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惠企政策服务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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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惠企政策服务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THZB-22IE36095一杭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采购人:(杭州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08月电子交易说明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一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
2、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
3、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己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前附表8一、总则12二、招标15三、投标16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五、评标19六、定标19七、合同授予20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1九、验收21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3第四部分评标
4、方法28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5资格文件部分46商务技术文件部分51报价文件部分65附件7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1况杭州惠企政策服务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HZB-22IE36095项目名称:杭州惠企政策服务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最高限价(元):6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杭州惠企政策服务建设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杭州惠企政策服务
5、建设项目,主要内容:重点满足惠企政策的智能查询、精准推送功能和企业反馈评价功能;建设惠企政策库,完成国家、省、市、县(区)相关政策的收集、分类、政策标签和发布;建设服务企业库,完成平台企业数据分类、企业标签和维护;完成项目运营和维护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合同履行期限,系统建设周期为1个月,软件系统验收通过后需提供3年的相应运维服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团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6、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口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司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口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2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
8、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O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O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3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O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
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一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10、3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
11、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一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
12、等操作;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一“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O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
13、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己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杭州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所)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889号新州大原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骆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4、质疑联系人:张炜质疑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常洁齐心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7188987质疑联系人:孙雷质疑联系方式:3、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传真:/联系人:厉先生监督投诉电话: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O,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
15、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0A服务类。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杭州惠企政策服务建设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0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特别提醒: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0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Q6样品提供0A不要
16、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口否;口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o(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o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
17、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0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选择方式二: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代理机构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
18、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演示顺序同投标文件解密顺序)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19、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0、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
21、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蒋常洁,电话:、87188987。(截止签收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若联合体投标的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收取标准:按中标金额的L5%计取,不足人民币陆仟元
22、按陆仟元计取。收取方式:本项目的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延中大楼支行银行账号:33010406其他:(1)供应商提出质疑或投诉的,鼓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电子交易系统(政采云系统)在线提出。(2)供应商线下提出质疑的,除纸质文件外,请将质疑函电子版以电邮形式发送至:。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
23、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O2.7 “”系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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