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779船厂起重作业安全规程 标准 CB 3660-1997.pdf
《64779船厂起重作业安全规程 标准 CB 3660-1997.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64779船厂起重作业安全规程 标准 CB 3660-1997.pdf(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i c s 4 7 . 0 2 0 . 0 1 U 0 9 C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船 舶 行 业 标 准 C B 3 6 6 0 一 1 9 9 7 船厂起重作业安全规程 S a f e t y p r o c e d u r e s f o r l i f t i n g o p e r a t i o n i n s h i p y a r d 1 9 9 7 一 10 一 1 7发布1 9 9 8 一 0 6 一 0 1实 施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发 布 CB 3 660 - -1 997 前言 为规范船厂起重作业的操作规程, 确保安全生产, 经多年的实践, 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
2、司 1 9 9 3年颁 发的 起重作业安全规程 的基础上, 根据各企业实际执行情况, 并按G B / T 1 . 1 -1 9 9 3的要求编制成为 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 A是标 准的附录 本标准 由全 国海 洋船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船舶基础分技委提 出。 本标准由 中国船舶工业 总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归 口。 本标准由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生产经营局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 李哲、 金伟、 李启强、 孙毅、 杨荣蝉。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C B 3 6 6 0一1 9 9 7 分 类 号 : u0 9 船厂起重作业安全规程 S a f e t y p r o c
3、e d u r e s f o r l i f t i n g o p e r a t i o n i n s h i p y a r d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厂在起重作业 过程中对有关人员及设备安全 的管理和要求 。 木标准适用于船厂厂 内舰 重作业 , 也适用 于船舶行业 其他单位的起重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 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 通过在本标准 中引用而构成 为本标 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 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 5 0 8 2 -8 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3 8 1 1 - - 8 3 起 重机设
4、计规范 GB 6 0 6 7 -8 5 起重 机械安全规程 GB 5 9 7 2 -8 6 起重机 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 范 CB 3 7 8 5 - 1 9 9 7船厂高朴作 仲守令 规程 定 义 本标 准采 用下 列定义。 3 门起重机械 专 门用于 升降重物的一切机械设备 。 3 . 2起重作业人员 起重作业 中的起 重工和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或起 重机 司机 4 起重 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4 门人 员的选 择与要求 4 门1年满 1 8周岁 , 具有初 中以上文化程 度。 4 . 1 . 2体检 应符合国家现行体检 表所列项 目的要求。 两眼视力各不低于 。 . 7 ( 起重机起升
5、高度在 2 0 m以上, 两眼视力各不低于 1 . 0 ) , 无色盲; 凡患有癫 痈、 高血压、 心脏病、 眩晕、 突发性昏厥、 听觉障碍和其他不适于起重作业的疾病及有生理缺陷者, 均不准 从事起重作业 4 . 2 培训、 考核、 发证 4 . 2 门经省、 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有认证资格单位培训、 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 才能上岗独立操 作。 4 . 2 , 2由企 、 事业单位的教 育部门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 . 3起重作业人 员的基本操作要求 : a )超 负荷不吊 ; b )无专人指挥 、 重量不 明、 光线阴暗、 指挥信号看不清不吊 ; 中国船舶 工业总公司 19 97- 1
6、0门 7批准1 998 -0 6- 01实施 C B 36 60一 19 97 c )安全装置失灵, 机械设备有异声或故障不吊; d )捆绑、 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不 吊; e ) 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 歪拖斜挂和吊运氧气 乙炔瓶等压力容器无安全措施不吊; f ) 物件埋在地下或被压住, 情况不明不吊; 9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动物件不吊; h )露天起重机遇六级以上大 风或大暴 雨不吊 : , )物件 的利边快 口未加衬垫不 吊; 户 钢水包过满 , 未 打好紧固卡子不 吊。 4 . 4 起 重工的安全操作 4 . 4 门作业前应弄清作业内容、 工艺要求、 安全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 4
7、 . 4 . 2 起重工应有明显的标志, 并根据作业内容按规定正确选用和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 . 4 . 3 根据作业要求, 对吊索具、 作业现场认真检查, 落实安全措施, 并注意观察人员动态 4 . 4 . 4 熟悉各种起重设备的基本性能和规格, 对钢丝绳及吊索具等应按安全规定和额定负荷使用。 4 . 4 . 5 指挥信号应按 G B 5 0 8 2规定。 4 . 4 . 6多人配合作业 时, 应有专人负责统一 指挥 。 4 . 4 . 7 吊运物件应保持平衡, 吊挂绳之间的夹角不宜大于 1 2 0 0 , 特殊物件应选用专用吊具 4 . 4 . 8 物件起吊后, 不宜长时向高空悬挂,
8、遇有突发情况( 停电、 机械故障等) , 在吊物下应立即拉好警 戒 围栏和设专人 监护。 4 . 4 . 9 船体分段翻身及吊运过长( 宽) 大型重吨位物件时, 应先编制吊装工艺, 并严格执行。正式起吊 前, 应先试吊( 吊离基准面。5 m左右停下) , 并检查眼板焊接情况, 确认无误, 方可起吊。作业时应设专 人监护 4 . 4 . 1 0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 钢丝绳应尽量保持垂直, 各台起重机的升降、 移动应保 持同步 , 各 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 自的额定起重能力的 8 00 o a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 须由企业技术总负责人审批。 4 . 4 门1吊物不准从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64779船厂起重作业安全规程 标准 CB 3660-1997 64779 船厂 起重 作业 安全 规程 3660 1997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3638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