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概论例题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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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法概论例题汇总导言部分1、甲将房屋卖给了乙,乙支付了价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随后甲又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房屋所有权归谁?答:房屋所有权归丙,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2、村民张某和王某是邻居,房屋屋顶相连,但两家交恶多年。张某翻修自己的房屋,必须要在王某的房屋屋顶上经过,王某提出张某要么不能经过自己的房屋,要么向自己支付500元钱,张某表示绝对不会毁坏王某的屋顶,但是王某坚持张某如要经过自己的房屋,不管是否损坏房屋,都要支付500元钱。王某的主张是否合法?答: 不合法,属于相邻关系,王某必须提供便利。4、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抵押,甲公司是否有权将办公
2、楼卖给丙公司?答:无权。物权优先效力,物权先于债权。5、甲将奶牛卖给乙,乙将买金支付给甲,但乙自家的牛栏正在维修。乙就和甲达成约定,在牛栏修好之前,牛还是继续由甲代乙饲养,到牛栏修好后再牵到乙家。可是,就在修牛栏的期间,这头奶牛产下了一头小奶牛,甲和乙为小牛的所有权发生了争执。小牛应当归谁?答:已经完成了交付,牛的所有权属于乙。小牛是天然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第一章1、甲得知乙准备卖房屋,遂与乙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将来乙出卖房屋时,甲在同样的价格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利。协议达成后甲向乙支付了两万元定金并反复叮嘱乙一定要把房子优先卖给自己。后来,甲得知乙已将房屋卖给了丙,并且办完了房屋过户手续。请
3、问,甲能否以优先购买权要求丙退房?答:不能。优先购买权不是物权(因法律没规定),所以优先购买权无法实现(不符合物权法定的内容法定这一条)。2、甲到某商场购买一部手机,但因甲不能付清所有价款,于是甲与卖家约定,卖家将手机的所有权移转给甲,但处分权仍然由卖家加以保留,以担保余款。答:不合法。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处分权保留是约定矛盾之处(所有权不可分)。3、甲先生与乙女士协议离婚,针对双方共同所有的登记在乙女士名下的一套两居室住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南侧一间归甲先生所有,北侧一间归乙女士所有。后来,张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中有关离婚夫妻各占一房的约定无效,请求依法分割。请
4、问,“两居室房屋中南侧一间归甲先生所有,北侧一间归乙女士所有”的约定是否有效?答:约定无效。根据一物一权原则,一个物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该案例是两个人各拥有一个所有权,违反了一物一权原则。4、某村民小组将一块耕地同时承包给村民甲和乙,并由甲和乙共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答:不可以,物权具有排他性效力。5、“一物不容二主”与“两人共有一物”是否矛盾?答:不矛盾。两人共有一物只设立了一个所有权,并不违反排他性效力。6、张某将自己的一栋房屋打算卖给李某,两人签订了合同,但之后张某又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的抵押权是否优于李某对张某的债权?答:是。抵押权属于物权,物权优先效力,物权
5、优先于债权。7、甲将电脑交给乙保管,乙将电脑丢失,后被丙捡到,甲能否找丙索回电脑?答:可以要回,物权具有追及效力。8、甲将电脑交给乙保管,乙将电脑出卖,丙以为电脑为乙所有,便付款购买了电脑,甲能否找丙索回电脑?答:不可要回,因为丙是付款购买,是善意取得。物权优先效力收到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制。9、甲与乙订立买卖电脑的合同后,又将电脑卖与丙,并且已实际交付,请问电脑所有权归谁?Why?答:归丙,合同是债权,物权优先。10、甲租了乙的房子,租期未满时,乙又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丙要求甲搬出租住的房子。丙能否要求甲搬出该房子?Why?答:不可以,买卖不破租赁。11、张某偷李某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
6、李某能否要求王某返还?如果是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钱某呢?Why?答:可以,物权具有追及效力。王某虽不知情但没有支付合理的价款,不符合善意取得。 李某要就可以要回来(要在2年之内),不要就要不回来(可以找张某要赔偿)。原则上,李某可以向钱某要回来,法律不承认赃物是善意取得。如果钱某不是从张某,而是从店里买,李某要回来就要给钱某他支付的钱,可以再向张某索赔。12、甲的父母有住房多套,甲结婚时其父母同意让甲及甲妻居住其中一套住房,后来甲与甲的父母产生矛盾,甲的父母不让甲及甲妻居住该住房,请问甲及甲妻是否有权利居住该住房?Why? 答:无权利居住,所有权属于父母,物权有排他效力,父母有权不让甲居住。1
7、3、沈某自费架设高压线为同村农户造福,县电力公司无偿接收用于农电网改造。沈某有权要求补偿吗?Why? 答:有权。自费架设的,享有所有权,物权有排他性,因此可以要求赔偿。-第二章1、李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一套卖给易某,房价为38万元,交易费用和办理登记手续由买方承担。李某收到房款后,将房子和房照一起交给易某,易某搬入居住,但一直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3年后,李某得知此情后,以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身份诉请法院判决该买卖房屋合同无效,退还房款和房屋。易某则以交付房款并占有房屋为由,要求驳回李某的请求。那么,物权变动的标志是什么?不动产登记是不是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唯一方式?答:(1)标志是登记;(2)不是,继
8、承的无需登记,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2、2011年6月5日,章某与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刘某应在半年后将房子交付给章某。章某担心房价涨幅较大,刘某到时反悔,遂与刘某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2011年6月8日,章某与刘某办理了预告登记。2011年6月11日,章某因向李某借款10万元,所以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房屋抵押给了李某并办理了登记。章某与李某约定三个月后偿还借款。三个月后,章某不能清偿欠款,李某要求实现其抵押权,李某的抵押合同有效吗,他能实现其抵押权吗?答: 合同有效。 已经预告登记,阻断了物权的优先效力。3、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
9、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BCD ) A.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继承) B.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D.甲可以出租该房屋4、请判断下列各情形为哪种交付类型? (1)甲在淘宝网出售考研书籍,由圆通快递将书籍快递给购买书籍的学生乙,完成交付。答:现实交付。 (2)甲将自家的耕牛寄养在乙家,后来甲将耕牛卖给丙,丙付款后,甲通知乙,让丙将耕牛牵走。答:指示交付。 (3)甲将其所有的书卖给乙,乙已付款购买,但甲仍想继续阅读该书,遂与乙订立借阅该书的协议,借
10、阅该书一个月。答:占有改定。 (4)甲将自家的耕牛租给乙使用20天,第5天,乙提出要买下这头牛,甲表示同意。双方约定1个月后付钱。不料第10天,这头耕牛遭到雷击而死。何种交付方式?买卖合同何时生效?耕牛交付时间是何时?该耕牛意外死亡的风险由谁承担?答:简易交付;第五天合同生效;交付时间:第5天;损失由乙承担,因为乙是所有权人。5、甲将自己购买使用两年的汽车卖给乙,乙付款后将汽车开走,但一直没有办理汽车过户手续,请问乙是否取得汽车所有权?Why?答:取得。动产取得的要件在于交付,不登记不影响取得所有权,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6、甲房地产开发商欲出售自己开发的一套别墅,但该别墅尚未建成,甲与买受人
11、B签订了该别墅的预售合同,且办理了预告登记,此时B是否已经取得该别墅的所有权?假设甲在建设过程中,将在建的别墅抵押给C银行,B可否对抗C银行的抵押权?Why?答: 没有取得所有权,预告登记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可以对抗。预告登记阻断了物权的优先效力。7、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向电视台付款。问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答:8月9日完成转移(简易交付),满足交付的两个要件(占有的转移和交付的意思)。8、甲向乙
12、购羊两只,在乙将羊交给他后,又将羊卖给了丙,把羊交丙得款之后迟迟未付乙羊款,乙无奈要求甲返还两只羊。请求返还原物在本案例中是否适用?Why?答:不适用。因为所有权转移了即原物已经不在,不可要求返还原物。9、于某借了何某一支金笔,谎称丢失,何某要求于某返还原物是否可以?如果真的丢失了呢?Why?答: 可以,原物仍存在。 如果真丢了,原物不在了,无法返还原物,只能要求赔偿。10、房地产开发商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按照约定办理了预告登记。房屋建成后,甲擅将该套房屋出售给丙,并托关系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乙知情后要求甲涂销丙之登记,并给自己办理过户登记。请问,丙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答: 不能取得,因
13、房屋进行预告登记后必须在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下才可处分否则不产生效力。登记不产生效力(注意是托关系办理的过户登记)。11、5月1日,甲、乙约定甲将自己的汽车出卖给乙,甲交车的时间为6月1日。请问,本案例是否形成占有改定?答:没有形成,因为还没有实现交付。12、甲以自己的汽车为乙设立质权,约定4月1日交付汽车。4月1日,乙对甲提出,由于自己家中车库已满,甲的车库闲着也是闲着,该车就停在甲的车库中,由乙上锁保管。甲含泪照办。请问,本案例中属于何种交付方式,占有改定还是现实交付?答:现实交付,乙只是将车放在甲车库汇总,仍由乙自己保管。占有改定无法设立质权。13、甲的汽车被乙窃取。破案了!但与乙见面后,
14、甲颇受震撼。乙家徒四壁,但酷爱汽车,为车消得人憔悴。甲又念汽车被乙动过了,沾了穷气,而自己后院汽车三千,佳车颇丰。甲于是向正被公安带走的乙表示赠与给汽车,乙感激涕零。请问,本案例中属于何种交付方式?答:简易交付,车已经在乙手上了,之后再完成的交付。第三章1、拾垃圾者可以取得其拾取的被人抛弃的废弃物的所有权吗?答:可以,对于丢弃物的先占取得。但我国法律没有规定2、如果你在校园内捡到一部很旧的手机,你很想找到失主,在整个校园都贴了招领启示,但无人认领,那么这部手机是否归你了?答:不归你。遗失物自发布公告六个月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3、拾得遗失宠物狗遇见失主,有义务返还宠物狗及生下的小狗吗?答:有
15、义务。生下来的小狗属于天然孳息,物和孳息应当都归原物主。4、昔日情侣分手,礼物能否要回?答:不可以,属于赠与。(但不是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要回,如彩礼可以要回)5、下列各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 ( AD )A出租柜台所得租金 B果树上已成熟的果实(未分离)C动物腹中的胎儿(未分离) D彩票中奖所得奖金6、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 ( D )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物质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
16、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善意要支付合理价格)7、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 )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赠与不达成善意取得)8、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 A )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继承)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 (孳息)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 (添附,加工)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 (无主物、抛弃物,先占
17、取得)9、村民张某和王某是邻居,房屋屋顶相连,但两家交恶多年。张某翻修自己的房屋,必须要在王某的房屋屋顶上经过,王某提出张某要么不能经过自己的房屋,要么向自己支付500元钱,张某表示绝对不会毁坏王某的屋顶,但是王某坚持张某如要经过自己的房屋,不管是否损坏房屋,都要支付500元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BC ) A.王某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不能拒绝张某经过 B.只有张某利用王某的不动产给王某造成损害的,王某才能要求张某赔偿 C.王某无权要求张某支付利用自己不动产的报酬 D.王某的主张合法10、张某的手机丢失,被王某捡到卖给陈某,请问陈某能否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对手机享有所有权?答:遗失物一般不适
18、用善意取得,见物权法第107条。11、甲卖一头牛给乙,交付后第三天乙将牛杀了出卖,发现有牛黄,那么该牛黄归谁?答:牛黄归乙,天然孳息归所有权人。12、村民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头耕牛,用于耕种三家的农田,甲出资400元,乙和丙各出资300元。A.请问三人对耕牛的共有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B.耕牛生病,甲牵牛去兽医站治病,花去100元,该花费三人如何分担? 答:A.按份共有 B.甲40元,乙、丙各30元,按份额承担。13、甲、乙系夫妻,婚后购买汽车一辆,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汽车以市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对办理手续的车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谎称乙长期在外地工作,不问家事,遂将汽车所有权
19、转移给丙。请问甲能否擅自处分该汽车?答:不能。共同共有须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14、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20万、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请问红光公司是否有权单独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答:不能。须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红光公司占有50万不到全部的2/3。-第四章1、张三借李四的一头牛耕地一个月,是否以牛为客体创设了用益物权?答:不能以牛为客体创设用益物权,牛是动产,动产上不可设立用益物权。2、父亲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儿子承诺给与父母终生无偿居住权。父母拥有的居住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吗?答:居住
20、权不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只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这四种。3、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答:一定范围内可以。(承包的林地可以继承,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方式取得的四荒地可以继承,家庭承包的不可继承)4、大凉煤矿与油米塘煤矿的矿井相邻,多次发生越界开采煤矿的纠纷,越界开采行为侵害了所涉及煤矿的何种权利?答:特许物权中的采矿权。5、红旗村村民王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一幅10亩的耕地,但未进行登记,如果王某死亡,王某的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王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BD ) A.可以继承 B.不能继承 C.只有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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