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海事局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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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海事局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热带气旋方针,通过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切实做好防热带气旋工作,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保障辖区安全形势稳定。1.2编制依据交通运输部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程序(试行)、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广东海事局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珠海市防风工作预案等。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珠海海事局辖区防热带气旋工作。1.4工作原则防应结合,减少损失。防应结合:“防”是指做好热带气旋的预警工作,落实防热带气旋的措施,减少热带气旋引发海上突发事件的可能;“应”是指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反应对海上遇险人员和船只进行救助
2、减少损失。防应并重,有效救助。2.组织机构与职责2.1. 设立珠海海事局防热带气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副局长成 员:指挥中心、办公室、督察处、监管处、党群工作部、执法支队、海事公安第四派出所负责人。2.2.防台领导小组下设防台办公室。防台办公室设在局指挥中心,负责防热带气旋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2.3.内部分工及职责2.3.1.防台领导小组1.根据广东海事局、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市政府(市三防指挥部)和珠海市海上搜救分中心等上级机关对有关防热带气旋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防台工作,检查局属各单位落实防热带气旋工作情况,统一领导全局的防抗热带气
3、旋工作。2.决定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响应等级)和关闭。3.召开防热带气旋工作会议,部署具体防热带气旋措施。4.根据辖区应急情况需要,对防台力量和防台物资进行调配。5.针对辖区在防台抗台中出现的较大险情和影响较大的有关情况,审定抢险方案和解决办法。6.推荐和决定对在防台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不服从指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相应责任。2.3.2.局属各单位 1.根据防台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研究、部署、落实本辖区(单位)防台工作,负责统一领导本辖区的防台工作,直接对防台领导小组负责。2.及时向防台领导小组反映防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掌握辖区应急救
4、援力量特别是救助拖轮的部署情况,当辖区发生险情时,及时按照局指挥中心的要求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珠海海事局启动III级应急响应或接到局指挥中心的通知后,各海事处要立即向局指挥中心上报防热带气旋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在随后的防台过程中(含台风过境当日),每天1600时前上报一次;珠海海事局启动II级应急响应后,各海事处要在4小时内向局指挥中心上报海事处辖区船舶防热带气旋情况表(附件3),并在珠海海事局启动I级应急响应或接到局指挥中心的通知后1小时内上报一次。 4.负责本单位办公楼和办公场所防台工作。5.及时报道防台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6.按要求做好防台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2.3.3
5、防台办公室1.贯彻防台领导小组的指示,具体研究、部署辖区的防台工作。2.建立和健全与广东海事局、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珠海市三防指挥部、气象部门等单位和珠海市海上搜救分中心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制度。3.收集、分析热带气旋信息,做好记录和跟踪,掌握其动态,发布预警信息,并及时向防台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4.及时将启动(关闭)防台应急响应的信息通报领导小组成员和各海事处。5.督促有关单位报送防台措施落实情况、救助拖轮的部署情况。6.防台期间发生紧急事件时,经防台领导小组同意,指挥、调动全局应急人员和物资参加抢险行动。7.协调防台领导小组成员参与防台值班工作。8.及时将局防热带气旋情况统计表上报广东
6、海事局总值班室,负责做好防台工作总结并按要求报送上级有关单位。2.3.4.办公室1.通过政务信息等适当形式向有关单位及领导汇报我局防台工作情况。2.确保防台用的网络畅通、通信设备正常使用。3.检查本局车辆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保障应急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况。4.做好防台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5.负责检查本局机关大楼防台工作2.3.5.督察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船舶在防台期间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3.6.监管处1.发生险情时,负责搜集、提供当事船舶及船公司有关资料。2.为防台领导小组提供危险品船在防台方面的专业意见。3.3.7.党群工作部1.负责我局有关防台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2.负责防台
7、期间我局在抢险救灾方面的好人好事的跟踪报道工作。3.负责防台期间对我局进行采访的记者的接待工作。2.3.7.执法支队1.防台期间发生紧急事件时,按照局指挥中心的要求,及时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检查本局海巡船艇情况,及时排除故障,并配备足够的船员,保障巡航检查和应急救援用船需要。3.负责落实本局海巡船艇防台措施。2.3.8海事公安第四派出所1.负责防台期间的有关治安保障工作,协助维护水上交通秩序。2.负责防台重要应急物资运送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维护应急救助现场的治安秩序。3.预警与应急响应3.1.预警行动3.1.1.热带气旋生成后,局指挥中心及局属各单位应对热带气旋进行不间断地跟踪。3.1.
8、2.当热带气旋不断发展,有进入南海的可能,或在南海生成,或热带气旋已移入南海海面,在未来72小时内,有可能影响珠海辖区水域时,局指挥中心、各海事处应及时发布热带气旋预警信息。3.2.应急响应本预案分四级响应,I级最高;高级别响应行动包含所有低级别响应行动。3.2.1.IV级响应1启动IV级响应条件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影响珠海辖区水域;或局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有必要,并经防台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2IV级响应行动(1)局指挥中心对生成的热带气旋进行跟踪并标绘,掌握其动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指挥中心负责人和局防台领导小组副组长;(2)指挥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带班,加强值班;通知相关防台领
9、导小组成员待命。(3)局指挥中心加强与气象部门和当地三防部门联系;各海事处启动防热带气旋应急反应程序。(4)局指挥中心至少每8小时接收发布气象信息一次,并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或其他途径发布热带气旋预警信息。(5)各海事处应通知本辖区船舶单位密切注意热带气旋动向,掌握所属船舶动态,做好防热带气旋准备工作;通知在港船舶及早做好防热带气旋准备工作,并掌握所有在港船舶动态和防热带气旋情况;严格控制须乘潮出港的船舶进港,确需进港的,必须报局指挥中心批准。3.2.2.III级响应1启动III级响应条件珠海市显示台风白色预警信号;或局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有必要,并经防台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2.III
10、级响应行动(1)指挥中心负责人向防台办公室部署防台工作,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防台工作的指示精神,检查有关单位防台措施落实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局防台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2)防台领导小组副组长或指挥中心负责人带班,加强值班;通知相关防台领导小组成员待命。(3)局指挥中心至少每4小时接收发布气象信息一次,每天至少两次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或其他途径发布台风预警信息。(4)局属各单位领导上岗带班,并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值班,落实工作责任和防台措施。(5)各海事处应派出海巡船到港区、航道、锚地进行巡逻,核实辖区船舶动态;指导船舶按要求有秩序进入避风锚地、泊区;清理违章抛锚船舶,对乱停、乱泊的
11、船舶按章从严处理;维护船舶的航行、锚泊秩序,保障船舶进出防台水域的安全畅通。(6)各海事处要重点督促须乘潮出港的船舶出港避风;重点检查在港非机动船的防台情况,没有拖带船在附近的,要求其及时配备拖带船; 掌握辖区内有无被法院、海关、边防等单位扣押的船舶,若有应督促其做好防台工作。3.2.3.II级响应1.启动II级响应条件珠海市显示台风蓝色或黄色预警信号;或局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有必要,并经防台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2.II级响应行动(1)防台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作防台工作部署,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防台工作。(2)防台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到重点港口、码头,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防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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