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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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XX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 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我县教育 事业健康发展,依据财务管理模块化、流程标准化、手段智 能化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根据政府会计准则一 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201578号)、中小学校校会计 制度(财会201328号)、XX省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一条中小学校(指各镇街中小学校、幼儿园、县直及 驻城学校、青少年实践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县直机关幼儿 园、特殊教育学校、XX市工业学校等,简称中小学校,下同) 财务实行“校财县管”的管理体
2、制,由县财政局、教体局共 同管理。县教体局在县财政局的授权和业务指导、监督下, 监督、指导、管理教育系统的财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认 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编制和 执行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加强 经费管理;负责监督各学校(单位)收支计划执行情况;按 照国家规定的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办法,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以及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指 导中小学校校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搞好财产清查、登记、 建帐、设卡工作,保证帐、卡、物相符,负责学校财产管理 人员的培训及校产管理工作的督导评估;认真搞好统计工 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
3、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加强审计监督,做好教干离任审计和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按 时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 训,做好对教育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 教育财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医疗 保险金、失业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管理及工资 调整等工作;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财务工作。第二条各单位对本单位财务实施具体的管理,承担主体 责任。其主要职责是:严格落实本实施细则,将财务管理责 任落实到人;负责本单位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负责 财务年度预算与决算的编制、报告;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管 理和资金调度工作;负责学校各类收费的办证、上交、记账
4、 及票据管理等工作,严禁私设“小金库”;负责学校财务人 员的培训、指导、检查等工作;负责全校职工工资的发放、 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及各种保险的代扣代缴工作;负责会计 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 其他工作;负责按县教体局要求及时完成各项业务工作。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校长对 本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镇街 小学(含教学点,下同)的财务纳入所隶属的镇街中心小学管 理,实行报账制。校长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 规章制度,使单位财务部门在处理每项经济业务时都有规范 的程序和明确的依据;建立健全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完善 各项定额及
5、开支标准,使单位的每一项收支事先都有计划, 每项开支计划都有计算和控制的依据;理顺单位内部各部门 及其财务部门内部的关系,在单位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 度,在财务部门建立有效的内部牵制制度。第四条各单位设会计主管岗位1人、出纳岗位1人、固 定资产总管理员岗位1人,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轮换。第五条财务人员业务要求(一)财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 职业道德。(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履行财务人员职责,坚 持原则,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的行为进行 抵制。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对填制不完 整、印章不清的原始
6、凭证予以退回。(三)认真钻研财会业务,做到账目清楚,分类明确, 结账及时;认真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撰写财务分析,做到内 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报送及时。(四)办理会计事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按照会 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 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五)熟悉本单位的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 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服务。(六)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搞好财 务检查和审计,积极主动的当好领导的参谋,充分挖掘资金 来源,开展增收节支,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第六条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
7、进行审 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分管 领导、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 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二)财务会计人员对违犯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 正。(三)财务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 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 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犯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 计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第七条主管会计岗位职责(一)负责预、决算的编制及预算
8、执行情况分析,加强 预算管理与监督,搞好预算收支平衡。(二)合理调度各项资金,掌握财政收支进度,做到收 入按政策,支出按进度,追加按程序,严把资金使用关。(三)做好日常会计事项(每月记帐、结帐、编制记账 凭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并出具报表分析), 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做到账账相符。(四)保管会计档案。(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出纳会计岗位职责(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办法,正确掌握各项收支制度 和开支标准,正确进行现金收支。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不符 合规定的和未经审核批准的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敢于同违反 财经纪律的现象作斗争。(二)现金收入应及时上交财政或送存银行,现金支付 按
9、照财务管理系统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不能从本单位现金 收入中坐支。(三)对报销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及时整理原始报销 凭证,熟练掌握网上日常报销流程,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四)按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办理现金收付业 务,不得刁难客户和办事人员。(五)妥善保管有关章讫和会计资料,对库存现金的安 全性、完整性负责。(六)严格掌握在以下范围内支付使用现金:职工工资、 奖金、津贴;个人劳务费报酬,各种劳保、福利费及国家规 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 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金额起点以下 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七)严禁出现以下情况:用不
10、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的凭证(白条)顶替库存现金;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编造 用途套取现金;相互借用现金;利用帐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 套取现金;将报账款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或进行其他投 资;保留帐外存款。(A)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与结算中心资金组按月核 对,保证帐实相符。(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九条校产总管理员职责(一)负责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部门管理员 做好资产定期清查、登记建账、设卡等工作,定期对部门管 理员工作进行检查。(二)管理学校的校产档案、定期收集整理、完善校产 档案资料。(三)设置登记固定自查总账、明细账、分布帐,掌握、 调整资产数量、金额、变动及使用情况。(四)负
11、责审核编制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增加、减损凭 单等。(五)建立健全校产管理制度,定期与会计核对账目, 保持账账相符、帐物相符。(六)负责XX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信息 录入维护工作。(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条单位财务和会计人员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 要在单位财务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第十一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变动时,县教体局要对其 进行离任审计。财务人员轮换工作岗位或者离职,应当按照 规定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执行法定监交制度。第三章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第一条中小学校财务实行“双功能”、“双基础”、“双 报告”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第二条中小学校会计采用“平行记账”方式,即对纳入
12、 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 也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第三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 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 月不再计提折旧。第四条中小学校应当对费用进行分摊。除规模较小的小 学、教学点外,其他学校都应按照使用部门对费用进行分摊。第四章财务管理实务一、财务管理系统第一条中小学校统一使用XX省中小学校教育资产管理 系统(固定资产)、XX省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系统(其中县直 独立预算单位统一使用县财政平台的财务管理系统)、固定 资产折旧系统、存货系统、食堂记账系统。第二条中小学校资产总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人员及部 门性质等的信息维
13、护,信息维护要及时、全面、正确;主管 会计、出纳负责会计、出纳账号的信息维护。二、财务工作处理程序第一条会计科目使用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并结合财 政部有关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和单位具体会计业务的 需要设置有关明细科目并进行明细核算。第二条会计凭证格式、账簿设置及会计报表会计凭证格式、会计账簿设置、编制会计报表和其他会 计资料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 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 虚假会计报表。第三条会计凭证审核要求(一)审核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 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14、经办人员的签 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 价和金额。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 章,并且符合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 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 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 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财务章。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 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 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 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 复写纸(发票和收
15、据本身具备复写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 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 不得撕毁。5、经批准的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 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6、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 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 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7、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 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 公章。8、学校会计人员在接收和整理原始凭证过程中,应做 好以下审查和准备工作:(1)报销的发票开具内容应真实合法。会计人员在接 收发票时,应检查发票内容是
16、否齐全,字迹是否清晰、工整, 是否写明付款单位、开票日期、收款内容或品名、规格、型 号、单价、数量及金额(大小写须一致)等。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 为财务报销凭证,应当退回给相关经办人员整改。(2)审查的单据手续要齐全。如原始凭证上学校负责 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经办等签字是否齐全,提供的相关 明细、合同、会议记录、审批、跨年说明等材料是否合理完 整。(3)单据粘贴规范应整洁。发票、附件粘贴在粘贴纸 的竖线右边,一般应折叠好不裁剪,厚度不能超过2厘米, 单据张数较多时,应多加衬子,避免左低右高。报账员在整 理、粘贴完单据后,应在结算表上注明原始单据张数、
17、附件 张数,其中,明细科目涉及到三级科目的,应填写到末级科 目。(二)审核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1、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 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填制凭证人员、记账人员、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 名或者盖章。2、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 编号法编号。3、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 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 账凭证上。4
18、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 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 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 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 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5、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 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 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 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 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6、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
19、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 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 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 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 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 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 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7、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 在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格 处划线注销。第四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一)原始凭证传递程序:取得原始凭证后,由经办报 销人填制支出
20、报销单(购买材料物资的需要填制材料入库 单;购买固定资产的,要填制固定资产入库单),然后由部 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单位财务审核,最后由主要 负责人签字、出纳报销。(二)记账凭证传递程序:由编制凭证岗位会计填制记 账凭证,交审核岗位会计审核签章,会计主管复核签章,审 核无误的记账凭证交记账岗位会计记账,最后将记账完毕的 记账凭证按月装订、按年度归档交档案岗位会计保管。三、预算管理第一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 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 支出预算。第二条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 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
21、编 制赤字预算。第三条建立规范的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镇街中心小 学以上学校为基本预算编制单位,其他镇街小学由其所隶属 的镇街中心小学代编预算。第四条中小学校实行综合预算,要将所有预算内、外收 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一)收入 预算。中小学校收入预算应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 根据本年度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要求以及当年 预算编制政策,考虑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进行测算。(二) 支出预算。中小学校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 分。学校应根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事业发展的需求,优先 保障学校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 正常运转,然后安排各项事
22、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基本支 出预算:原则上按定员定额办法编制,即根据规定的分类定 额标准和核实的单位人员及在校学生人数测算编制。项目支 出预算: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以满足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 为目标,提出年度预算建议数。县教体局、财政局根据全县 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各 预算单位上报的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进行科学论证和合理 排序,建立项目库,结合财力统筹确定县级项目支出或申请 上级专项补助。(三)政府采购预算。在编制中小学校项目 支出预算过程中,凡纳入县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由预算编制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 并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第五条中小学
23、校预算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一 上:各单位编报预算建议数。中小学校根据县财政局、教体 局关于编制年度预算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基本情况和事业 发展需求,编制年度预算建议数,上报相应主管单位。主管 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县财政局。一下:县财政局下达预算 控制数。县财政局根据各单位汇编上报的预算建议数,将县 级承担的中小学校经费和上级下达的预算指标一同纳入中 小学校预算,结合分项定额标准等因素,向各单位下达预算 控制数,主管单位将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分配下达到各 中小学校。二上:各单位上报预算草案。中小学校根据下达 的预算控制数和定额标准,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报相应的主 管单位,主管单位审核汇总
24、后,报送县财政局。二下:县财 政局批复预算。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一个月内,县 财政局向各单位批复年度预算;各单位应在接到年度预算批 复10日之内将所属学校的预算正式下达到校。按县级财政 一级预算单位管理的,参照以上预算编制程序,直接向县财 政局上报预算建议数和预算草案,县财政局将预算控制数和 年度预算直接下达批复到中小学校校。第六条中小学校预算一经批复,应严格执行。中小学校 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确需调整的,逐级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实施四、收入管理第一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 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二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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