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0203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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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高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0-2035)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1总则71.1 规划目的71.2 修编理由71.3 规划范围81.4 规划期限81.5 规划依据81.5.1 法律法规81.5.2 政策文件91.5.3 规范标准101.5.4 相关规划101.6 规划原则111.7 规划适用条件122综合评价122.1 水环境评价122.1.1 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122.1.2 地表水水质评价122.1.3 水污染源评价132.1.4 水体流动性评价142.2 水生态评价142.2.1 自然生态空间格局评价152
2、2.2 总体开发建设强度评价152.2.3 热岛效应评价162.2.4 水系护岸生态型评价162.3 水安全评价162.3.1 洪涝灾害情况评价162.3.2 防洪排涝能力评价172.3.3 内涝风险评价172.4 水资源评价182.4.1 常规水资源利用评价182.4.2 非传统水资源利用评价182.5 水文化评价182.6 地下空间分析192.7 现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析192.8 相关规划评价192.9 评价小结203规划目标与策略203.1 总体目标203.2 管控指标体系223.3 水系统综合策略273.3.1 全过程径流控制策略273.3.2 排水分区循环控制策略273.3.3
3、城市点源污染控制策略283.3.4 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策略283.3.5 生态安全格局保护策略293.4 技术路线294海绵城市布局规划304.1 生态安全格局构建304.1.1 生态基底识别304.1.2 自然生态空间格局304.1.3 生态安全格局分析314.1.4 水体空间保护324.1.5 绿色空间保护334.2 城市公共海绵空间布局364.2.1 防洪排涝河道364.2.2 湖泊374.2.3 人工湿地374.2.4 湿地374.2.5 城市公园、滨河绿地、街头绿地、防护绿带375海绵城市系统规划385.1 水环境提升385.1.1 总体思路385.1.2 本地水环境系统方案构建385
4、2 水生态修复475.2.1 划定水生态功能分区和河道蓝线475.2.2 生态岸线建设改造485.2.3 恢复河流植被缓冲带485.2.4 缓解城市热岛效应485.3 水安全保障495.3.1 城市防洪体系495.3.2 生态防洪体系505.3.3 内涝防治体系505.4 水资源利用535.4.1 水资源开发利用原则535.4.2 常规水资源利用535.4.3 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策略535.5 水文化传承545.5.1 水文化建设策略545.5.2 水文化建设内容556海绵城市分区建设规划566.1 管控分区划定566.1.1 一级分区566.1.2 二级分区566.2 管控指标566.3 公
5、共海绵设施分区规划616.3.1 分区公共海绵设施布局原则626.3.2 分区公共海绵设施布局规划646.4 分区指引656.4.1 海绵技术选择656.4.2 建设方式指引657规划衔接738.1 管理保障768.2 制度保障788.2.1 执行和优化已有制度788.2.2 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798.3 技术保障798.3.1 加强培育技术团队798.3.2 建设基础资料集与海绵城市综合监管平台.798.4 资金保障808.4.1 创新建设运营机制80842加大政府投资引导808.4.3 完善融资支持政策808.4.4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808.5 项目全过程保障818.5.1
6、 建设项目范围81852建设环节相关要求818.5.3 监管要求831总则1.1 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5号文中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的海绵城市建设原则,规范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面协调海绵城市建设与相关规划的关系,有效指导苏州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提升水环境质量、修复城市水生态,促进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编制本规划。1.2 修编理由为全面推进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促进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新区于2016年在苏州市范围内率先编制了苏州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规划(2016-2030),该规划制定了高新区海绵城市的总体建设目标,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
7、领城市发展,形成“一横、三纵、多带、多点”的自然空间格局,并进行了细致完善的分区规划,因地制宜地提升了各区域的综合生态环境。但随着高新区的快速发展,该规划存在控制指标对后续实施指导性有限、水环境方案量化略有不足、项目库有待更新局限。同时随着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编制工作的进行,新区相应的建设用地范围、生态红线、蓝线、绿线等会有相应的调整,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到与其他相关专业的协调与反馈,为了更好发挥海绵专项规划的效果,促进规划设计的衔接,高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修编是十分有必要的。1.3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苏州高新区行政辖区,约为332.38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25.
8、51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56.88平方公里。1.4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与苏州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保持一致。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1.5 规划依据1.5.1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04.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07.0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07.0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03.19)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2009.01.01)江苏省城市规划条例(201
9、0)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5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建设部令第112号)1.5.2 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120157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165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通知(建城函201427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城函2015635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
10、2015139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苏建规201633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OI336号)苏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20)33号)区党政办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高新办202164号)其他相关政策文件1.53规范标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2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21)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Q4OO-2O1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OO2)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
11、规范(GB5059&2010)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DGJ32/TJ113-2001)苏州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2015)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市政专篇(试行)(2016)154相关规划苏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5)苏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7-2035)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苏州市防洪排涝专项规划(2017-2035)苏州市河网水系专项规划(2017-2035)苏州市供水专项规划(2017-2035)苏州市污水专项规划(2017-2035)苏州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7-2035)苏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5)苏州市环
12、境保护专项规划(2017-2035)苏州市水利现代化规划苏州市中心区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2012-2030)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2()09-2030)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湿地保护规划(2018-2030)苏州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规划(2016-2030)苏州高新区河道蓝线规划(2013-2030)苏州高新区景观生态概念性总体规划苏州高新区供水专项规划(2019-2035)(征求意见稿)苏州高新区污水专项规划(2019-2035)(征求意见稿)苏州高新区“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苏州高新区湿地保护规划(2018-2030)(报批稿)苏
13、州高新区各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苏州高新区地形图等其他相关的规划及资料1.6 规划原则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基本原则,按照“净化、蓄滞为主,兼顾渗、用、排”的海绵城市建设思路,统筹协调给排水等各相关专业,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本次苏州高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在此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遵循以下原则:针对性:分析高新区特点,聚焦海绵城市建设目标。系统性:统筹源头-过程-系统工程,统筹安排建设项目。落地性:深入调研与分析,确保系统方案可实施。有效性:梳理工程与目标的关系,确保区域目标可达性。经济性
14、协调多目标工程体系的关系,避免重复建设。1.7 规划适用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苏州高新区从事与海绵城市相关的各项建设和活动,应遵守本规划。各项工程设计与建设,除应执行本规划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划。2综合评价2.1 水环境评价2.1.1 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苏州高新区的供水水源是太湖水源,现有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包括上山村和金里港水源地,类型均为地表水水源地。按照考核要求,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应达到W类标准,上山村和金壁港水源地水质基本符合标准,属安全饮用水源。2.1.2 地表水水质评价近年来苏州高新区通过聚焦断面水质达标,落实“河(湖)氏制”,
15、推进控源截污、断头浜打通、束水段拓宽、补水循环、河道清淤、生态修复等工程,以及摸准原因精准施策等工作,极大改善了河湖水质。水域功能区:达标率逐年提升,水质呈好转趋势。2019京杭运河年均水质达到IV类水质目标要求,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胥江和浒光运河年均水质均为IV类,未达到H1.类水质目标要求,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区内重要河湖:高新区内重要河湖长河流17条,其中10个达到水质目标,太湖、渚镇湖、石湖、马运河、胥江、金山浜和春申湖7条河湖未达标,总体达标率为58.8%,超标因子为总磷和氨氮。黑臭水体:现状已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后续需长期研究跟进水质管理和恢复,防止水
16、体返黑返臭。2.1.3 水污染源评价点源污染主要来自污水处理厂尾水、未纳管企业自处理废水及雨污混接污水等。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由于管网覆盖率和污水处理率的提升,污染物产生量逐年下降。五个污水处理厂的尾水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并在提质增效工作完成后于2021年可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但与地表水IV类标准仍存在定差距,对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高新区严格执行新建区域雨污分流,对老小区、工业企业和单位内部进行雨污分流,完善居民区阳分和车库污水收集系统建设,现已基本消灭污水直排点和雨水排口非雨出流。面源污染方面,高新区由于人口密度大、工商业等社会活
17、动频繁、排水体制复杂等原因,初期雨水中污染物浓度较高,降雨将产生大量面源污染,SS污染负荷较大。未建区以农业面源污染为主。从污染产生途径可见,主要污染源已从点源污染转变为面源污染,解决面源污染问题迫在眉睫。2.1.4 水体流动性评价高新区地形由平原和山丘组成,整体地势呈中部高、周边低,山丘和平原相间的特点。平原地区地势相对平坦,平均坡度约为1.5%o高新区地处太湖流域下游的阳澄淀测区,京杭运河纵贯其中,运河以西属滨湖区,运河以东属阳澄区。运西片河道主要有大白荡、前桥港、马运河、枫津河、建林河、金枫运河、胥江、浒光运河、金塞港、前进河等,排水方向为东排入京杭运河,运东片河道主要有浒东运河、黄花泾
18、等,排水方向为西排入京杭运河。但近年来京杭运河高水位不断抬高且高水位持续时间延长,因而常出现运河高水倒灌的现象。另外高新区发展建设过程中,部分河道存在多年未系统清淤、部分河岸坍塌、连通性较差的情况。地形、水位、河道等综合原因导致高新区水体流动性较差,水体自净能力不足。为缓解流动性导致的水体水质较差以及城市防洪安全问题,局部地区借助水利设施进行人工抽排水的方式加强了水系的内部循环,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水体的流动性。2.2 水生态评价高新区山体众多,水网纵横,生态本底优越,但是水生态系统依然面临许多问题。其是生态空间减量化和碎片化,近年来由r城市的不断扩张,原有生态空间被建设开发侵占,原有的生态廊道也
19、被城镇空间割裂。其二是水生态系统退化,由于水体污染、建设开发及人类活动等原因,苏州市传统的“江-河-湖-塘水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区域水生态系统的环境缓冲能力明显下降。其三是下垫面硬化,由于生态用地大幅度减少,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导致城市卜.垫面性质的改变,从而引起了城市内涝枳水、热岛效应增强等问题。2.2.1 自然生态空间格局评价规划区内的山、水、湖、林、田等重要生态要素,构成了高新区山水相间、水网纵横的自然形态。规划区现状水域面积120.30平方公里(含太湖108.87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6.19%。以京杭运河为中轴,高新区水系分为运西、运东两片,其中运西片属阳澄淀湖区中的滨湖区,运东片
20、属阳澄片。高新区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有两个,分别为为石湖和游湖;列入江苏省的厂河道名录的河道有7条,分别为京杭运河、浒光运河、浒东运河、金堂港、黄花泾、西塘河和胥江。全区共划定总计8块生态红线区域,省级下发红线面积共计117.25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35.28%。其中涉及4处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2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I处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和I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2.2.2 总体开发建设强度评价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高新区的国土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125.51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8%;若扣除太湖水域面积,建设强度已高达56%。总体来说东
21、部地区为高强度建设区,中部地区为中强度建设区,西部地区为低强度建设区。2.2.3 热岛效应评价由1991至今,高新区城镇化进程迅速,城镇建成区由东向西扩张,建成区面积大幅度增加。下垫面性质的变化改变了地表热特征,增强了热岛效应。热岛效应的增强在高强度建设的东部片区尤为显著,西部片区由于靠近太湖水体,以及本身建设强度较低,因此热岛强度较小。2.2.4 水系护岸生态型评价高新区水系的护岸型式可归纳总结为硬质型、自然生态型、生态护砌型以及湿地生态型岸线,目前高新区内以块石加水泥浆固定而成的硬质直立式驳岸为主,比例约为72.1%,硬化比例较高,硬化河岸阻断了水与周边环境之间的生态联系,不利于水生植物的
22、生长栖息,也影响了水体的自净能力。2.3 水安全评价2.3.1 洪涝灾害情况评价阳澄淀湖区域地处江湖下游,地势低洼,上承客水入境,下受江潮顶托,加上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历史上洪涝灾害频繁,大小灾害平均34年遭遇一次。解放以来,木地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的年份有1954、1957、1962、1983、1991、1993、1995、1996、1999、2008、2015和2016年等。梅雨型流域性洪水和台风型区域性洪水是造成本地区洪涝灾害的主要因素。2.3.2 防洪排涝能力评价苏州高新区整体地势呈中间高、四周低,西侧以环太湖大堤为防洪屏障,纵贯东部的京杭运河是全区洪涝水承泄的主要通道,区内防洪排涝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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