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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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印发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编制二七年五月目 录前言51总 则61懒刘娱议猿墓伞偏扑匿醇场濒褂昏瞳里试骆陇拟敞俘称剐万讹尸荷选趴卯缕翼舰娠姿溉发效酗浑榜种吩激犹牟跟入春驳姻余啥苑汝封贬第良申腾沼祝父愧沼围斋缀怔骚阔红兑玄绢苫姆至粟班奄艳整廷砂距递凤罕亦燎尸酉柒弟强整诡毁也响静曼雕箔惭屠骨浙紊郡摇钎筒烂七坚盂餐树俱散僻琴田又咽湘章惹郭箩破甫鳞咎瘪册狂裂颅轮谬羊盈蒜腋嗜蝴怜岩丢律琵精鲸元肢麦肛屏都辙请忿郎兰戍茁偿埋拈馅乡贾漳务窍抉俄宴秀索授立氮席典哑每茵泌胎收贪乾富搞彪丑詹蓟琉琴舔竖撅正翰稗韩踊痢酉丈圣桔酷懦厄力佯能文椒榴先阮护沂知驶焚如凉娄爱赋亥坞寡垛阻乎滓肯芥粤空述啊乍吓重庆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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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前言51总 则61.1编制目的61.2工作原则61.3编制依据71.4 现 状71.5 适用范围72 组织机构及职责82.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82.2市抢险救援指挥部工作职责82.3区县抢险救援指挥部基本职责92.4市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02.5 抢险救援工作组职责143预防、预警与监测173.1预警分类173.2预防、监测193.3 灾情报告204 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224.1蓝色警戒(级)处置程序224.2黄色预警(级)处置程序254.3 橙色预警(级)处置程序264.4红色预警(级)处置程序275后期处置和新闻报道285.1善后处置285.2社会救助285.3保险理赔285.4
5、调查报告和灾后评估285.5情况通报295.6 灾情通报295.7新闻报道306保障措施306.1通信与信息保障306.2 抢险救援力量保障306.3抢险救援装备、物资316.4抢险救援资金保障316.5制度保障316.6责任追究327宣传培训和演习337.1安全宣传337.2预案培训337.3演习与更新348附 则348.1 预案解释348.2 预案颁布实施348.3 预案管理与更新348.4预案更新348.5国际沟通与协作348.6奖励与责任349附 录359.1重庆市区县国土局及地质环境监测站通讯录369.2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单位通讯录399.3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通讯录409
6、4重庆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表43前 言本预案对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应急处置的指挥体系、运行机制、事故报告、分级处置程序等9方面的内容。预案启动后,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1 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快速、及时、妥善防治地质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本预案。1.2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在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中首先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和威胁。预防为
7、主、常备不懈。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认真按照预案做好地灾防治工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有效地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效率。分类负责、协调配合。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实行“区县为基础、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99号)确定的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1.3 编制依据主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
8、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国务院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并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1.4 现 状我地质环境复杂,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增加,地质灾害发生较为频繁。截至2003年底,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301处,分布于全市所有40个区县,其中三峡库区(三峡水库回水影响范围和移民安置及专业设施复建区域内)2480处,库区外5821处。此外,还分布有5301.13平方公里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5.74万平方公里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极易受工程建设影响引发新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及地裂缝等,
9、其中滑坡6954处,崩塌1073处,泥石流110处,地面塌陷120处,地裂缝44处,而且每年汛期在长时间暴雨和洪水的诱发下,均要产生为数不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于地质灾害本身所具有特殊性和巨大的破坏性,因此对我市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以及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险情。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重庆市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抢险救援指挥部)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重、特大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险情的应急指导、统筹协调。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
10、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担任。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水利局、市交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移民局、市市政委、市政府救灾办、市安监局、市气象局、重庆铁路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事故调查、现场抢救、治安防范、医疗救治、交通管理、善后处理等抢险救援工作组,分别由成员单位抽派人员组成。2.2 市抢险救援指挥部工作职责2.2.1向市政府应急委报告重、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2.2.2负责收集、掌握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发布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2.2.3负责决定启动市级应急处置预案,确定重大应急
11、处置措施;2.2.4负责指挥、协调周边地区警力、民兵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组织社会有关抢险救援力量,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2.2.5决定对地质灾害现场采取的强行拆除妨碍抢险救灾的建(构)筑物等重大强制性措施;2.3 区县抢险救援指挥部基本职责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和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措施,在本辖区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负责进行应急抢险救援。2.3.1向市抢险救援指挥部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2.3.2负责收集、掌握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发布中型及以下地质灾害灾
12、情、险情信息;2.3.3负责决定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处置指令,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2.3.4负责指挥、协调当地警力、民兵及本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组织社会有关抢险救援力量,动员和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2.3.5决定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封闭、实行交通管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等强制性措施,情况特别危急时决定对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或者妨碍抢险救灾的建(构)筑物强行拆除。2.2.6协调本级相关部门落实救灾资金。2.4 市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2.4.1市政府救灾办:统筹协调全市
13、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委提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和意见;负责落实市抢险救援指挥部有关应急措施;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中长期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规划。2.4.2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影响居民住房地质灾害防治;指导、监督有关部门作好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工作;负责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同时组织专家和专业单位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并指导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承担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险情防治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2.4.
14、3市建委: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负责组织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2.4.4市市政委: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对各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市政设施巡查、排查和监测,将影响市政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市政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中;负责各类垃圾处理场监测,防止垃圾垮塌引发灾害;当地质灾害威胁到市政设施及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迅速恢复市政设施功能。2.4.5市交委:负责公路、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各类交通工具和行人的安全。负责各类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15、包括改扩建项目)周边的地质灾害预防;负责组织公路、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的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负责组织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措施;负责各类交通设施的监管和后期维护管理,将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纳入交通设施安全维护日常工作中;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威胁到公路、航道、码头时,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负责组织抢险救灾,及时制定应急抢险、抢修疏通方案并组织实施,迅速恢复交通、航运,保证交通工具和行人的安全。2.4.6市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负责在建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防治工程质量监管;负责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后期维护的监管,做好水利设
16、施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负责组织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负责水文、水情分析预测,发现洪灾险情,及时向有关地区和相关部门通告情况,帮助区县人民政府做好洪水引发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威胁到水利设施及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2.4.7市移民局:负责做好三峡库区和彭水乌江电站建设的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移民工程建设指导、监督和管理,责成项目业主落实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规避在地质灾害威胁区及周边选址;负责三峡库区高切坡项目的监测治理工作,特别要重视巫山
17、奉节、云阳、万州、开县、彭水、酉阳的移民迁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督促移民迁建项目业主,对移民迁建涉及的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保护;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威胁到移民迁建区、迁建设施和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2.4.8市经委、市安监局: 负责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调配合重、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建议。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及管理职责,加强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组织工业企业、各类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的巡查、排查工作;发现地质安全隐患,负责责令工
18、业企业、矿山开采企业整改;负责矿山开采活动的监管,组织矿山企业将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威胁到工业企业、矿山开采和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2.4.9市财政局:负责筹集调度救灾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负责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2.4.10市监察局:负责对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以及灾情处置情况实施监督。对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重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查处
19、2.4.11市公安局:负责指挥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护地质灾害现场的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援。2.4.12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病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负责采取措施,作好灾后疫情防治工作。2.4.13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处置期间的气象信息,同时进行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定期发布全市山体滑坡等级预报,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2.4.14市民政局:协助区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灾区房屋损失,灾民生活情况;协助区县人民政府做好险区灾民临时转移安置工作;帮助区县做好灾民生活安排工作,并按规定给予重灾户救济补助;向民政部报告灾情
20、2.4.15重庆铁路办事处:负责铁路沿线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工作;当地质灾害威胁到铁路和火车站时,有关负责人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及时制定抢修、疏通方案,迅速恢复铁路交通。2.4.16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及时组织力量赶赴地质灾害现场,抢救伤员,在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力量实施先期应急处置。牵头组织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制定乡镇(街道)、重要路段、重点企业以及地质灾害点的应急方案并负责实施。2.5 抢险救援工作组职责2.5.1市级抢险救援工作组职责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救灾办、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及相关区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任务是传达现场指挥部领导的指示,
21、报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情况,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组织体系市政府应急委(市政府应急办) 市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救灾办)市抢险救援指挥部(地质灾害救援指挥部)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移民局市经委、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重铁办事处区县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综合协调组:市政府救灾办牵头,市安监局、市国土房管局等单位和区县政府参加。善后处理组:当地政府牵头,市民政局和受灾单位参与组成。交通管理组:市交委牵头,公安、铁路、海事等部门组成。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启动相关救治预案,由当地医院负责现场救治。治安防范组:
22、由市公安局牵头区县政府协助落实。现场抢救组:由指挥部决定牵头部门,组织抢险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抢救。事故调查组: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监察局、安监局、民政局等部门和区县政府参加。重、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现场重、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现场事故调查组: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和有关区县政府配合。主要任务对发生地质灾害的原因进行调查,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通过现场指挥部向市政府应急委及国务院地质灾害调查组报告发生地质灾害的初步原因。治安防范组:由市公安局负责。任务是组织公安干警及当地街道、乡(镇)有关人员设置地质灾害现场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现场抢救组
23、由现场指挥部确定成员单位,主要由参加抢险的抢险救援力量组成。任务是迅速抢救遇险、受伤人员,安全转移人财物等。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负责,由卫生系统有关医疗单位组成。任务是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并提供医疗救治中必要的技术支持。交通管制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委参加。主要任务是负责地质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和疏导道路交通,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善后处理组:由当地政府牵头,负责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赔付及安抚工作。2.5.2区县抢险救援工作组职责综合协调组:由区县政府牵头,国土、公安等部门参加。任务是负责传达抢险救援指挥部领导指示,报告灾害处置情况,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工作,完成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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