并绘制点之记、覆土后再测量。7.1.3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应充分利用地下管线核验测量成果、地下管线施工图等资料。

    34、7.1.4 排水管道竣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排水管道测量管道中心的平面位置和管内底高程;2)排水箱涵的宽度不大于2m时应测量中心线平面位置和箱涵内底高程,并记录断面规格;宽度大于2m的测量外边界位置和箱涵内底高程,并记录断面规格;3)窖井测量井盖平面位置、高程、规格和材质,记录客井各方向管道的埋深、管径(或断面规格)、连接方向和材质;4)雨水算测量井盖中心点坐标、高程及其方向,长度大于2m时应按其实际长度测量。7.1.5 给水、燃气、热力、工业等管道的竣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测量管道中心的平面位置和管道外顶高程并记录管径和材质,管径和材质变换处应加测变径点和变材点的平面位置和高程;2)

    35、管沟应测量外顶平面位置和埋深并记录断面规格、材质;3)由表前掣、水表、截止阀组成的水表,管线点应设置于水表上,以水表符号表示;4)近距离内排列两个及两个以上水表或煤气调压器的,宜实测水表组或调压器组的外围边线,管线点设置于几何中心上,并于外围边线上设置管线点,管线点备注栏标注“水表组”或“阀门组”。7.1.6电力、通信等管线的竣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直埋电缆测量管线中心的平面位置、外顶高程,记录根数。电缆分支处应加测分支点的平面位置和高程;2)电力、通信等套管应测量套管中心的平面位置和管顶高程,记录检修井各连接方向的总孔数、断面规格和材质;3)电缆管沟应测量其平面位置、管沟内底高程并记录材

    36、质和断面规格;4)电缆出地面,应测量管线出地处的平面位置和高程,以上杆符号表示,调查表备注栏注明“出地”;当电缆上墙进入建筑物时,应测出电缆进入点的平面位置;5)通信等套管的断面规格为宽X高,量至套管的外径,对不规则的套管量测其外包络尺寸;6)电力及其它管道测量的平面位置为管道外顶中心位置,埋深为上顶到地面的距离,套管和直埋电缆均以上顶计。综合管道(沟)内的管线应分别测量其平面位置和埋深,电缆埋深以最上一条到地面的距离为准;7)路灯线偏离路灯柱敷设时,路灯杆及路灯线的位置宜分别实测表示;路灯杆中心偏离路灯线由不同入口进入时,在路灯线拐点处应分别设置管线点。7.1.7 多管并排、同沟埋设两条及以

    37、上管线,且管与管之间的水平间距小于0.5m时,可把该组管当整体处理,管线点设置于管线组的几何中心,沟的断面规格为地下管线最外两侧的宽度和高度,在备注栏注明各管管径、压力和管线根数。7.1.8 地下管线附属物竣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下管线附属物按“依比例”和“不依比例”两种方式测量,边长大于等于2m的依比例测量,测量其外围实际范围;边长小于2m的,按不依比例测量,测量附属物的几何中心点;2)阀门、流量箱、消防栓、排水器等应测定其几何中心的平面位置和与管道连接处外顶的高程;3)检修井应测量井盖几何中心的平面位置和高程;4)倾斜井盖的测点宜设置在井盖中心点,双层井盖的测点宜设置在地面井盖的中心

    38、点;5)一井多盖时,管线点应设置于管线与井边缘的交点处,管线点用测点符号表示,管线成果表中填写井边点;6)当管线中心与窖井中心不一致,间距不小于0.4m的,应实测窖井位置,在井盖几何中心旁边管线的正上方设置管线点,该点用管线测点表示。管线点成果表的“附属物”栏填“客井”,且“备注”栏加“井偏”。7.1.9 竣工测量的地下管线与周边既有地下管线有衔接关系的,应进行地下管线空间位置与属性信息的接边;新旧管线相接时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调查旧管线属性及连接关系;2)通信、电力、排水等接旧管处为鲁井的,应测至鲁井,其它管线应测至既有管线明显点,直至与既有管线相接;3)当新测管线与既有管线的空间位置

    39、接边误差超过2倍中误差时,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7.1.10 因施工原因未能在覆土前测量的地下管线点,可采用物探测量的方法进行补测,物探测量方法及精度应符合CJJ61的规定。7.1.11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工作流程可参考图2:已有成果资料核实“接受委托管线探测、调查。图2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工作流程图内业处理。成果资料”委托单位“管线点坐标高程计算,管线图、表、库第三方全过程监哈7.2非开挖管线竣工测量相关要求7.2.1 非开挖管线核验与竣工测量应跟踪施工进度,依据顶管施工标记及时探测钻孔轨迹,拖拉管施工完成或套管穿线后应及时采用物探法或惯性定位法测量,测量精度应满足CJJ61的规定。7.2.2 非

    40、开挖管线测量选用下列方法:1)当埋深小于5m时,可采用物探法等方法进行测量;2)当埋深大于5m或由于电磁干扰或地质条件等影响而不具备物探测量条件时,宜采用惯性定位法。7.2.3 采用掘进机法、盾构法等微型隧道法技术工艺施工的管道,可采用导线测量的方法测量平面位置和高程,应符合下列要求:7.2.4 量时,应从地面控制点经入口将导线引入施工场地,每次测量前均需对上次设置的固定测量点进行校核。控制点校核限差应符合4.1.3的规定;2)在管道管线安装过程中,每间隔30In至50m时,应进行一次支导线测量,并至少设置一个固定测量点,固定点应设置在管道弧顶或弧底中心位置,每100m至12Om需进行一次复测

    41、支导线测量,限差应符合CJJ/T8的规定;3)隧道贯通后,应与出口地面控制点进行联测,形成附合导线,并对导线进行平差,取平差后的平面坐标和高程作为最终结果。7.2.5 采用惯性定位法测量时,应实测管道的入口、出口的三维坐标,即管线起终点坐标。起终点为管口,采用管顶平面坐标作为管口平面坐标,管顶高程减去管道外半径作为管口高程。起终点三维坐标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顶三维坐标采用GNSSRTK方式直接采集的,应符合CHyT2009的要求;2)管顶三维坐标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方法或其他方法采集的,应符合CJJ/T8的规定。7.2.6 采用惯性定位法时,惯性定位仪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平误差(m)不大于

    42、0.2+Dx0.15%,其中:D=L-100,L为管道长度,单位为米,当L100m时,D取为0;2)高程误差(m)不大于0.25+D0.2%,其中:D=L-100,L为管道长度,单位为米,当L100m时,D取为0;3)防水等级宜达到IP68,可在20m水下连续工作4h以上。7.2.7 采用惯性定位法测量时,应满足下列条件:1)管道应清理干净,无障碍物;2)待测管道中宜事先穿好牵引缆线,用于外部牵引测量;3)当管道过长时,应至少每Ikm增加一个位置控制点。7.2.7使用惯性定位法对管道进行测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D测量前应检查惯性定位仪是否状态完好、连接正确;2)惯性定位仪测量前应初始化:仪器调

    43、整到正确的姿态,并静止不少于IoS的时间。静止时应远离交通主干道等产生较大振动源;3)同一条管道宜重复测量两次以上;4)测量过程中,惯性定位仪的运行速度宜控制在0.5ms至3ms区间;5)测量过程需要做详细记录,包括测量时间、测量方式、测量人员、仪器型号等;6)测量的起止点应明确标识,并实测其三维地理坐标。坐标轴方向应与所用仪器、软件规定一致;7)测量完成后,应及时下载数据至上位机,并做好工程记录。7.2.8测量结束后应对数据进行预处理,数据预处理需使用仪器专用的配套软件,并按下列要求判断测量的有效性:1)当两次测量的重复性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时,认定测量有效;2)当两次测量的重复性超出指标范围时

    44、应补充测量数据,直到满足要求为止。7.2.9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使用仪器专用的配套软件进行数据处理;2)将往返区分开,并注意往返时仪器是否调头;3)在处理电力或者通信可能有多孔数据时,要分别处理;4)输入的里程系数正确(一般里程系数标记在相应里程轮上)。7.2.10对各组测量数据逐一进行处理,处理合格的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1)起点坐标应采用静止的第一点坐标;2)终点坐标应为X轴或丫轴最大数值点坐标,或为静止后返回的第一点坐标;3)正确输入满足727要求的管线出入口三维坐标,将数学坐标系数据转换到测量坐标系;4)需保留至少2条符合测量精度的数据。2条数据的最大差异量应满足:标定精度X管长L。5)将满足要求的合格数据进行合并处理,求取平均值,作为最终成果数据。7.2.11非开挖管线竣工测量应提交地下管线三维轨迹测量数据、相应的平面图和纵断面图等成果。成果输出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照要求在0.0Im至Im之间设定采样间隔输出轨迹数据;2)输出CAD图、表格和文本等格式的成果;3)输出测量数据的三维和二维视图;4)输出惯性定位仪数据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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