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纸质考试第四大题简答题库[2025期考试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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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开放大学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纸质考试题库第四大题.简答题题库说明:资料整理于2025年2月,更新至2025年1月试题;费料涵盖2009年1月至2025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期末纸质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适用于国家开放大学行政管理本科学员2025春季学期期末纸质考试。首字音序B 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 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简述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答: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有:Q)性质不同。被授权的组织是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
2、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产生的依据不同。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3)行为的后果不同。被授权组织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如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申请人或被告是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而不是被委托组织。首字音序C从行政法的角度来说,能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有哪些?答: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4)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
3、职能部门;(7)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首字音序D对行政立法的监督。答:对行政立法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2)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立法的监督。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对彳亍政权进行监督的作用。答: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的一种,必须接受监督,否则,必然产生失衡、变异、专制、腐败、官僚主义。因此,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意义深远,作用巨大。(1)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可以防止政府权力失衡与变异。(2)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可以防止政府官员专制独裁。(3)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可以扼制腐败。(4)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可以防止政府官僚主义。首字音序G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公务员的
4、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答:我国公务员权利主要有:第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第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第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第四,参加培训。第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第六,提出申诉和控告。第七,申请辞职。第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我国公务员义务主要有:第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第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第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第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第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职,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第六,遵守纪律,恪
5、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第七,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首字音序J简述可以作为行Z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种类。答:可以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4)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7)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简述我国行政诉讼法所确定的行政诉讼管辖原则。答:(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简述我国公务
6、员的基本义务。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简述我国公务员享有的权利。答:第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第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第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第四,参加培训。第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第六,提出申
7、诉和控告。第七,申请辞职。第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和主要内容。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及主要内容。答:信息公开制度是指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其他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法将行政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公开,以促进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Q)法律法规基础:信息公开制度必须有法律法规作为支撑,明确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义务和行为准则。法律法规还应规定公众的信息申请程序和方式。(2)信息范围:信息公开制度应明确公众有权知情的信息范围,包括政府机关的工作计划、预算和决策、公共服务的提供情况、环境保护和资
8、源利用等方面的信息。信息公开制度还应规定一些例外情况,例如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3)信息公开途径:信息公开制度应确立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包括通过政府网站、文件公开、政务微信等互联网平台,以及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共图书馆和媒体等传统途径。(4)信息公开程序:信息公开制度应规定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其他组织接受信息申请的程序,如信息申请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以及是否可以进行在线申请和电子邮件通信。(5)信息公开责任:信息公开制度应明确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责任,包括及时公开、准确公开和完整公开信息的义务。应设立监督机构,监督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并对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9、进行处罚。(6)互动与参与:信息公开制度应促进公众的参与和互动,如开展意见征集、听证会和公众会议等,以便更好地了解公众需求,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简述彳亍政处罚的原则。简述行证处罚的基本原则。答:行政处罚的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公开、公正原则;(3)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原则;(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5)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的原则;(6)救济原则。简述行政程序的特征。答: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行政程序的特征表现在:(1)行政程序必须依据一定的法律而行,即要做到有法可依。(2)行政程序具有多样性。(3)行政程序具
10、有分散性。即因通过多种法律形式规定行政程序,从而使行政程序分散于由众多的、具有不同等级效力的法律文件之中。简述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答:制裁的性质不同;(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4)制裁的机关不同;(5)做出处罚的形式不同。简述彳亍政法的法源。简述行政法的渊源。答: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6)我国政府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简述行政法的特征。答:行政法的特点有:(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
11、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简述行政法的作用。答:(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答: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因实施国家行政权而发生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之间、行政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具体包括:
12、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直接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服务关系、合作关系、指导关系、行政赔偿关系。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监督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不同于行政关系。行政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对象,而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结果。行政法并不对所有行政关系作出规定或调整,只调整其主要部分。因此,行政法律关系范围比行政关系小,但内容层次较高。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答:(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
13、行政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答: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是:(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设定;(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统一性;(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具有特殊性。 简述行政复议的特征。答:(1)以一定的行政争议或纠纷为处理内容。(2)以行政相对人提起复议申请为前提。(3)行政复议处理行政纠纷不适用调解方式。(4)对形成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均进行审查,这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裁决行政纠纷上的一项原则
14、性区别。 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答: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主要内容。答: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主要内容有:(1)行政主体的设立必须合法;(2)行政职权的拥有应当合法;(3)行政职权的行使应当合法;(4)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
15、的具体要求。答: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当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基础之上,要有正当的动机;(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简述行证合同的特征。答:行政合同的特征:(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施行政管理;(3)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简述行政立法的程序。答:行政立法的程序大致包括:起草;(2)征求意见;(3)审查;(4)通过;(5)签署;(6)发布与备案。简述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的区别。答:性质不同;(2)目的不同;原则不同。简述彳亍政
16、诉讼的特有原则。答: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条:(1)当事人选择复议原则;(2)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3)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简述行政相对方的权利。答: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包括:(1)提出申请的权利;(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3)听证的权利;(4)了解情况的权利;(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答:行政行为的分类主要有:(1)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2)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
17、非要式行政行为;(3)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把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5)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单方、双方和多方行政行为。 简述行政行为的内容。答: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2)剩夺权益或免除义务;(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简述行证许可的特征。答:(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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