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作业土方工程基坑(槽)开挖与围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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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施工作业土方工程基坑(槽)开挖与围护1、适用范围1.i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基坑(槽)开挖与围护施工。围护形式主要采用放坡,重力相当构、喷锚动护结构、册庄动护结构四种。1.2 放坡支护适用于基坑周围场地宽阔、土质较好、无流砂场地,开挖深度W5m。1.3 喷浆型深层搅拌桩重力式挡土结构适用于场地较窄的施工场地,开挖深度W6m。1.4 喷锚支护结构适用于地面场地狭窄,地下可使用空间大,土质较好场地。开挖深度WlOm。1.5 悬臂式排桩支护结构适用于施工场地狭窄,对基坑边土体位移控制要求低的场地,开挖深度W8m。2.施工准备2.1 材料及设备材料:水泥、钢筋、砂、石、商品混凝土、钢板桩。桩施工机
2、械翻桩机械、螺旋钻桩!几深层解机械,旋喷(定喷)桩机。基坑开挖机械:反铲挖土机其它施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砂将搅拌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切断机、高压泥浆泵、高压喷浆机、洛阳铲、地质钻孔机、潜水泵、泥浆泵运输车等。2.2 作业条件建筑物位置的标准轴线桩、水平桩及灰线尺寸,已经过复核。在基坑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根据地质资料和地下水位对基坑开挖的影响,确定基坑开挖的围护方案,以保证基坑作业顺利进行。决定挖土方案,包括开挖方法、挖土顺序、堆土弃土位置、运土方法及路线等。障碍物和地下管道已进行处理或迁移。排水或降水的设施准备就绪。3、操作工艺3.1放坡Q)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
3、或管沟底面标高,挖方深度不超过下列规定时,可以考虑不放坡和不加支撑。密实、中等密实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一一1.0m;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一一1.25m;硬塑、可塑的粘土一一1.5m;坚硬的粘土一一2moQ)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挖土深度在5m以内不加支撑的边坡,其边坡坡度应符合下表规定。深度在5m内的基坑(槽)管沟边坡的最大坡度土的类别边坡坡度(高:宽)坡顶无荷载坡顶有静载坡顶有动载中密的砂土1:1.001:1.251:1.50中密的碎石类(填充物为砂)1:0.751:1.001:1.25中密的碎石类(填充物为砂土)1:0.501
4、0.671:0.75硬塑的轻亚粘土1:0.671:0.751:1.00硬塑的亚粘土、粘土1:0.331:0.501:0.67老黄土1:0.101:0.251:0.33软土(经井点降水后)1:1.00注:静载指堆土或材料等。动载指机械挖土或汽车运输作业等。超15m深度的基坑(槽)和管沟开挖时,其边坡坡度应根据土的内摩擦角和凝聚力计算确定。G)当基坑(槽)必须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时间长短、施工季节和当地气象条件、施工方法与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进行设计和选择,一般上述条件均有利于施工的,可采用断续垂直支撑、断续水平支撑和连续垂直支撑、连续水平支撑等方法,可参考
5、下表。基坑(槽)加固支撑选用表土的情况基槽开挖深度(m)支撑形式天然湿度的粘土类,地下水很少。3以内断续支撑天然湿度的粘土类,地下水很少35连续支撑松散和湿度很高的土连续支撑松散和湿度较高的土,地下水很多且有液化现象如未用降低水位措施则用板桩加支撑注:本表适用于贫雨地区或少雨季节施工。当深度较大和土质复杂时,必须选择有效的深基坑支护技术,一般应由相应资质的一级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按省建委有关文件,也可由公司有经验的技术人员通过认真周密的设计并制定方案,但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定后方能实施。采用钢(木)板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或灌注桩作坑壁支撑时,其构造或是否加设锚杆应按设计方案的规定。施工中应经常检查
6、如发现有变形、沉降等现象,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以及通知设计人员。在雨期更应加强检查。6)采用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用坑壁支撑时,其施工和验收要求应按设计图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6)基坑(槽)底部开挖宽度应根据基础或防水处理施工工艺决定。混凝土基础或垫层需支模者,每边增加工作面0.3m;需用防水涂料(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潮)层时,增加工作面11.2mG)管沟底部开挖宽度(有支撑者为撑板间的净宽),除管道结构宽度外,每侧增加工作面宽度,可参照下表采用。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管道结构宽度(mm)每侧工作面宽度(mm)非金属管道金属管道或砖沟200500400300600100050040011
7、00150060060016002500800800注:t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身外皮计;有管座按管座外皮计;砖砌或混凝土按管沟外皮计。沟底需增设排水沟时,工作面宽度可适当增加。)在原有建(构)筑物邻近挖土,如深度超过原建(构)筑物基础底标高,其挖土坑(槽)边与原基础边缘的距离必须大于高差的12倍(土质好时可取低限),并对边坡采取保护措施;如对旧有建(构)筑物基底有影响时,必须提请有关部门有建(构)筑物基础变形、沉陷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施工。)基坑(槽)和管沟的土方完成后应排干积水和清底,及时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o)基坑(槽)和管沟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对于个别超挖处,应使用石粉、碎石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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