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通知.2021年523号文件.2021年523号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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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住建厅江 西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江 西 省 财 政 厅 江 西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江 西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江 西 省 水 利 厅赣发改公管2021 523 号文件关于印发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 专家管理细则(修订)的通知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 输局、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分中心,各有关单位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精神,我们 重新修订了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汀西省发展改革委1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水利厅2021 年7月5日一 2 江西省综合评
2、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修 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队伍的管 理和建设,规范评标专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 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评审)专家(简称评 标专家,下同)的征集、聘用、培训、考核和解聘等活动适用本 细则。第三条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行政监督部门负责评标专家的管理工 作,制定评标专家管理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评标专家的征集、 聘用、培训、考核和解聘工作。第四条 各
3、级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评标专家的评标 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将本 部门作出的评标专家奖惩信息及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 交易服务平台。 3 第五条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场所内评标活动提供见 证服务,利用监控视频等记录评标过程并存档备查。第二章 征集和聘用第六条 省级行政监督部门会同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部门联席 会议办公室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征集公告,公告内 容主要包括申报条件、申报流程、资格审查和培训考核等。第七条 评标专家专业设置执行国家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 类标准。按照政府采购、房建和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 和省重点工程等行业分类进行申
4、报。第八条 申报人应当符合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 家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并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 用办公软件,适应电子评标需要。第九条 申报和聘用程序(一)申报人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评标专家管理系 统(以下简称专家管理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选填评标专 业,在线提交申请。打印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 表(见附件1),将申请表及其附件送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传扫描件至专家管理系统。(二)省级行政监督部门组织已通过审核的专家候选人参 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考试,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部门联席会议办公 室组织法律法规等综合知识培训考试。 4 (三)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5、部门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新入库评 标专家名单。(四)新入库的评标专家办理专家 CA 数字证书,登录专家 管理系统签署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信用承诺书(见 附件 2),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根据需要自行下载 电 子 聘 书 。第十条 评标专家申请新增同行业评标专业的,应将相关证 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专家管理系统,经行政监督部门审核通过后 由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部门联席会议确定入库。评标专家申请新增跨行业评标专业的,按新专家入库流程申 报 。第十一条 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记录评标专家个人基本 信息、培训考核情况、履职表现、奖惩情况等内容。评标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登录专家管理系统 办
6、理变更。涉及联系方式、住址等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的,由专家 本人在专家管理系统自行修改。/涉及工作单位等可能影响评标公 正性,以及证明评标专家能力或影响评标专业的信息变更的,需 将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专家管理系统,由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后变更 。第十二条 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届聘期三年,聘期届 满前三个月,评标专家可以在专家管理系统申请续聘,经培训考 核合格后继续聘用。 5 第十三条 评标专家因身体、工作等原因暂时无法参加评标 工作的,可以在专家管理系统中申请暂停评标。第十四条 评标专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动予以解聘 (一)聘用期满,未提出续聘申请的;(二)聘期内年龄达到70 周岁的;(三)上一年
7、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 第三章 培训和考第十五条 评标专家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情况记入 专家管理系统信用档案,并作为专家考核、续聘依据。第十六条 评标专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 核实行“一标一评”,由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于每次评标结束后 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配合下,登录专家管理系统填写江西省 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现场行为记录表(见附件3),对评 标专家在评标现场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年度考核在日常考核基础上,结合评标专家出勤率和培训考 核等情况进行,根据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年度考核评分说明(见附件 4)计算评标专家年度考核得分。年度考核得分9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0
8、 分(含)以上 95分以下的为合格; 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扩展知识】甲乙丙三位专家年度考核得分分别是85分、75和65分,那么甲乙丙的考核等级是:甲乙为合格,丙为不合格(将被取消专家资格)。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的专家,由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部门联 席会议研究决定在本年度考核成绩上给予加10分的奖励(一)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 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提出书面建议或意见被采纳的;(二)检举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 有关方面查证属实的;(三)被行政监督部门通报表彰的;(四)有其他突出贡献的。第十八条 评标专家日常考核情况每个季度进行汇总统计,年度考核于次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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