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探讨.doc
《提高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探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提高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探讨.doc(1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提高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探讨 摘要高职院校在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课程教学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中课程教学的实效性不强,使教学效果在不同程度上被打折扣,构建适合高职生成长特点的课程教学模式,提高高职院校该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刻不容缓。 高职院校主要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以及“形式与政策”、“高校学生就业与创业”等课程。其中“基础”课程是帮助学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加强法治观念教育的必修课,是帮助学生解决由中学阶段后向社会职业人转变过程中所面临的人生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以及培养学生健
2、全人格等方面问题的核心课程。高职院校在“基础”课程教学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中“基础”课程教学的实效性不强,使实际的教学效果在不同程度上被打折扣,提高高职院校“基础”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工作刻不容缓。 1 目前高职院校“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1 教材内容针对性不强 现在使用的“基础”教材是教育部对原有的“思想道德修养”课与“法律基础”课程教材内容进行有效整合的,并全部使用经过中央政治局研究审定、全国各高校统一使用的统编教材。但是,教材没有进行本科学生和高职高专学生的划分,由于本科与高职高专培养目标不同,本科学生和高职学生的知识结构、认知水平和理解能力等方面存在
3、较大的差异,一本教材面向所有的本科学生和高职高专学生,显然不妥,对本科学生和高职高专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缺乏针对性。相对于高职生来说,“基础”教材体例注重了道德法律教育的知识性和灌输性,重视社会需要。但现在的高职生面临的第一位是就业问题,生存需要。如果只强调社会需要,忽视学生个体的实际需要,导致在实际教学中是不能把“基础”课程的理论力量完全内化到学生日常的实际行为中去,使理论教育与实际结果脱节。 1.2 在实际教学中,教师的教学方法不能适应高职生成长的需求 在“基础”课教学中,许多教师采用了现代教育技术,制作了大量的教学课件。由于内容多,时间少,仍然不能脱离“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书本为
4、中心”的满堂灌、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法。传统的教学方法不能把知识激活,无法指导学生学以致用、转智为德,学生便难以认识和解决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和世界观中的各种问题,这大大降低了“基础”课的育人功能和引导功能。这种只强调灌输,把学生当成单纯适应社会规范的造物,在教学中强调德育的知性内容,重于向学生解惑,让学生了解道德规范方面的知识。在课堂上,学生成为被动的被约束的对象,使不少学生对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产生了逆反心理。最后的结果是,学生要么应付,思想道德教育不能入心入脑;要么是一些学生独立人格弱化,循规蹈矩,缺乏独立意识和创新精神。很显然,这种教学模式不能适应高职人才培养的需要,也不利于高职生健康的成长。
5、 1.3 目前,有些院校在实际的教学中课程目标定位不妥 一般来说,教材的编写具有一般性的内容和体系,是相对凝固的共性的内容,需要教师根据教学对象、社会现实的实际,构建具体的教学体系,将共性的内容转化为“教学过程诸要素之间的逻辑结构”,“教学过程运行的逻辑流程”,再转化为学生个性的思想和道德品质。在这个转化中,教师必须牢牢把握课程的目标定位。只有定位准确,既能提高课程教学实效,又能反映国家的需要,体现国家的意志,帮助学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知识素养,增强适应社会能力。我们通过网络调查的111所院校近两年将本课程作为精品课上网的情况来看,一般都认为,该课程的内容包括三大块,或者三个主题。在实际的
6、教学过程中,各个院校的环境和条件以及教学要求的差异,对课程目标有不同理解和把握。如某职业技术学院,总学时量为52学时,绪论和结束语6学时,而法律部分占了22学时以上,仅第8章占了18学时,而这一章主要是各种实体法律知识,这从教学结构的安排上反映了对知识的重视程度。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由于本课程面临的困难多,不少的教师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容易将课程的目标定位偏向知识传授;还有的高职院校将“基础”课程目标重点定位为能力;有的院校提出课程的情感目标为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爱科学、爱劳动,对道德和法律的敬仰;还有的将本课程的目标设定为政治性目标、思想性目标和实践性目标,从课程目标的特征进行描述。为
7、了突出目标性,教学安排一定会有相应的变化。如有的院校将本课程的课堂教学学时压缩到仅仅14学时,从定位上就决定了不可能完成课程的任务,因此,“基础”课程教学的实效性是不言而喻。 2 “基础”课程教学中,教师必须把握课程教学的具体目标并形成对目标的追求 “基础”课程教学的总体目标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的发展观,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地开展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更好地引导大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和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树立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行为标准与行为规范,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
8、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结合高职特点,教师在“基础”课程教学中要从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人格目标作为课程教学的具体目标,并在追求具体目标中去达到课程教学总目标。 2.1 知识目标 系统学习人生观、价值观理论,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有关人生、人生意义是什么等基本问题,认清人生价值的标准,创造有价值的人生,认识人生目的对人生发展的重要性,通过积极的生活实践和自身体验确立乐观向上、开拓进取的人生态度;学习中华民族爱国主义优良传统,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确立和坚定理想信念,使大学生将远大理想与对祖国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结合起来,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自觉
9、践行者和新时期坚定的爱国者;了解社会主义道德基本理论和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规范。掌握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实践公德规范。学习职业道德规范,做合格的“职业人”。正确认识和对待爱情,掌握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要求,解决好人生的重大问题;在公共生活、职业生活领域中,帮组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明确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自觉树立法制观念,培养法律信仰,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做守法的好公民;学生要了解职业道德的涵义与养成、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掌握择业和创业的方法,明确作为一名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维权途径。 2.2 能力目标 使学生深刻认识高职生的历史使命,在明确个体对自然、社会、他人和自身应该承担责任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提高 高职 院校 思想道德修养 法律 基础 课程 教学 实效性 探讨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1830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