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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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步分实消防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各乡镇、各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有效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全面推进火灾治理社会化、行业监管标准化、消防工作法治化。二、主要任务(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1 .强化落实主体货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消委会各成员单
2、位)。(I)原则上县政府常务会每半年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汇报,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室要把消防安全纳入督查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各乡镇要清单化明确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每季度召开i次消防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2)按照规定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落实消防安全约谈程序,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乡镇,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约谈警示和督办。(3)充分发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着力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综合监管。2 .规范部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文旅局、县科商经信局、县住
3、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委统战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定期研究部署、定期开展检查、定期分析研判,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消委办”)负责统筹“三年行动”工作的开展,督促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做好本辖区“三年行动”工作,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县教体局负责监督学校、幼儿园、健身、武术、球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科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
4、区域的消防检查。县教体局及属地乡镇负责督促学校摸排提供学生群租情况信息,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在职教师违规召集学生补课、群租等现象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县民政局负责监督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县卫健委负责监督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托育机构及相关医养结合场所的安全管理。县文旅局负责监督文化娱乐场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重大文化活动的安全管理,突出旅游景区、文博单位、旅游民宿、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排查。县科商经信局负责指导督促餐饮业、住宿业、商超等商贸服务类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县住建局负责依法督
5、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摸清电动白行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基本情况,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制定治理方案。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对管理职责范围内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实施“一单四制”制度督促整改治理。县财政局负责督促县属国有企业,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贵任,具体落实专项整治各项措施。县公安局负责督促各公安派出所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县委统战部负责督促指
6、导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杳。县委党校负责将消防安全专题培训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报道“三年行动”进展,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三年行动”期间每年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对涉及环节多、范围广、责任模糊的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及时明确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及管控责任。3 .压实基层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各乡镇要全面落实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职责,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推
7、进“一镇一委一站”消防治理体系建设,2024年底前,除径川镇以外的所有乡镇全部建成“一镇一委一站”并实体化运行,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完善制度建设:2025年底前,全面实施乡镇消防行政处罚授权执法。发动乡镇综合执法队、社区网格员队伍等基层力量,针对辖区人口、产业、建筑和经济发展等特点,聚焦“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靶向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措施压实到基层末梢和岗位人员。县公安局要积极指导派出所根据上级公安部门的规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4 .落实社会单位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1)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
8、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白查白改,在此基础上向社会公示承诺消防安全状况。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白知、白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2024年起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持续深化社会单位“五实N岗”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各类场所消防管理台账,严格落实重点时期消防安全管理“十五条”措施,形成“管理团队优化、岗位责任细化、培训演练实操、风险隐患上账”的单位白主管理机制。(3) 2024年底前,全县每类场所各打造两个以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
9、位;2025年至2026年积极推广示范单位创建经验,不断巩固各项措施,形成标准化管理格局。(二)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5 .落实风险研判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健全落实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发布、协调联动等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专题研究部署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旅游旺季和火灾多发季节消防安全工作,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范。2024年起,各乡镇、各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将属地及行业领域内不放心、不托底场所
10、报县消委办,县消委办予以指导并推进隐患整改。县消委办每季度至少发布一期火灾预警提示,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形势、通报问题、研究对策。6 .聚焦重点场所治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科商经信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城管执法局)。(1)紧盯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院、学校、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占堵生命通道、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停用、损坏等突出问题。(2)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
11、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改变房屋用途、违规生产经营等危险行为。(3)紧盯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4)紧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小区等“旧区域”,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5)紧盯“厂中厂”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排查消防管理责任不明确、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督促严格落实管理责任、防火分隔、住人管控、火源管理、电源管理、疏散管理和应急处置。(6)紧盯高层住宅小区、无水小区等,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损
12、坏、管道井封堵不到位或堆放杂物等。(7)紧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督查整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8)紧盯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四类群体”,重点排杳违规群租、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设置、违规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7 .强化分级分类排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1)2024年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基本摸清分管领域单位底数和基本情况。对于行业管理模糊的场所,由属地乡镇进行摸排,建立底数清单。(2)各乡镇要组织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基层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2024年基本摸清家
13、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底数,落实闭环管理。(3)县消委办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4)推行专家检查制度,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团队技术优势,积极组织专家开展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清单,跟踪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8 .提升监管执法质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I)县住建局要加大建设工程领域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与消防部门行政许可信息共享,持续推进燃气安全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办
14、理涉消行政拘留案件,对;消防部门按要求移交的拟办理行政拘留案件应当快批快办。县检察机关要落实第八号检察建议要求,关注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责。(2)县消防救援大队要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等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杳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3)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
15、县法院、县检察院应当加强协作,统一法律适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消防安全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移送、立案、侦查、检察、批捕和审判、执行等工作。(三)用足用好四大综合整治措施。9 .严格源头管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商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管执法局)。(1)各乡镇、各部门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将消防安全纳入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布局等要求,并同步推进实施。(2)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
16、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3)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大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违法行为力度,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县科商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19号)要求,依法履行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源头、流通销售、停放充电、末端使用、拆解回收等环节管理。(4)对于未批先建、未批改建、未批开办的建筑或单位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审批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应当对上述源头管控方面的违法行为先行予以杳处.10 .深化信用监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7、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I)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省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强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发布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信息,完善信用信息修复机制。(2)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录入“信用”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录入“信用”平台的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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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关于 时代 消防安全 治本 攻坚 三年 行动 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