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雉水英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江苏沿江如皋人力资源网.doc
《关于实施雉水英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江苏沿江如皋人力资源网.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实施雉水英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江苏沿江如皋人力资源网.doc(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中共如皋市委办公室文件皋办20111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雉水英才”引进计划的意见(2011年1月27日)为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加强高层次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的关键作用,现就实施“雉水英才”计划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雉水英才”计划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雉水英才,是指在我市以船舶海工及配套、汽车及零部件等为主体的主导产业,以机械电力冶金、长寿食品、纺织服装等为主体的传统产业和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等为主体的新兴产业等产业领域中,具有现代管理理念和较强创新创业能力,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
2、各类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实施“雉水英才”计划,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主线,以科技项目为载体,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发展战略产品和产业、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计划在5年内投资5000万元扶持资金,引进具有现代管理理念和较强创新创业能力、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各类高层次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50名。二、引进对象与条件(一)“雉水英才”领军型创新人才(团队)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全日制硕士研
3、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引进后年薪不低于30万元,引进后为企业年新增税收300万元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关键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的。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与前述对象相当的境外高端人才(团队)。 3.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具有3年(含)以上全球50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关键管理岗位工作经验,通晓国际先进管理知识、具有国际运作能力的领军型经营管理人才。以上领军型创新人才(团队)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不受年龄限制),其中高
4、级经营管理人才须全职在引进企业工作;其他引进人才每年为企业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二)“雉水英才”领军型创业人才(团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学历学位);2.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在如皋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创办科技型生产企业和现代服务企业;3.所创(领)办企业主导产品和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其工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4.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并担任该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
5、可不受年龄限制)。三、引进程序(一)征集需求。根据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目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科技局、发改委向各镇(区、园)、重点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征求引才需求和创业合作项目,编制引才目录,公布创业合作项目。(二)发布信息。每年年初,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通过如皋人才工作网、江苏沿江(如皋)人才网和其他国内外重要媒体发布引才公告,并组织开展国内外专场人才招聘会、项目洽谈会等活动,实现人才与需求主体的对接。(三)报名登记。凡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均可报名申报。申报个人(团队)需填报如皋市“雉水英才”申报表和如皋市“雉水英才”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
6、证书(证明)、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并提交科技成果鉴定书、查新报告、专利证书、专利年费发票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相关辅证材料。常年接受报名登记。(四)材料初审。市人社局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牵头组织资格审查,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国内外学历、经历等进行认定、审核,对申请人的项目计划书及相关材料的具体内容进行初审,对其提交的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进行认定、评估。当年接受评审截止日期为每年8月31日。(五)技术评审。每年10月份,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及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组织行业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技术评审,并初步排序。(六)专家评审。由市委人
7、才办牵头,聘请专业技术、风险投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引进人才的管理能力、研发水平、所实施项目的先进性、市场潜力、实施风险、预期经济效益等进行评审,与引进人才进行面谈,到创业企业或引进单位实地考查,全面论证引进人才和项目的可行性,并分别对创新和创业项目量化积分,按重点推荐人才、优先推荐人才和不推荐人才三个层次形成推荐理由和推荐意见。(七)确定名单。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项目评审专家组提出的推荐理由和推荐意见情况,研究确定引进人才资助名单、资助内容和资助额度,并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八)签订协议。对公示无异议、确定资助的,市委人才办向受资助人才颁发如皋市“雉水英才”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实施 英才 引进 计划 意见 江苏 沿江 如皋 人力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