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群众纪律专题党课讲稿(5篇集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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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守群众纪律专题党课讲稿严守群众纪律,走好党的群众路线同志们: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越,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谟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以纪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纪律红线,为惩处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提供了制度依据。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立足岗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
2、众期盼为念,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深刻认识严明党的群众纪律的重要意义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处理党群关系的行为规则,党的群众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赢得人民拥护、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党的奋斗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保证。(一)严明群众纪律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党章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既是党的群众路线,也是党员干部的工作路线。严明群众纪
3、律,有利于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带头走好群众路线,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二)严明群众纪律是党团结带领人民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事业,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汇聚蕴藏在人民中的无穷智慧和力量。新时代严明群众纪律,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满腔热忱地投入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来,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使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拥有最可靠、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三)严明群众纪律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
4、的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勇于自我革命是党百年奋斗培育的鲜明品格,进行自我革命也要注重依靠人民,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帮助解决自身问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批评监督有助于我们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自我革命的强大动力。严明群众纪律,突出问题导向,有利于我们党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痛疾,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推进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二、百年党史就是一部不断严明群众纪律的历史回顾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从建党初期的点点星火,历经风雨洗礼,从弱小走向强大,发展成为今天拥有9800多万名党员的执政党;中国革命之所以能战胜一次
5、次艰难险阻,闯过一次次惊涛骇浪,不断取得伟大胜利,其中一个重要法宝就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严守党的群众纪律。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严明群众纪律。1922年7月,党的二大制定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中提出:“我们既然是为无产群众奋斗的政党,我们便要到群众中去,,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J这是目前已知的党的决议中最早提到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党群关系问题的文件。1928年7月,党的六大通过的政治议决案中规定“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1929年9月,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阐述了党、军队和群众的关系,第一次明确提出“群众路线”这一概念。1945年6月,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
6、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每一个党员必须理解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用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了解他们的需要:1949年6月,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总结了我们党的“三大法宝”,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在革命和战争年代,党的群众纪律更多地是以密切军民关系、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等形式出现的。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建军之初,“群众纪律”始终是一个不离左右的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执政党,群众纪律建设面临新的课题和考验。1956年,党的八大将“必须全心全
7、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遇事同群众商量,倾听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的痛痒,尽力帮助群众实现他们的要求”写入党章。1982年,十二大党章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要求党员“始终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1983年,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强调,整顿作风,就是“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纠正各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反对对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指出
8、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此后,党中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等一系列党内文件,都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如何正确处理党和群众的关系进行了强调和补充,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群众纪律的内涵。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要站稳人民立场,密切联系群众,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9、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2012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推进群众纪律建设不断制度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首次将群众纪律写进党章。二十大党章明确提出,党的政治路线确立之后,必须由党的组织路线、群众路线来保证其贯彻执行,要求党员“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与此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开展的历次集中性教育,都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作为重要目标之一。这些都是严明党的群众纪律最根本的要求和体现,顺应时代发展,回应了时代需要和人民期望。三、与时俱进完
10、善党的群众纪律“负面清单”我们党在百年征程中的每个历史时期,都围绕密切党群关系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矩,让全党共同遵守。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施行与修订,着眼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吸收党章以及相关党内法规的规定,为党组织和党员列出“负面清单”,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对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2003年12月,正式颁布的条例中特别强调,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不履责的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以保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2015年10月条例第一次修订,将有关违
11、反群众纪律的规定专设一章,设置了侵害群众利益、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漠视群众诉求、办事不公等违纪条款。2018年7月,条例再次修订,对群众纪律予以充实完善,新增对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完善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强化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此外,还规定了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新增了在扶贫脱贫事项上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条款。2023年12月,条例第三次修订,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依然作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并在201
12、8年规定的不作为、乱作为处分条款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慢作为、假作为行为的处分规定。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方面,新修订的条例不仅在第一百二十二条列举了直接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6种表现形式,包括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规拖欠群众钱款,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以及其他行为,还对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利用宗族或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纪行为
13、作出了规定。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是违反群众纪律的另一类突出表现,具体包括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这些行为从根本上说,就是没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没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直接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遵守群众纪律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刚性约束。与党的其他纪律相比,群众纪律与群众发生最直接的联系,因此直接影响群众对我们党的评价,进而影响人心向背、民心所向。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沈浩、廖俊波等一大批党的好
14、干部,之所以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爱戴,就是因为他们严守群众纪律,做到了“万事民为先对党员干部来说,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纪律必须严格遵守。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中关于群众纪律的相关规定,逐章逐条学,切实学懂弄清群众纪律的具体内涵和实践要求;还要坚持学用结合,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明确联系群众、开展工作时的言行边界,将他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人民至上,走好群众路线,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本领,提升群众工作质效,努力创造不辱使命、不负人民的辉煌业绩。2024年严守廉洁纪律党课讲稿严守廉洁纪律永葆清正廉洁本色“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
15、2000多年前,楚国政治家屈原就提出了“廉洁”这一概念,从此廉洁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清正廉洁作为应有的道德操守、必备的政治品格。百余年来,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反腐倡廉,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廉洁纪律建设之路。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取得重大成效,特别是先后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充实完善廉洁纪律相关规定。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心有所戒、行有所
16、止,“拒腐蚀、永不沾,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一、深刻认识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回望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历程,严明廉洁纪律、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建党之初,我们党就非常重视廉洁制度建设。为了防范贪腐风险,提高党的经费的使用效率,二大党章专设了“经费”一章,加强对经费的监督和审议。1926年8月,中共中央出台了第一个反腐肃贪的法规性质文件中共中央扩大会议通告一一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在纯洁党的队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33年12月,中华苏维埃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
17、训令,对贪污的量刑作出明确规定,为苏区惩腐肃贪提供了重要依据。1938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政府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规定了以贪污论罪的10种行为和4个处罚量刑标准。条例颁布后,陕甘宁边区1939年查处贪污案360件,1940年644件,1941年上半年下降为153件,整个边区社会风气良好,与国民党统治区贪污成风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在全国范围内成为执政党,开始了在执政与和平环境下的廉洁建设。195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正式颁布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反贪污条例。这一时期颁布的法规制度还包括中共中央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
18、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在“三反”运动中党员犯有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错误给予党内处分的规定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党中央反复强调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提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和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1997年,中共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其中较为全面地规定了对党员干部贪污公共财物、受贿索贿等行为的党纪处分情形。2003年12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印发,在分则中增加了
19、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四个章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切的使命忧患感和顽强的意志品质,按照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原则,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新形势下加强作风建设立下规矩。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这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
20、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同月,首次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明确划分党的六大纪律,其中在“廉洁纪律”内容中增加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问题,让继续遏制“四风”问题蔓延“有规可依”。2018年8月,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再次予以修订,其中廉洁纪律部分新增2条,修改12条,进一步提高了廉洁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工2023年12月,条例第三次修订,专列一章对“廉洁纪律”开列负面清单。今年1月,在二十届中央
21、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申“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强调要“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二、全面把握条例对党的廉洁纪律的新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党的廉洁纪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新修订的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该章共28条,主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此次修订,聚焦廉洁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增写1条,修改18条,进一步充实违纪情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落实党章要求,充实完善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增写了“反
22、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内容。党章还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工落实党章要求,条例在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展现了我们党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反对特权的一贯立场和本色,目的是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一心为党工作、为民造福,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做到秉公用权、为政清廉。二是细化
23、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律保障条款,促进从严纠治“四风”。此次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施治,针对作风建设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实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九十八条新增第二款,明确对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一十四条增加了对滥发福利行为的处分规定;将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改为“违反接待管理规定”,以涵盖公务、商务、外事等各种接待。同时,条例衔接党政机关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相关规定,在第一百一十八条增加了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兜底条款,在第一百一十九条增加了对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行为的处分等,这些规定,体现出
24、党中央对廉洁政治建设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决心。三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党员退而不休搞贪腐,或者利用在职时形成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利。此次修订条例,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关于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适用对象,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体现了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条例新增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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