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20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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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202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餐饮服务活动中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配送和餐(饮)具、食品容器及工具清洗、消毒等环节场所、设施、设备、人员的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本标准适用千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从事的各类餐饮服务活动,如有必要制定某类餐饮服务活动的专项卫生规范,应当以本标准作为基础。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按小餐饮管理的餐饮服务活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术语和定义2. 1餐饮服务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或食品和消费设施的服务活动。2.2半成品经初步或者部分加工,尚需进一步加工的非直接入口食品。2.3分离通过在物品、设施、区域
2、之间留有一定空间,而非通过设置物理阻断的方式进行隔离。2. 4分隔通过设置物理阻断如墙壁、卫生屏障、遮罩或者独立隔间等进行隔离。2.5食品处理区食品贮存、整理、加工(包括烹任)、分装以及餐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等场所。2. 6餐饮服务场所与食品加工、供应相关的区域,包括食品处理区、就餐区等。2.7专间为防止食品受到污染,以分隔方式设置的清洁程度要求较高的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操作间。2.8专用操作区为防止食品受到污染,以分离方式设置的清洁程度要求较高的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操作区域。2. 9易腐食品8. 1基本要求8. 1. 1根据食品特点选择适宜的配送工具,必要时应配备保温、冷藏等设施。配送
3、工具应防雨、防尘。8. 1.2配送的食品应有包装,或者盛装在密闭容器中。食品包装和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食品容器的内部结构应便于清洁。8.1.3配送前应对配送工具和盛装食品的容器(一次性容器除外)进行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消毒,防止食品受到污染。8.1.4食品配送过程的温度等条件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8.1.5配送过程中,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包装材料等应使用容器或者独立包装等进行分隔。包装应完整、清洁,防止交叉污染。8.1.6不应将食品与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8. 2外卖配送8. 2. 1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配送箱(包)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8. 2.2配送
4、过程中,直接入口食品和非直接入口食品、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和热食品应分隔,防止直接入口食品污染,并保证食品温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8.2.3鼓励使用外卖包装封签,便于消费者识别配送过程外卖包装是否开启。8. 3信息标注8. 3. 1中央厨房配送的食品,应在包装或者容器上标注中央厨房信息,以及食品名称、中央厨房加工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等,必要时标注门店加工方法。8. 3.2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的食品,应在包装、容器或者配送箱上标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息、加工时间和食用时限,冷藏保存的食品还应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8. 3.3鼓励外卖配送食品在容器或者包装上标注食用时限,并提醒消费者收到后尽快食用。
5、9清洁维护与废弃物管理9.1餐用具卫生9.1.1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方法参见附录B)。鼓励采用热力等物理方法消毒餐用具。9. 1. 2餐用具消毒设备和设施应正常运转。9. 1.3宜沥干、烘干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使用擦拭巾擦干的,擦拭巾应专用,并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9.1.4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符合GB14934规定。9.1.5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或者场所内。保洁设施或者场所应保持清洁,防止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受到污染。9. 1. 6不应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9.1.7委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清洗消毒服务的,应当查验、留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和消毒合格证明。保存期限不应少于消毒餐(饮)具使用期限到期后6个月。9. 2场所、设施、设备卫生和维护9. 2.1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应定期维护,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者更换。9.2.2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应定期清洁,必要时消毒。9. 3废弃物管理9. 3. 1餐厨废弃物应及时清除,不应溢出废弃物存放设施。9. 3.2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及时清洁,必要时消毒。9. 3. 3废弃物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9.4清洁和消毒9. 4. 1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分别符合GB14930. 1和GB14930. 2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9. 4.2应按照洗涤剂、消毒剂的使用说明进
7、行操作。餐饮服务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参见附录Co10有害生物防治10. 1应保持餐饮服务场所建筑结构完好,环境整洁,防止虫害侵入及孽生。10.2有害生物防治应遵循优先使用物理方法,必要时使用化学方法的原则。化学药剂应存放在专门设施内,保障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10.3应根据需要配备适宜的有害生物防治设施(如灭蝇灯、防蝇帘、风幕机、粘鼠板等),防止有害生物侵入。10.4如发现有害生物,应尽快将其杀灭。发现有害生物痕迹的,应追查来源,消除隐患。10.5有害生物防治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食品或者食品容器、工具、设备等受到污染。食品容器、工具、设备不慎污染时,应彻底清洁,消除污染。11人员健康与
8、卫生11. 1健康管理11.1.1应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1.1.2从事切菜、配菜、烹任、传菜、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11. 1.3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应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11.1.4食品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应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患有发热、呕吐、腹泻、咽部严重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者感染的从业人员,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9、后方可重新上岗。11.2人员卫生11.2. 1从业人员工作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11.2.2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清洁的工作服。11.2.3食品处理区内从业人员不应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应化妆。工作时,佩戴的饰物不应外露;应戴清洁的工作帽,避免头发掉落污染食品。11.2.4专间和专用操作区内的从业人员操作时,应佩戴清洁的口罩。口罩应遮住口鼻。11.2.5从业人员个人用品应集中存放,存放位置应不影响食品安全。11.2.6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从业人员,应符合从业人员卫生要求。11.3手部清洁卫生11.3.1从业人员加工食品前应洗净手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加工食品前还应进行手部消毒
10、11.3.2使用卫生间、接触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或者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再次从事接触食品、食品容器、工具、设备等与餐饮服务相关的活动前应重新洗手,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还应重新消毒手部。11.3.3如佩戴手套,应事先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手套应清洁、无破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出现11. 3. 2要求重新洗手消毒的情形时,应重新洗手消毒后更换手套。11.3.4手部清洗、消毒参见附录Do11.4工作服管理11.4.1应根据加工品种和岗位的要求配备专用工作服,如工作衣、帽、发网等,必要时配备口罩、围裙、套袖、手套等。11.4.2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更换,必要时及时更换;操作中应保持清洁。1
11、1.4.3专间、专用操作区专用工作服与其他区域工作服,外观应有明显区分。12培训12.1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对各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12.2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做好培训记录。12.3当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更新时,应及时开展培训。12.4应定期审核和修订培训计划,评估培训效果,并进行检查,以确保培训计划的有效实施。13食品安全管理13. 1管理制度和事故处置13.1.1餐饮服务企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并不断完善原料
12、控制、餐用具清洗消毒、餐饮服务过程控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和记录、食品留样、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消费者投诉处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并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3.1.2餐饮服务企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应配备经食品安全培训,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3.1.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按规定报告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并
13、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相关措施。13.2食品安全自查13.2.1应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13.2.2自查发现条件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13.3食品留样13. 3.1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规定对每餐次或批次的易腐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不少于125go13.3.
14、2留样食品应使用清洁的专用容器和专用冷藏设施进行储存,留样时间应不少于48ho13. 4检验13. 4.1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自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食品、加工环境等进行检验。13. 4.2鼓励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食品、加工环境等进行检验。13. 4.3自行检验的,应具备与所检项目相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13. 4.4应综合考虑食品品种、工艺持点、原料控制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检验项目、指标和频次,以有效验证加工过程中的控制措施。13. 5记录和文件管理13. 5.1餐饮服务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15、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应建立记录制度,按照规定记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自查、消费者投诉处置、变质或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食品处置、定期除虫灭害等情况。对食品、加工环境开展检验的,还应记录检验结果。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法律法规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的,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13. 5.2餐饮服务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应如实记录米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和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13. 5
16、3实行统一配送方式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各门店也应对收货情况进行记录。13. 5.4进货查验记录、收货记录和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应少于2年。13. 5. 5鼓励采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进行记录和文件管理。附录A生食蔬菜、水果清洗消毒指南需清洗消毒的生食蔬菜、水果,可按A. 1A.3的步骤操作。A. 1清洗A. 1.1使用自来水洗去蔬菜、水果表面的污物和杂质。A. 1.2叶菜应将叶子分开清洗,以便洗去较为隐蔽的污物或杂质。A. 1.3将清洗后的蔬菜、水果沥干。A. 2消毒A. 2. 1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
17、消毒剂或其他允许用千蔬菜、水果消毒的消毒剂。A. 2. 2严格按照消毒剂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配制消毒液。A. 2.3将清洗、沥干后的蔬菜、水果完全浸没在配制好的消毒液中。浸泡时间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A. 2.4定时测量消毒液中有效成分浓度,浓度低千要求时应更换。A. 3浸泡或冲淋A. 3.1用洁净饮用水浸泡消毒后的蔬菜、水果。浸泡操作可能影响质量的,可用洁净饮用水冲淋。通过浸泡或冲淋,减少蔬菜、水果表面的消毒剂残留。A. 3.2将浸泡或冲淋后的蔬菜、水果沥干。A. 3.3尽快使用或放入冷藏库、冰箱中备用。存放时应避免清洗消毒后的蔬菜、水果受到污染。A.4注意事项A. 4.1去皮后直接食用的水果
18、可不进行清洗、消毒。A. 4.2接触蔬菜、水果的双手和水池、食品容器、工具、设备应事先进行清洗和消毒。A. 4.3采用蔬菜、水果清洗机或消毒机的,按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附录B餐用具清洗消毒指南B. 1清洗B. 1.1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a)去除餐用具表面的食物残渣;b)用含洗涤剂的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c)用自来水冲去餐用具表面残留的洗涤剂。B. 1.2采用洗碗机清洗的,按设备使用说明操作。B. 2消毒B. 2. 1物理消毒B. 2. 1. 1采用蒸汽、煮沸消毒的,应在蒸汽或沸水中保持lOmin以上。B. 2. 1. 2采用红外消毒柜的,应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一般应开启消毒柜lOm
19、in以上。B. 2. 1. 3采用热力高温消毒洗碗机的,应符合设备使用说明。B. 2.1.4必要时,使用温度标签验证餐用具消毒温度。B. 2. 2化学消毒zB. 2. 2. 1选择各种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消毒剂或其他允许用千餐(饮)具、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的消毒剂。B. 2. 2. 2采用化学消毒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a)严格按照消毒剂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配制消毒液;b)将餐用具完全浸没在配制好的消毒液中。浸泡时间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c)采用洁净的饮用水冲淋或沥干、烘干等有效方法,降低餐用具表面的消毒剂残留。B. 2. 2. 3定时测量消毒液中有效成分浓度,浓度低千要求时应更换。B. 2. 2.
20、 4采用热力与化学结合消毒洗碗机的,应符合设备使用说明。B. 3保洁B. 3.1使用擦拭巾擦干的,擦拭巾应专用,并经清洗消毒方可使用,防止餐用具受到污染。B. 3. 2及时将消毒后的餐用具放入专用保洁设施或场所内。附录c餐饮服务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C. 1常用消毒剂的适用范围C. 1. 1含氯消毒剂包括漂白粉、次氯酸钙(漂粉精)、次氯酸钠、二氯异氤尿酸钠(优氯净)、三氯异氤尿酸(强氯精)等,可用千一般物体表面,餐(饮)具,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蔬菜、水果,织物等的消毒。次氯酸钠消毒剂除上述用途外,还可用千室内空气、手、皮肤的消毒。含氯消毒剂使用时应现用现配。C. 1. 2二氧化氯消毒剂
21、可用千一般物体表面,餐(饮)具,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蔬菜、水果等的消毒以及生活饮用水的消毒处理。因氧化作用极强,使用时应避免接触油脂,防止加速油脂氧化。二氧化氯消毒剂使用时应现用现配。C. 1.3过氧化物类消毒剂主要为过氧化氢、过氧乙酸,适用千一般物体表面,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不包括餐(饮)具,空气等的消毒。C. 1.4季按盐类消毒剂适用千环境与物体表面(包括纤维与织物),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不包括餐(饮)具,手、皮肤等的消毒,不适用千蔬菜、水果的消毒。C. 1. 5乙醇消毒剂浓度为70%80%的乙醇可用千手和皮肤的涂抹消毒,也可用千物体表面消毒。C. 2消毒液配制举例以每片含有效氯0.25
22、g的漂粉精片,配制1L的有效氯浓度为250mg / L的消毒液为例:a)在专用容器中事先标好1L的刻度线;b)在专用容器中加自来水至刻度线;c)将1片漂粉精片辗碎后加入水中;d)搅拌至漂粉精片充分溶解。C. 3化学消毒注意事项C. 3.1使用的消毒剂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按照规定的温度等条件贮存,处千保质期内。C. 3.2按照消毒剂产品说明书配制消毒液。c. 3.3固体消毒剂应充分溶解使用。C. 3.4餐用具消毒前应先清洗干净,避免污垢影响消毒效果。C. 3.5物体应完全浸没千消毒液中。浸泡时间应按消毒剂产品说明书。C. 3.6使用时,定时测量消毒液中有效成分的浓度。有效成分浓度低千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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