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20242026年行动方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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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XX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
2、治本,将遏制重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臧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二)主要目标。
3、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乡镇(街道、旅游区)、林场党(工)委(总支)和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以下简称各乡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底线、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更加具体明晰;在落实中共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xx县党政有关部门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新兴行业和新兴领域行业监管部门的通知和U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的通知的基础上
4、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杳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遢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压降,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二、组织分工(一)综合统筹。县安委会制定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统筹做好全县安全生
5、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二)责任分工。国务院有关部委已制定31个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子方案,涵盖文物、邮政、广播电视、海关、烟草等领域。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县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共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XX县党政有关部门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新兴行业和新兴领域行业监管部门的通知和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的通知等,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
6、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县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县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
7、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及县有关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已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按照原有安排持续推进。三、主要任务(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1 .开展教育培训。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会同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
8、育培训,积极参与建设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二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I;2026年,重点开展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各乡镇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专题培训班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一)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2 .健全标准体系。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行业
9、领域实际情况,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杳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3 .强化源头管控。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省、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4 .健全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
10、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要求,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5 .完善政府督办制度。完善地方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
11、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落实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以及省、市有关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6 .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全面对接全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
12、行动7 .强化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和重点水域(电子围栏)、城市地下管线管廊设施及平台经济(含网约车、顺风车)、低空经济(含有人驾驶、无人驾驶、“低慢小”升空物、空飘物等低空飞行活动)、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医养结合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重点行业和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粉尘涉爆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
13、5年底前实现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8 .更新技术装备。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已更新的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在用设备报废标准等,加大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和不合格气瓶、不合格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
14、品、烟花爆竹、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根据国家、省、市规定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9 .开展工程治理行动。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外地货运车辆综合治理、高速公路异常停车安全防范“五快”机制建设提升,“十个有”建设提升、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障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10 .强化危
15、险作业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悬吊、挖掘、建设工程拆除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输油(气)管线、通信光(电)缆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严格执行“七不准”等相关作业管理规定以及本单位作业管理制度,加强警示和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委托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七项”措施: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并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制定作业方案或者安全防范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按照规定开具安全作业票证并进行现场查验确认;确认作业人员的上
16、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安全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11 .深化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深入排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混乱、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整治行业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无证作业、冒险作业,落实“六查”制度:一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是否持准入类证书上岗,证件是否合法有效,二查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完善,三查动火作业审批是否严格,四查现场监
17、督管理是否流于形式,五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六查外包、分包、转包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为。各企业要全面开展电气焊(割)作业人员专项整顿,对无证人员,应依法予以辞退或转岗;对有证人员,相关企业应开展再教育、再培训,重点强化“四项实操”能力(即:作业前安全检查能力,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力,按规操作焊接设备能力,作业后消防检查能力),做到“五必修”(即:电气焊(割)作业法律法规标准,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安全用电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事故警示教育课程)。12 .严格发包出租等活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发包、出租等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18、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承包单位常驻本单位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其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统一管理。(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13 .强化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管理。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
19、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14 .提升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实习生)安全技能。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
20、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实习生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15 .提升企业层面应急救援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16 .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
21、结合国际通用的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17 .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18 .强化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
22、查暗访、交叉检杳和异地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三个抓一批”(即:对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等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相关数据的;对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擅自经营的,依法严肃严厉抓一批),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
23、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024年底前,推动各行业领域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19 .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统筹建设。综合统筹乡镇安全生产监管、
24、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未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20 .强化安全培训和帮扶指导。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在三年期间,结合县委党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组织编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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