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选举工作方案(共1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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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共16篇)目录篇一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2篇二2025年基层党支部三年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20篇三、村(社区)班子届中分析评估工作情况报告24篇四、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27篇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33篇六村(社区)班子届中分析评估工作情况报告41篇七支部书记换届选举三年工作总结42篇八村(社区)班子届中分析工作情况报告48篇九2025年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工作总结50篇十、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54篇十一、村两委班子届中评估报告63篇十二、2025年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工作总结67篇十三、村(社区
2、两委”班子运行情况分析研判材料.68篇十四、2025年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工作总结71篇十五、村(社区)班子届中分析工作情况报告73篇一、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根据全省、全市、全县的统一部署,2022年12月至2025年3月底,全镇村(社区)党组织、第十一次村民委员会和第十次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同步进行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是村(社区)“两委”任期3年改5年、与省市县乡同步开展的首次换届,也是“两个大局”交织、”两个百年”交汇、”两个五年规划”交接的关键时期换届,意义重大、关系全局、影响深远,要求很高。为认真做好
3、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祁东县委办公室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祁东县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抓好换届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
4、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相结合,提出好思路、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和谐”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原则。此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2022年12月启动,2025年1月中旬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2月上旬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3月底前全面
5、完成。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切实保证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自觉维护党章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依规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因村(社区)施策,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平稳进行。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一)严格人选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
6、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原则,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坚持干中选、选中干,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社区)干部,致富带富能力不强、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应继续提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对党不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
7、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尚在有关任职影响期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黄赌毒活动,组织、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有组织、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参与聚众闹事、违法信访的,以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被处理的;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不服从安排、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本届任期内考核不称职、有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以及长期
8、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有截留挪用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其他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对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以外的其他受处理处分的人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根据容错纠错相关规定,对于非主观故意、因工作原因受到处分、处理的,可继续提名,但不得高于原任职务,经镇党委研究同意,报县换届办审核通过。镇党委要切实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有关
9、具体情形,并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将其写入选举办法。镇党委要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初步审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和宣传、统战、司法行政、农业农村、信访、卫健等部门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将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及时取消资格。(二)合理设置“两委”职数。村干部职数一般核定为3至7名,其中,人口100O人以下的村为3名,人口100O至3000人的村为4至5名,人口3000人以上的村为5至7名;并村改革中三个及以上村合并且人口达5000人以上的建制村可配7至9人;社区干部职数一般核定为5至9名
10、集体经济发达、村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村和辖区人口较多、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1至2名。全镇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名;村(社区)党总支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村民委员会委员一般由57人组成。换届后百吉村村“两委”职数7名,牙泉村、同福村村“两委”职数6名,其余各村村“两委”职数5名,和桑榆两个居民委员会“两委”职数分别为5名。大力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引导、鼓励、支持村(社区)党组织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三)积极稳妥推行村(社区)主职一肩挑”。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在具备条件的
11、地方积极稳妥地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社区)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党组织书记人选。下派比例应严格控制。(四)优化班子结构。着眼事业需要和长远发展,非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提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新进“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在50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继续提名的年龄一般在57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仅限原”一肩挑”人员),经县
12、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社区“两委”班子人选年龄要统筹考虑,大力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社区“两委”新提名人选,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村党组织书记提名人选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注重选配35岁左右的村(社区)主职,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懂电脑技术的年轻干部。要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确保村(居)妇联主席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至少有1名以上女性成员、每个乡镇(街道、管理处)有1名以上女性村(社区)主职,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
13、实行村级班子成员任职回避,村(社区)”两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五)拓宽选人视野。要逐村(社区)研判分析,多渠道摸排找准最佳人选,把党性原则强、工作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人选出来。对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中选拔,也可从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选拔,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出领导岗位或退休公职人员中选拔(此类人员不受提名年龄限制)。对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
14、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对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现任社区“两委”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员、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也可从居住在本社区的退休人员中选拔。要适应城镇治理需要,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注重吸收驻社区党员民警、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业主等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副书记,兼职委员不占社区“两委”成员职数。三、依法依规组织换届选举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一)前期准备(2022年12月10日前)1 .抓好村级
15、财务清理审计。镇财政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社区)“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除规定的审计内容外,群众反映集中、普遍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也要进行审计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财务清理审计结果要作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未完成村级财务清理审计的,暂缓启动换届选举工作。审计周期(2022年7月31日)结束至换届之前,村(社区)新产生的财务收支,也要一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10月底前)2 .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和重点难点村(社区)。对排查出来的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要坚持分类施策,确保在换届前整顿到位。对问题较多、选
16、情复杂的村(社区),镇党委要制定工作预案,采取”一村(社区)一策”的办法,扎实开展集中整顿,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选举前。(10月底前)3 .调整优化组织设置。根据党员人数变化情况,在换届前合理调整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原则上,党员50人以上的村(社区),要设立党总支。针对部分社区涉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之后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情况,要加强分析研判和工作统筹,已经完成人员接收或是条件成熟可在换届之前完成接收的,要在换届之前优化组织设置,并妥善做好换届工作;条件暂不成熟、尚未完成人员接收的,待本轮换届完成后,再抓紧推进。(11月底前)4 .开展调查摸底和分析研判。结合开展”三级干部下沉、调研村
17、级换届”活动,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逐村调研分析,切实做到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6个清楚”,尤其是要摸准吃透选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社区),逐村(社区)建立工作台账。(12月10日前)(二)部署启动(2022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5 .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镇党政联席会议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要摸清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现状、乡风社情、舆论动态等底数,特别是对涉及合并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和群众的“合心”问题,要
18、认真分析、研究对策。对矛盾突出、选情复杂的村(社区),乡镇要制定工作预案,采取”一村(社区)一策”的办法,实行先整顿、后换届。各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要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12月13日前)6 .加强换届选举业务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培训县乡两级负责选举工作人员和派驻乡镇(街道、管理处)督查指导组成员,使他们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乡镇要重点做好包村(社区)干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提高实际操作水平。未开展培训的,不得匆忙组织选举。(12月13日前)7 .
19、制定推荐方案。镇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研究“两委”成员职数(包括交叉职数),制定候选人产生办法,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备案。(12月13日前)8 .推选村(居)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每个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原则上,2000人以上的村不得少于60名代表。同时为了便于召集会议,一般以不超过100名为宜。居民代表按每20户至50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居民小组推选2至3人。每个居民委员会代表数在50100人左右为宜。妇女代表名额要明确分配到各村(居)民小组,确保女性代表占村(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居民代表中应有驻社区单位代表。并村改革新的建制村的村民代表数,
20、应按原建制村相对平衡的原则分配名额,保证人数较少的原建制村和自然村都有村民代表。村(居)民代表的推选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按票数从高到低产生,每户只能推选1名村(居)民代表。依法按程序把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推选为村(居)民代表,提倡推选党员为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确认后,应登记造册,报乡镇和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并向全体村(居)民公布。(12月16日前)9 .成立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在村(居)党组织主持下,由村(居)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并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把组织上安排兼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上级下派的第一书记”、非
21、交叉任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德高望重的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其他优秀党员,依法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把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推选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副主任,把优秀党员选民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旗帜鲜明地把党的领导贯穿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全过程各方面,强化党组织对换届工作的主导权。(12月16日前)10 .报送换届选举请示。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大会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文件、布置会场等工作任务。(12月16日前)11 .组织好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工
22、作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具体负责。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在选民登记前公布选举日,以选举日为准,将本村(社区)年满18周岁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居)民纳入选民范围。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选民名单: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从事村务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居民委员会选举,选民登记的对象是:户籍在本社区并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居民;户籍不在本社区,选派到社区工作,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
23、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社区工作者;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乡镇、村(社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防止重登、错登、漏登。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12月20日前)(三)确定人选(2022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6日前)继续深化完善“两推一选”制度,进一步规范推荐测评程序,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号召力,确保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相统一。12 .开展民主评议和测评、党员和群众推荐。组织召开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
24、会议,对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和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意向人选,做到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体现党员群众意愿。镇党委要派人到场指导。推荐结果向镇党委报告。(12月21日一22日)13 .提名村(居)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由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直接提名,即以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由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按照规定的职位、职数和资格无记名投票,得票多者即为提名候选人。提名结束后,应按获提名票多少顺序,公布全部提名人名单和得票数。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应根据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布的提名办法,由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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