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工作指南》(公开征.docx
《《浙江省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工作指南》(公开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工作指南》(公开征.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浙江省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推进浙江省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的安全环境管理和保护性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铁路沿线环境水平,建设美丽浙江,现对浙江省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的保护性利用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一、适用范围本指南所称的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包括铁路沿线的铁路用地、保护区用地,以及铁路高架桥下方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可使用空间。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是指在对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进行安全环境治理过程中,通过盘活铁路沿线及桥下土地资源,建设公共绿地、口袋公园、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小型汽车停车场等项目,以用代管彻底消除铁路安全环境隐患。其中,铁路桥下净高3-5米的,桥
2、下空间仅能用于绿化;桥下净高小于3米的,桥下空间不适合保护性利用。开展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相关工作,不得影响铁路运营安全。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范围,覆盖浙江省境内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所有国家铁路。委托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的地方(合资)铁路和其他地方(合资)铁路等,征得产权单位和运营管理单位同意后参照执行。二、总体原则(一)依法合规。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态保护区等管控区域依照有关规定执行。满足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管理要求。未经批准,任
3、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二)安全可靠。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及铁路用地受法律保护。项目利用单位应确保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项目安全可靠,不得有危害铁路设施设备等行为。(三)公益优先。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优先用于公共绿地等绿化项目,支持用于群众体育健身等公益性项目。公益性项目的经营收入原则上仅能用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及项目维护、管养相关工作。(四)权属不变。开展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工作,任何方式任何项目都不改变原有土地权属关系和用地性质。三、实施内容以下项目作为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按照因地制宜原则选择实施。运营过程中,如遇铁路建设、铁路运输生产经营等
4、需要,产权单位可以收回桥下空间及两侧土地使用权,项目利用单位、经营单位应无条件腾退和撤出。(一)公共绿地。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以种植多年生低矮草本植物、低矮匍旬型灌木为主,不得种植爬藤类植物,不得种植影响列车瞭望、易倒优侵限及影响接触网供电设备的高大乔木,不得影响桥梁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因景观等特殊要求需种植高大乔木的,需与铁路有关部门确认后实施。(二)口袋公园。是指面向公众开放、规模较小、形状多样、具有一定游憩功能的公园绿化活动场地,建设时宜与属地新农村建设、美丽淅江建设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等相结合。(三)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如篮球场、(气)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门球场、广场舞场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浙江省铁路沿线及桥下空间保护性利用工作指南 浙江省 铁路沿线 桥下 空间 保护性 利用 工作指南 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