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标准报批稿.doc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标准报批稿.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标准报批稿.doc(12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DL/T 51-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ICS备案号: DL/T 51-2003 P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标准Technical Code forDesigning Coal Handling Fossil Fuel Power Plant(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报 批 稿 )20 - - 发布20 -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 布2DL/T 51-2003 目 次前言 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23 总则-44 铁路卸煤-84.1 一般规定-84.2 卸煤栈台-94.3 翻车机卸煤装置-94.4 缝式煤槽卸煤装置-115 水运卸煤-135
2、1 一般规定-135.2 海港或以潮汐为主而停靠海轮的河口港卸船机械选型-145.3 河港卸船机械的选型-165.4 泊位年营运天数及年通过能力计算-175.5 码头辅助设备的配置及附属建筑物设置-196 公路卸煤-216.1 一般规定-216.2 受煤斗及浅缝式煤槽-226.3 缝式煤槽卸煤装置-237 贮煤场、贮煤设施和设备 -267.1一般规定-267.2筒仓-277.3装卸桥(门式抓煤机)煤场 -287.4桥式抓煤机煤棚-297.5轨道式斗轮堆取料机煤场-307.6圆形煤场设备-318 筛分破碎设备 -338.1 一般规定-338.2 煤粉炉筛分破碎设备-348.3 循环硫化床炉筛分
3、破碎设备-349 石灰石的贮存、制备及输送 -3510 带式输送机 -3610.1 一般规定 -3610.2主要参数的确定 -3610.3部件选择与布置 -4311 辅助设备和设施 -4911.1轨道衡 -4911.2汽车衡 -4911.3皮带秤5011.4振动给煤机5011.5带式给煤机5111.6除铁器5111.7采制样装置5211.8落煤管和转运煤斗5211.9推煤机库5312 运行维护条件5513 运煤系统的控制5813.1一般规定-5813.2控制要求5813.3程序控制设备和信号5913.4程序编制和联锁条件58附录A (规范性附录)本规程用词说明61附录B (资料性附录)散货船设
4、计船型尺度表62附录C.(资料性附录)码头作业区主要生产辅助建筑物指标-63附录D (资料性附录)卸船机、清舱机和驾驶人员定额、码头皮带工(包括履行水手职能)定额64附录E(资料性附录)运煤汽车选型计算-65参考文献-68DL/T 51-2003 前 言 DLGJI93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定自颁布实施以来,在电力建设中,为贯彻国家基本建设方针,体现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统一明确建设标准,在保证火力发电厂运煤系统的安全、经济、可靠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近年来,国内的火力发电厂运煤系统,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以及各设计院、电厂和制造厂家等单位运煤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努力下,不仅自
5、行开发、研制了许多国产的先进运煤技术和设备,而且也引进、消化和吸收了许多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使得运煤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和提高。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技术的进步,现行的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定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200023号文关于确认1999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的按排,对现行的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定进行修订。 本标准的修订工作,积极贯彻并落实“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符合国情”的电力建设基本方针和原则,推广先进、可靠成熟的运煤技术,注重节水、节地、节能、环境保护和控制非生产性设施规模和标准;修订后的标准其内容更加全面,更加符合我国运煤技术
6、的实际情况,为我国火力发电厂运煤在21世纪的发展和建设做好设计技术准备。 本标准未对DLGJ193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定的框架进行大的修改。修订后的标准对水运卸煤内容作较大幅度的修订,并增加了石灰石的贮存及制备运输一章。根据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2002年11月13日印发的电规协标质200287号文,关于印发(DLGJ193)送审稿审查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的决定,取消DLGJ193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定中运煤方案经济比较这一章。除此之外,还将DLGJ1441998火力发电厂汽车卸煤设计暂行规定的内容合并在本标准中。同时对DLGJ193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定的相关章节的名称、编号、条文内容
7、进行修改、删除和补充。 本标准颁布后,替代了DLGJ193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定。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附录B、C、D、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负责起草人:潘正潮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周相清、胡 宏、韦延河、宋哲峰。1 范 围本标准规定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运煤系统设计应遵循的原则与建设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燃煤发电机组容量为125及以上的凝汽式发电厂,也适用于5
8、0及以上的供热式燃煤机组的热电厂和采用洁净煤发电技术的设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电厂的设计,改建工程的运煤系统设计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有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46.11983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GB146.21983 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4751996 商品煤样采取方法GB4053.293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93 固
9、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8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BG4208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508319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059589 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GB123481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32231996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19293 港口工程技术规范GB502299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T56995 船舶运输煤样的采取方法GB/T57695 汽车运输煤样的采取方法GB/T77211995 电子皮带秤GB/T77232000 固定式电子秤GB/T 171191997 i
10、dt ISO 5048:1989 连续搬运设备 带承载托辊的带式输送机运行功率和张力的计算GB/T97702001 普通用途钢丝绳芯输送带 DL5027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范 DL50531996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DL/T50002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T50521996 火力发电厂辅助、附属及生活福利建筑物建筑面积标准DL/T51212000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DL/T51422002 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规程 JJG 1952002 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 JTJ21199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 TB/T14071998 列车牵引计
11、算规程NDGJ9389 火力发电厂输煤系统煤尘防治设计技术规定SDGJ2001 火力发电厂运煤系统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3 总 则3.1 运煤系统设计应积极采用参考设计、典型设计和通用设计。并应结合工程的特点不断有所创新。3.2 运煤系统设计结合工程的特点,积极慎重地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地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布置、新结构、努力提高运煤系统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并力求做到流程合理、布置紧凑、操作方便,为提高运煤系统的可靠性、合理性、经济性、劳动生产率和文明生产水平;为节约能源、用水、材料和合理控制造价创造条件。3.3 运煤系统的卸煤装置、筒仓的设计应符合GB5022996火力发电厂与
12、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的技术要求。3.4 运煤系统的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应符合DL50531996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卫生设计规程的要求。运煤系统设备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要求。3.5 运煤系统煤尘治理设计应符合火力发电厂输煤系统煤尘防治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3.6 运煤系统的煤尘、污水排放、噪声应符合GB12348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要求。3.7 运煤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发电厂投产后煤源和煤质变化的可能性,必要时应适当提高运煤系统对煤源和煤质变化的适应能力。3.8
13、 运煤系统设计应根据发电厂燃用煤种的有关特性,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以提高运煤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满足锅炉机组对燃煤的要求。3.9 发电厂耗煤量可按设计煤种可按下式计算:1 小时耗煤量Qh等于全厂锅炉按最大连续蒸发量(BCR)计算的小时总耗煤量。 2 日耗煤量Qd可按下式计算: dhd (3.9-1)式中:d 日耗煤量, t/d;h全厂锅炉机组小时耗煤量, t/h;d 锅炉机组日利用小时数, h(一般取2022); 3 年耗煤量Qa可按下式计算: aha (3.9-2)式中:a年耗煤量, t/a;h 全厂锅炉机组小时耗煤量, t/h;a电厂锅炉机组年利用小时数, h(一般取5000h6000
14、h);3.10 运煤系统总布置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1 在满足运煤系统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简化输煤系统和缩短流程,减少转运环节, 降低煤流落差。 2 卸煤装置的位置要有利于缩短燃煤运距和便于同路网连接。铁路轨面、公路路面标高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各种制约因素,以求经济合理。 3 贮煤场应选择地质条件适宜、环境影响较小、便于扩建、能使整个运煤系统环节少、运距较短的地方。 4 最终的碎煤机室宜设在贮煤场至主厂房的运煤系统中。 5 附属建筑及相关道路的布置应便于进行生产活动。其建筑面积应符合DL/T50521996火力发电厂辅助、附属及生活福利建筑物建筑面积标准的要求。3.11 运煤系统设计应优选用国
15、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生产又有运行实绩的优质产品。设备性能应与燃料特性及运行使用条件相适应。当主要设备采用新产品新材料时,应经技术经济论证。3.12 铁路来煤的发电厂,其日计算受煤量d可按下式计算:(计算出的d并圆整为列车名义载重量的整倍数)。 Md KbQd (3.121)式中:Md 日来煤量, t/d;Kb日来煤不均衡系数;(日来煤不均衡系数,可根据年运煤量的大小和运输条件的优劣,可参照本地区类似电厂来煤的实际情况确定,Kb一般宜取1.11.3)。 Qd 日耗煤量, t/d;3.13 水路来煤的发电厂,其日计算受煤量可按下式计算: Md KbQa /D (3.131)式中:Md日来煤量, t/d
16、Kb 船舶到港不均衡系数; (船舶到港不均衡系数,可根据年运煤量的大小和运输条件的优劣,Kb宜按表 5.2.1 选取)。Qa 年耗煤量, t/a; D 煤码头年工作日数;3.14 电厂燃煤全部或部分采用汽车运输时,应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的汽车运输年来煤量作为设计依据。日计算来煤量Md可按下式计算: MdKbQ aHd/Ha (3.141) MdKbQa/D (3.142)式中:Md 日来煤量, t/d; Kb日来煤不均衡系数, 宜取1.11.3; Qa汽车运输年来煤量, t/a; Hd 电厂锅炉机组日利用小时数, h; Ha 锅炉机组年利用小时数, h;D全年来煤天数,(全年来煤天数
17、根据当地的气象条件,公路交通条件和煤矿工作制度等因素确定。当无可靠的统计资料时,可按式3.141计算)。3.15 运煤系统全天设计运行小时数可取下列数值:三班运行一般不宜大于16 h;两班运行不宜大于12 h。3.16 用铁路部门的通用敞车运煤的发电厂,车型和列车编组应采用铁路部门提供的近期和远期资料。3.17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铁路敞车卸煤用螺旋卸车机、斗链卸车机和抓斗类卸车机在人工适当辅助下其设计综合卸煤出力,可按表3.17选取。 表3.17 铁路敞车卸煤机综合出力 t/h序号机 械 名 称综合出力 备 注1 螺旋卸车机 3004002 斗链卸车机 2003003 装卸桥(跨度40m)
18、170220 抓斗容积2.50m34 桥式抓斗起重机 130180 抓斗容积2.50m33.18 翻车机系统的卸煤能力应按翻车机的额定出力设计。3.19 火力发电厂从卸煤接卸装置到贮煤场之间的系统出力,应按下列情况设计:1 对水运来煤的发电厂,卸煤装置至贮煤场的带式输送机的出力,应与卸船工艺系统设备的最大能力相匹配,带式输送机的出力不应小于卸船设备额定能力的1.2倍。2 对铁路来煤的发电厂,受卸煤装置有一定缓冲能力的发电厂,可等于或小于往主厂房运煤带式输送机系统的出力;当卸煤装置没有一定缓冲能力时,卸煤装置的出力应与输出的出力相匹配。3.20 双路带式输送机系统,在一般情况下,宜在下列转运点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火力发电厂 设计 技术标准 报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