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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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的意见近年来,我县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高标田”、交通、水务、土地整治等多种途径,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支农作用,不断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农村道路交通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根据我县“自然村(组)道路硬化”的要求,全县农村道路建设任务仍较重。为加快“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建设进程,激发多元化参与热情,整合资源,聚焦重点,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再升级,让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得以解决,让百姓共享惠民成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农计财发(2022)29号)、关于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2、市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如东县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关于印发如东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巩固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提出2023-2025年“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补齐农村道路建设短板为目标,形成以政府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和农民参与的农村道路建设投入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突出“管理公开民主化,质量监管制度化,工程流
3、程规范化,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的工作重点。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全县农村道路交通体系进一步健全,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区域差别,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义务,按照“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农村道路建设,为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建设农业现代化提供良好交通基础条件。到2025年底达到以下目标:(一)各镇(街道)三年合计建设300公里左右的自然村(组)硬化道路。(二)县级财政补助长度不低于100公里/年。(三)建立健全县镇两级自然村(组)道路等农村基
4、础设施投入机制。各镇(街道)要统筹整合各级财政资金,实施农村自然村(组)盲肠路、断头路等道路末梢、盲区以及邻镇、邻村的接头路建设,逐步与农村公路路网优化衔接,实现户户门前道路硬化。各镇(街道)要将资金向农村道路基础设施硬质化比例低的村(社区)倾斜,确保专项行动结束时镇镇达标。如遇邻镇道路权属及责任问题可提交县级相关部门会商解决。(四)推进“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通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里程数占比98%以上;建立健全“自然村(组)道路”网格化管理体系和长效管护机制。(五)常态化开展“自然村(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任何安全隐患。三、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各镇(街道)必
5、须按实际情况摸清未硬化自然村(组)道路数据,根据先急后缓、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做好“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建设规划,建立此专项行动的“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库,做到任务早明确,计划早落实,措施早跟上,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和推进村内硬质路建设,之后每个拟建设项目必须从“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库中选出并立项,不得将已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一事一议”奖补、三峡移民后扶项目以及水务、农业农村、交通、自然资源等其他财政扶持项目再列入本次“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加大县镇两级投入力度,积极引导以社会捐助、个人捐资为补充,建立多
6、元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三)民主决策,规范管理。“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要按照村民自治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经过绝大多数村民同意。严禁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者要求村级超额度配套,避免出现非法集资、强行摊派等损害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和增加村级负担的现象发生。四、实施流程(一)项目申报。2023-2025年拟新增“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其路面宽度不低于3米,厚度15厘米以上的硬质道路均可申报,县根据各镇(街道)申报情况予以认定并批复。(二)项目实施。镇(街道)按照县级批复组织实施,工程竣工后镇村组织初验,镇级财政部门、交警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必须参加镇级初验,初验合格后申
7、报县级验收。(三)检测验收。县级通过招标确定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道路质量检测。具体包括: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不低于C30,水泥混凝土抗折强度不低于4.OMPa,厚度不低于15CM。竣工后,镇(街道)、村(社区)、施工单位、监理进行现场见证钻芯取样,对路面厚度当场签字予以确认。(四)资金补助。对验收合格的“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且镇级财政配套资金不少于10万元/公里的硬质水泥路,县财政补助20万元/公里。道路质量检测费用由县财政统一结算。该项目验收合格后,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下达至镇(街道),由镇(街道)支付至施工单位。为加快工程进度,实行先竣工、先验收的办法。以镇(街道)为单位,有大于20
8、的不合格工程(不合格工程即为县级第三方检测有1/3数量的钻芯取样厚度低于13.5CM或抗压强度低于3.6MPa或出现成片跑砂超过100米以上或路面裂缝超过10处或路面断板超1处),取消该镇(街道)当年的“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补助资格。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自然村(组)道路硬化”是县委、县政府推进农村道路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推进此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具体牵头组织协调此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参与验收和指导相关工作。县交通局参与验收和指导相关工作。镇(街道)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镇(街道)实施方案和相应配套政策,并精心组
9、织实施,确保“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推进有序,质量过硬,管理到位。(二)实行民主议事。“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必须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大会应当有18周岁以上过半数的村民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并当场签名确认。(三)强化源头把关。经村级民主讨论确定建设项目和工程预算后,向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镇(街道)进行现场GPS定位核实确认并初审,报县级复审。对违规增加农民负担和村级组织负担、配套资金不到位、增加村级负债的申报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四)加强招标管理。各镇(街道)根据近年水泥道路建设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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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加快 自然村 道路 硬化 工程 三年 专项 行动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