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篇)2024年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材料及心得体会后附三篇辅导党课及二篇宣传贯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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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八篇)2024年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材料及心得体会后附三篇辅导党课及二篇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研讨材料及心得体会第1篇,共8篇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条例为何再次修订?此次修订有哪些突出特点?将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什么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处分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
2、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首先体现在总则的几处增写中: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与此同时,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的具体条款中,处处体现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的贯彻落实一一落实
3、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
4、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再次修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着重要意义。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
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此,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处分规定的针对性。在群众纪律中,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工作纪律中,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多处修改,彰显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态度。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写了多条处分规定,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
6、款。以统计造假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条例还规定,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又以滥用问责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与此同时,条例还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工作纪律中
7、增写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情节较重或严重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2023年11月16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的消息通报中,一处细节引人注目: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针对执纪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类似问题,条例也作出了相应修改。如在政治纪律中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还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等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条例第一百三十条增写一款,明确
8、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持与时俱进,在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基础上完善纪律规范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一理念在条例中也有
9、所体现。在廉洁纪律中,条例在规范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以第一百零六条为例,条例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以及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处分规定。与此同时,条例还完善了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以及领导干部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等的处分规定,释放出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
10、严的强烈信号。经过新时代以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四风”问题大幅减少,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也要清楚看到,一些不正之风仍然顽固复杂,或披上“马甲”,或转入“地下”,潜滋暗长、隐形变异。针对这一情况,条例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廉洁纪律中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在坚持与时俱进上还体现在多个方面一一如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党纪政务处分相匹配,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
11、予党纪处分,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增写对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行为处分规定,促进党员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此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条例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切实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在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工作实践
12、我们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后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一、如适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二、如同时适用新旧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三、如需引用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分以及合并处理、先处后移、违纪所得收缴等条款,应引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
1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四、对于跨越新修订条例施行日期的违纪行为,在具体适用条例时,应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对2024年1月1日后发生的违纪行为,一律适用新修订条例。二是对2024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纪行为,应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一般情况下适用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理,只有新修订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才适用新修订条例处理。三是对开始于2024年1月1日以前,继续或者连续到2024年1月I日以后的行为,应当适用新修订条例。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纪法衔接条款系实体性条款,应适用上述原则。发言材料第2篇20
14、2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对于条例应当认真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始终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全面领会条例主要内容,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现将新条例学习心得总结如下:一、条例学习有着深刻而重大的意义党中央颁布实施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治本之举。目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非常重要的历
15、史时期,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为实现中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方面面,体现了时代性,具有针对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为我们共同实现社会主义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学习深入理解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一丝不苟,分毫不差。二、条例学习要与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
16、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能力素质对于条例的学习不应当是孤立的,片面的,条例的学习应当和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坚持条例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同时也要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条例同时结合联系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理解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
17、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三、党员干部应以条例为戒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心存侥幸放松要求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
18、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和生活中我要一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多向有经验的老同志学习,把工作做在前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时刻牢记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时刻以条例中的规定不断提醒自己,从内心深处敬畏党纪国法,始终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视其为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以法之严、纪之肃敲打思想和灵魂,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为营造和保持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做党员中的模范。四、应将条例认真学习贯彻,强化监督检查条例的学习固然有着十分
19、重要的意义,但重要的是将其精神彻底贯彻。“徒法不足以自行”,要践行贯彻条例精神,不仅仅要加强学习,还要有合理高效的监督机制与其配套作为保障。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纪检监察干部。发言材料、心得体会第3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
20、加强党内监督的治本之举;是对于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要求。作为一名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清醒的认识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意义。通过学习使我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政策水平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总的来说有这样几点体会:一、学习领会,跟紧把握新形态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约束力在于执行,威慑力在于从严。“明制度于前,重惩戒于后。”新条例的出台,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学深悟透,更要履行条例赋予职责精准执纪、从严执纪,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当前,基层工作头绪繁杂,这就需要在工作中有意识的运用新法规对违
21、纪行为进行分析,在头脑中培养运用新法规的思维习惯。时刻绷紧纪律红线,脚踏实地,确保铁纪发力、警令得行、规矩生威。二、提高认识,自觉践行条例新条例的颁布,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通过逐字逐句的认真学习,我发现,条例侧重从具体上列出负面清单,清晰明了,重在立规,画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可碰触的红线。通过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勤政,转变作风,提升素质,服务群众。通过认真研读,我觉得条例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安全网”,要心存敬畏,心怀虔诚,认真学习贯彻。要逐条学习,牢记在心,警钟常鸣;要以条例为底线,防腐
22、拒变。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做到戒贪欲、重小节、慎用权;以条例为利剑,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结合实际,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首先就必须用“四个坚持”要求自己,用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必须用“四个自觉”激励自己,用纪律管好自己。始终牢记“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搞一次特殊,就降低一份威信;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既要自身正、过得硬,更要在管理中严字当头、敢抓敢管,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走在前,做表率。所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要带头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化于心、
23、外化于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要增强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研讨材料第4篇202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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