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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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4)8号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培育发展我市制造业优质企业,引导和推动制造业企业聚焦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深耕细作、创新发展,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梯度培育企业库,现将重庆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3月5日重庆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培行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支持引
2、导制造业企业树立“十年磨一剑的精神,聚焦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深耕细作、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助力推进重庆新型工业化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制定本管理办法。信息委)组织开展的重庆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单项冠军)的认定、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第三条重庆市单项冠军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生产技术或工艺水平国内先进,单项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行业前列的企业。第四条市经济信息委负责重庆市单项冠军认定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3、发布认定标准,组织开展认定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以下统称区县经信部门)根据本办法,负责本地区单项冠军的培育、推荐和管理工作。第五条市经济信息委建设重庆市单项冠军培育平台,搭建单项冠军数据库,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对接。各区县经信部门加强对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及时掌握企业发展态势、意见诉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和开展精准服务。第二章认定标准第六条坚持专业化发展。申报单位长期专注并深耕制造业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第七条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市
4、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3位或者全球前5位。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较高,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发展潜力大。第八条自主创新能力突出。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设立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且保持较快增长。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数量行业领先,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第九条经营业绩稳中向好。企业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4亿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低于1亿元。企业管理理念先进,精益化管理水平高。人才队伍结构合理,有市、区(县)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载体建设。第十条企业应在重庆市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
5、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十一条重庆市单项冠军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市经济信息委每年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并下发单项冠军申报通知,明确单项冠军的申报条件、受理时间、审核材料和认定程序等内容。第十二条企业申请。本着自愿原则,申报企业按市经济信息委的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区县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第十三条核查推荐。各区县经信部门根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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