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x
《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x(1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附件3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注册申请人对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类产品的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本指导原则是对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类产品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
2、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为通过红外温度传感器测量与被测人体耳腔之间的红外辐射交换和适当的修正值,输出显示被测人体某部位温度的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二、技术审查要点(一)产品名称的要求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产品的命名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要求,如: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红外耳温计等。产品名称应为通用名,不应包括产品型号、系列。(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的主要功能为通
3、过热辐射显示被测对象的体温。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一般由外壳、电路板、温度测量部件、显示屏、电源、探测器保护罩(隔离膜)等组成。产品结构图举例如图1:(A)(B)(C)图1 产品结构图(三)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工作原理:自然界中一切温度高于绝对零度(273)的物体都会辐射出红外线,而辐射出的红外线的能量和温度是正比的关系。利用这种关系,可以通过测量物体的红外线强度来计算出它的温度。因该产品为非治疗类医疗器械,故本指导原则不包含产品作用机理的内容。(四)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和实例注册单元划分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七十四条的要求,“原则上以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
4、组成、性能指标和适用范围为划分依据”实施。(五)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表1 相关产品标准标准编号标准名称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T 147102009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GB 159801995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GB/T16886.1201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GB/T 16886.52003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5部分:体外细胞毒性试验GB/T 16886.7200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GB/T 16886.10200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0部分: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YY/T
5、0466.12009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部分:通用要求YY 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GB/T21417.12008医用红外体温计第1部分:耳腔式YY/T 06642008医疗器械软件软件生存周期过程YY/T 07082009医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上述标准包括了产品研究资料、技术要求中经常涉及到的标准。此外企业可以根据产品的特点引用行业外的其他标准。对引用标准的齐全性和适宜性进行审查,包括产品技术要求时是否准确引用了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注意标准编号、标准名
6、称是否完整规范,年代号是否有效。文字表述繁多内容复杂的可以直接引用标准及条文号,比较简单的也可以直接引述具体要求。如有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实施,产品性能指标等要求应执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六)产品的适用范围/预期用途、禁忌症该产品通过热辐射显示被测人体耳腔体温。禁忌症:测量部位炎症、外伤、术后等局部病变。(七)产品的研究要求1.产品性能研究1.1申报资料中应当包括产品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和编制说明,包括功能性、安全性指标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1.2应描述所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不适用条款的理由
7、1.3如有附加的产品功能及检测方法,给出其制定的相关的依据。2.生物相容性研究生物相容性评价根据GB/T 16886.1标准进行,应描述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所用材料及其与人体接触的性质,如:产品感温探头、探测器保护罩(如有)所采用的材料,与人体接触为直接接触。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资料应当包括:(1)生物相容性评价的依据和方法。(2)产品所用材料的描述及与人体接触的性质。(3)实施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4)对于现有数据或试验结果的评价。可参考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345号),并依据GB/T16886.1201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
8、程中的评价与试验标准对与患者直接接触的材料进行评价,至少应包括细胞毒性、迟发型超敏反应、皮肤刺激。3.灭菌/消毒工艺研究与患者直接接触的温度测量部分或探测器保护罩(如有),则应满足以下要求。3.1生产企业灭菌:若制造商提供消毒/灭菌的探测器保护罩,应明确消毒/灭菌工艺(方法和参数)和无菌保证水平(SAL),并提供灭菌确认报告。3.2终端用户灭菌:若制造商规定重复使用前需经灭菌,应当明确推荐的灭菌工艺(方法和参数)及所推荐的灭菌方法确定的依据。3.3残留毒性:如采用环氧乙烷消毒或灭菌,应当明确残留物信息及采取的处理方法,并提供研究资料,企业需提供保证产品出厂时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得大于10g/g的处
9、理方法。3.4终端用户消毒:若制造商规定重复使用前需经消毒,应当明确推荐的消毒工艺(方法和参数)以及所推荐消毒方法确定的依据,可参考WS/T 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4.有效期和包装研究4.1有效期的确定:可分为“主机”和“探测器保护罩”(如有)两部分说明,且均应提供产品使用期限的验证报告。4.2主机使用期限的验证可依据具有固定使用期限的主要元器件(如传感器、按键等)的情况进行详细描述,来作为产品主机使用期限或者产品失效期的具体理由,并给出产品主机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期。4.3若探测器保护罩可重复使用,应当提供使用次数验证资料。4.4包装及包装完整性:应当提供产品包装的信息及确定依据,
10、及宣称的有效期内以及运输条件下,保持包装完整性的依据。5.软件研究软件研究应参见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年第50号)。申请人应提交一份单独的医疗器械软件描述文档,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实现过程和核心算法,详尽程度取决于软件的安全性级别和复杂程度。同时,应当出具关于软件版本命名规则的声明,明确软件版本的全部字段含义,确定软件的完整版本和发行所用的版本。6.其他资料应提交GB/T 21417.12008中要求的临床准确度与临床重复性的研究资料。制造商应提供针对临床准确度与临床重复性的临床评估报告。推荐的临床评估方案:在这个临床过程中应确保被评估产品的临床准
11、确度与临床重复性的评价方法符合GB/T 21417.12008中附录A的要求,并确保整个体系在上述临床评价的统计结论应满足:临床重复性不应超过0.3范围。临床准确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宣称值。临床对照产品参考体温计可选择水银温度计(如直肠式、口腔式)或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不建议选择红外额温计,详细方法和要求,可参考GB/T21417.12008附录A。(八)产品的主要风险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的风险管理报告应符合YY/T 031620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的有关要求,审查要点包括:与产品有关的安全性特征判定可参考YY/T 03162016的附录C。危害、可预见的事件序列和危害处境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耳腔式 医用 红外 体温计 注册 技术 审查 指导 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