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文库! | 帮助中心 三一文库31doc.com 一个上传文档投稿赚钱的网站
三一文库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工作总结>
  • 合同范本>
  • 心得体会>
  • 工作报告>
  • 党团相关>
  • 幼儿/小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经济/贸易/财会>
  • 建筑/环境>
  • 金融/证券>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合同范文】工程造价咨询合同[1].docx

    • 资源ID:64014       资源大小:20.38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4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4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合同范文】工程造价咨询合同[1].docx

    第 1 页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1 特征码 lxxsiqpMsTraTIlJUsBN 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以下简 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 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 件。 第 2 页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 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 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3 页 XX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 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 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 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 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 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 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 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 第 4 页 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 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 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 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 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 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 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 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 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 第 5 页 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 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 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 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 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 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 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 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 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 第 6 页 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 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 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 14 日 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 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 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 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 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 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 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 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 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 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 第 7 页 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 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 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 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 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 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 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 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 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 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 第 8 页 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按交通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XX)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1)工程概算编制(审核): / (2)工程量清单编制: / (3)标底编制: (4)工程预(结算)算编制: / (5)竣工结算审核: / (6)工程造价签定: / (7)其他: /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 供时间:签订合同后 2 天内提供全部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 5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 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 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20%,由委托人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 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进一步追索. 第 9 页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 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按 3.2 万元包干.项目工程预算财政 审核完成后 14 天内一次性转账支付.以上酬金已包含咨询人履 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支出,咨询人收款同时开具发票,税金由咨 询人自理,税金须在晋江交纳.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 金:无.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 金:无.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转帐 支付酬金,按 人民币 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 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 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委托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加协议条款: (1)合同签定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的 退还时间为项目工程预算财政审核完成后无息退还.(2)中标单 位应在招标人提供相关图纸资料 7 日内提交最高限价初稿,12 日内提交最高限价定稿,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 证金. (3)如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未能尽职尽责,最高限价文件粗制滥 第 10 页 造造成重大偏差,咨询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委托人视其情节轻重 有权终止合同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履约 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进一步追索. (4)咨询人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严格做好标底保密,不得向第 三人泄露,亦不得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如因上述不正 当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咨 询人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行为的咨询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注意事项

    本文(【合同范文】工程造价咨询合同[1].docx)为本站会员(来看看)主动上传,三一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

    三一文库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