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篇汇编在学习贯彻2024党纪学习教育辅导党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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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篇汇编在学习贯彻2024年度党纪学习教育辅导党课(党课第1篇,共7篇)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一一立起严明政治纪律的高标准确保党员队伍纯洁巩固同志们:严明政治纪律,关乎强党兴党,是随着形势任务不断丰富发展的重大时代课题。今年是政治之年、大事之年,政治上面临的风险考脸更为严峻,全体党员必须在严明政治纪律上立起更高标准、交出合格答卷。一、严明政治纪律具有特殊重大意义对于我们党来说,严明政治纪律深刻揭示了思想建党的铁律,立起了从严治党的戒尺,也为全体党员指明了立身做人、干事创业的遵循,必须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相贯通的角度深刻理解把握其重大意义。严明政治纪律是政治安全的屏障。政治安全是国家
2、安全的根本,其核心是政权安全,就是要确保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绝对稳固,当前,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带领我们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既面临重大历史机遇,也面临严峻风险挑战。只有坚持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凝聚全党全国的意志力量,才能更好地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明政治纪律是政治生态的堤坝。政治纪律之于政治生态,就如同堤坝之于江河,堤坝豁开了口子,各种污染源就会乘虚而入、肆意倾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洞察党内存在的所有问题本质上都是政治问题,要求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强调以严明党的政
3、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刹住了一些多年未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顽瘴痼疾,党内政治生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我们管党治党实践充分证明,只有把政治纪律严明起来,潜规则才会失灵失效,政治生态才会清朗起来。严明政治纪律是政治生命的护栏。习近平总书记严肃告诫我们,在党内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跟组织玩小聪明,权欲膨胀、利欲熏心,不择手段往上爬,为了自己什么事都敢干,总有一天是会自己毁了自己的。回看一些党员干部落马的蜕变轨迹,不少都是从违反政治纪律开始,一步步滑向深渊,从康庄大道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从而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事实说明,无论任何人,都不能越过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红线
4、只有始终恪守纪律规矩的政治底线,才能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二、严明政治纪律蕴含鲜明实践标准政治纪律不仅是严肃刚性的,更是现实具体的,需要我们全面系统理解、深入细致把握、联系实际认识。坚定两个维护,决不能语焉不详、含糊其词。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核心就是力量,核心就是方向,核心就是未来。全体党员要把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
5、想自觉,把绝对忠诚作为第一位政治要求,把维护核心、忠于领袖作为首要政治立场坚决做到情感上衷心爱戴、思想上坚定追随、组织上绝对服从、行动上紧紧跟上。坚定理想信念,决不能信仰迷茫、精神迷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就会得“软骨病”,就会在信仰上迷茫、精神上迷失,就会在“相信谁、听谁的、跟谁走”上产生错乱,甚至会出现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科学信风水的怪象,最终必然步入歧途、自毁前程。全体同志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强化政治纪律的核心内容,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
6、观、方法论分析问题、指导工作,坚守信仰高地,柠紧思想开关,始终在错综复杂的形势面前坚定立场、站稳脚跟。对党绝对忠诚,决不能口是心非、阳奉阴逅。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全体党员必须对党襟怀坦荡,做到“四个如一表里如一,任何时候都要说真话、报实情,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是什么情况就是什么情况,有什么问题就反映什么问题;言行如一,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做事,从不搞说一套、做一套,说到就要坚决做到,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始终如一,不是一时、一事的忠诚,而是一辈子不改初心,让党放心,让组织放心;顺逆如一,不
7、是发展顺利时、想要的得到了就对党讲忠诚,遭遇挫折、个人利益和愿望落空时就牢骚满腹、甚至跳船拐弯。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无条件地、彻底地、全面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要求,决不能打折扣、搞变通、提条件、讲价钱,做到大是大非不含糊、小事小节不走样。当前,尤其要防止和克服三种倾向:片面化倾向,落实指示仅仅把眼光盯在下面,严人不严己、严下不严上,“手电简”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表面化倾向,口号喊得响、表态也很好,实际动作却不大,许多工作落不到底,导致上级的政策制度和指示要求发挥不出应有效益;功利化倾向,对上级指示搞有选择地执行、打折扣地执行,
8、落实中看来头、跟风头,领导重视的、易显政绩的就执行得好执行得快,否则就拖拖拉拉、拖延等靠。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能妄评安议、口无遮拦。如果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员的权利。但是,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异常尖锐复杂,全体党员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治警觉,面对大是大非多听党的声音,不要人云亦云、随意发声:面对文化侵蚀坚守主流价值不要崇洋媚外、胡拿乱来;面对信息轰炸保持足够冷静,不要被别有用心的
9、人牵着鼻子走,不利于党的话不讲,捕风捉影的事不传,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严明政治纪律必须落到实际行动严明政治纪律,不是原则空泛的政治口号,而是必须执行的钢纪铁律,要自觉抓细抓小、落地落实,切实把政治纪律植根于理想信念、熔铸于坚强党性、见诸于实际行动。补足精神之钙,坚定政治信念。打牢严守政治纪律的思想根基,必须紧紧扭住铸魂补钙这个根本,坚定政治信仰、端正价值追求。要在创新理论武装中持续固本培元,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带着信仰学学出信仰来、带着忠诚学学出忠诚来、带着感情学学出感情来、带着使命学学出使命来,在感悟党史中坚定信仰信念
10、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在传承红色基因中熔铸忠诚血脉,一以贯之把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形成的一系列伟大精神、构筑的精神谱系学习好、发扬好,切实把讲政治的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守纪律的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抬高认识站位,强化政治自觉。行动上的坚定源于认识上的清醒。有了认识上的高度自觉,才能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切实站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政权安全的使命高度,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大局高度,站在保持高度一致、听
11、从习近平总书记指挥的政治高度,站在坚守初心本色、担当使命重任的党性高度,真正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当作政治上的关心爱护,当成是对每名党员的一种保护,习惯于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约束下工作、生活,亳不含糊恪守最高政治准则,毫不松懈捍卫纪律规矩。锤炼党性修养,培塑政治品格。能不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一名党员党性观念强不强的具体体现。要拿起标尺标准考量自己,用伟大梦想激励、用党员标准要求对照、用党纪条规拷问,自觉将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对照反面案例警醒自己,做到以案思短、以案明理、以案知纪,不断校正思想之标,调正行为之舵,绷紧纪律之弦,要燃旺党内炉火净化自己,严格落实组织生
12、活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不断净化思想、修正行为,消除病患、整饬顽疾,始终保证自身肌体健康。常怀戒备之心,守牢政治红线。牢记政治标准是第一标准,强化“凡事从政治上看、首先从政治上想”的敏锐,心存“政治上不合格、一切都不合格”的敬畏,保持“政治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有”的谨慎,遇事多想政治要求,谋事多想政治效果,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时刻用政治眼光检视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具体行动之中。尤其是高度警惕网上政治斗争,坚决不犯政治糊涂,不出政治性问题,为聚力奋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征程营造良好政治环境。(专题辅导党课讲稿第2篇)党纪教育专题党课:党纪
13、与国法关系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延伸出“党纪严于国法,国法高于党纪”的普遍共识。随着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全面领导不断深入,党纪在更多层面上与国法紧密关联。党纪与国法在法治体系内部逐步由相对分离发展为相互交融,二者的关系也进一步得以延展,并呈现出类型化特征。以此为视角,可以将党纪与国法的关系概括为并行不悖、结构偶合和衔接协调三种类型。一、党纪与国法的并行不悖关系党纪与国法的并行不悖关系是指党纪与国法在各自体系内运行而不相违背。构成这一关系的前提是党纪与国法在共同遵循法治原则下相互独立、遵循不同的逻辑运行方式、党纪与国法并行
14、应遵循“不违反”原则。(一)党纪与国法在共同遵循法治原则下相互独立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法律是社会规范体系中最重要的规范形式,此外还包括团体规章、行业规范、道德规范等。而法律是公民的最低行为准则,其他规范都不能突破法律规范的“底线”。在现代社会,社会组织或团体为实现其组建宗旨,都可以在法律积极明确授权范围或消极默许范围因而遵循国法是党纪与国法相互独立的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一方面,表明了另一方面,党规与国法在法治体系中各自承担不同的法治任务。党内法规与国法相互独立,实际上是同一法治体系之下各自分工不同。党内法规必须在遵循法治的前提下运行。
15、党纪作为党内法规体系中的惩戒性条款,主要作用在于对违背党的理想信念、违反党内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道德要求的党员行为进行党内处分,目的是为了保证党内一切规矩得到遵循。与之相对应的是国法体系中的惩戒规范。众所周知,国家法律仅对公民实施的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等行为进行规范。这与党纪在惩戒对象、惩戒方式和惩戒结果方面多有不同,在此维度中党纪与国法的独立关系得以明晰。(二)党纪与国法各自遵循不同的运行逻辑党纪与国法的逻辑理念不同。党纪以政治纪律为首要纪律,以树立党的权威,做到“两个维护”为核心目标,对一切违反政治纪律和破坏党中央权威的行为予以惩戒,党纪的价值在于保障
16、政党目标实现。党纪之所以能够成为国家法治的重要环节,取决于中国共产党自身具有先进性,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因而,党纪的运行逻辑在于维护党的权威、强化党的组织、统一党的意志并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自人类历史上制定出第一部法律以来,对于法律应有的价值探索就未曾停止。对于“恶法非法”抑或“恶法亦法”始终是自然法学派与实证主义法学派所争论的焦点,直到现代社会“良法善治”成为法治的基本理念,法律所内含的公平正义价值已获得普遍认同,保障人的权利与尊严也被作为现代宪法的核心思想。党纪与国法的评价标准不同。党纪的逻辑起点在于如何保证党的先进性。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17、两个先锋队”的性质决定了党员应当有崇高的道德品格、个人修养和奉献精神,因此党纪必然对党员作出道德评价,并发挥型塑党的崇高道德之功能。党纪不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以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约束党员的政治行为由此思想教育与行为规制的双重方式构成了党纪运行的基本逻辑进路。党纪不仅“长牙”“带电”,也注重惩前忠后,治病救人”。与此相对应,法律则以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构成的“三要素”作为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以行为的“合法与非法”为判断标准,对主体行为造成的客观结果进行法律评价而非道德衡量。党纪与国法的道德性程度不同。如果按照富勒关于“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分别作为人类行为的最高要求和最
18、低要求划分标准,党纪所确立的行为标准即属于“愿望的道德”范畴,国家法律相应属于“义务的道德”。这是由于党纪建立在党组织的政治理念和指导思想基础上,以服务于党的组织活动需要为根本目标。党要保持先进性,就要成为社会道德的楷模,以更高的道德规范约束党员。然而这一道德规范并不具有国家强制力,党纪的强制力来自党长期形成的权威和党员的“身份认同”,违反党纪的后果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更为严重的是党员将失去作为执政党成员的身份。而国法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平等保障、程序法定等原则。可见党纪与国法不同的规范定位和运行逻辑成为二者相互独立的基础。(三)党纪与国法并行遵循不违反原则任何
19、规范都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广义上的党纪包含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习近平指出:“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规矩总的包括什么呢?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律是国家强制性规范,意味着党纪也不能突破宪法法律的界限,党纪与国法应以“不违反”为基本原则。目前对党纪与国法存在不得“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主张需进一步商
20、榷。在我国“抵触”和“不一致”“抵触”是指两个或多个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直接冲突、相互排斥或无法同时遵守的情况。“不一致”是指两个或多个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矛盾或不协调的情况,但并非直接的冲突或排斥。从冲突的结果来看,抵触的结果导致绝对无效,表现为一种排斥性的不相容;并且立法法将“纵向”法与法之间的法律冲突称为“抵触”,把“横向”法与法之间的冲突称为“不一致”O可见党纪与国法之间的效力并不能当然地适用“不抵触”,党纪与国法是对同一主体在不同层面的活动作出规范,党纪注重塑造党员道德修养,统一党员的政治意识,而国法对这些领域并未涉及,国法以实现秩序、公正、人权、效率由此表明党纪与国法不存在抵触或不一致的可
21、能性。国法高于党纪,是指党纪不能存在违反国法的情形。党的十明确了依规治党必先在法治范围内展开,实际体现了党纪与国法的“不违反”原则。在违反法律的情形中这与党员的双重身份具有密切关系。党员既作为国家公民又作为政党成员,法律身份与政治身份在“不违反”原则下相互独立并存。在法治框架内党员政治主体身份不能减损其作为法律主体的完整性,也就是党纪对党员的约束不能突破法律约束公民的界限。党纪不违反国法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党纪不得违反和超越宪法与法律的规定,不得赋予党组织和其成员任何法外特权。二是党章规定的“不违反宪法法律”条款,在不违反党的政治主张前提下,不能克减党员作为公民应当具有的权利。可以说,对党纪与国
22、法不应进行效力高低的比较,而是在“法不禁止即可为的前提下,以党纪不违反国法保证二者的独立性。二、党纪与国法的结构偶合关系结构偶合源自对生命系统自创生特征的研究,认为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运作具有封闭性和独结构偶合现象是对事物间交互作用现象的描述。党纪与国法作为社会规范系统中的不同类型,随着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而呈现出结构偶合关系。(一)党纪与国法共同遵循党的领导2018年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条款成为重要宪法规范,进而成为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修改后的十九大党章规定“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因此党纪的影响力已不再局限于党内规党的十九届四中
23、全会提出:“健全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习近平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纪规范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党纪确保党的意志得以执行,约束全体党员共同遵守党的领导,同时宪法规定了党的领导条款,遵循党的领导成为国法体系中的重要原则。因而党纪与国法的结构偶合关系体现为共同以遵循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二)党纪与国法共同制约公权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由于法治国家建构需要权威,使得党与国家权力之间呈现出一种高度关联。党既是行使权力的主体,也是制约监督权力的主体,而如何制约公权力始终是政治系统和法律系统共同的目标。
24、因此以何种方式制约权力就成为党和国家共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习近平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面对这一现实,中国共产党找到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坚持自我革命”,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实现了以法治方式约束权力运行秩序,完善了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此过程中党纪发挥着保障依规治党实现的功能。以法治方式规范公权力的运行成为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产生结构偶合的契机,法律系统能够通过建立稳定规范的制度,实现限制公权力的目标,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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