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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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体制,根据国 务院政府投资条例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在市行政区域内使 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项目,包括新建、扩 建、改建、技术改造等。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 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 营性项目为主。第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 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 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对采取政府与社会资
2、本合作新机制实施的 项目,应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 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不因采 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第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 政收支状况相适应。项目业主单位应加强项目投资论证,会同财 政部门按要求组织开展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评估。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市、县级人 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第五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以下分工履行政府投 资项目管理职责。阜城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不是政府职能部 门)牵头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管
3、理工作,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实 施计划,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作的日常调度。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批同级政府投资项目;负责同级项目建 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及除交通、水利行业外的项目初步 设计审批工作。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跨地区以及涉及综合平 衡、重大布局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应当由国家、省发展改 革委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照审批权限办理项目消防设计审查和 施工许可;依照监督权限对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和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同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保障工作,包括审核资 金计划、资金拨付与监督管理;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开展财政承受 能力和债务风险评估;
4、按竣工财务决算管理要求督促项目业主单 位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规部门负责项目用地保障服务、规划审批等工作;负责指 导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工作。交通运输、水利部门按照审批权限负责交通、水利项目的初 步设计审批工作;做好交通、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公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对1亿元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最高 投标限价进行审查。卫生健康、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本 行业内同级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督促项目业主单位负责 项目前期工作与办理行政许可,推进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负责提出工程建设需求,编制、申报项目建议 书,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
5、审与选址意见书,牵头办理土地报批和 工程规划许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审 查等工作;会同代建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参与论证初步设 计文件、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使用功 能予以确认。项目代建单位负责组织项目规划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文 件、概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 件并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招投标、施工许 可(开工备案)、城建档案登记等建设手续。生态环境、审计、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分别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以上政府部门有关职责,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业主
6、单位应对项目的必要性、建设依 据、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方案、用地方案 等开展初步前期工作,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申请。其中, 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公益设施项目还应明确是否实行代建制。第七条 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收到重大项目建设申请文件后, 应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视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 证)。重点审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是否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资 金来源和用地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实行代建制等,并提出审 查意见。其中,项目资金来源和用地方案应征求财政、资规部门 意见。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应报经同级政府分管负
7、责同志 同意。第八条 市本级项目经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县(市) 区项目经同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阜城新型城镇化项目建 设指挥部办公室应将项目列入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未列入计划 的,原则上不得实施;确需实施的,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提请同 级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第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履行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依法办理土地报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 (或开工备案)等审批手续,完成环保、水保、防洪、通航、消 防、地震、人防、节能、气象、健康、文物资源等专项审查或评 估程序。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部门应当通过投资 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使用在
8、线平 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第十条 项目业主单位应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项目建议书 批复,作为办理项目后续手续的依据。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格式、 内容和深度应当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项目业主单位报送发展改革 部门审批时,应提交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项目建议书文本 以及财政部门资金安排意见或资金来源审核意见等。对符合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业规划及产业政策,已落实 资金筹措等建设条件,且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批 准项目建议书。第十一条 项目业主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组织开 展可行性研究,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 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技术和经济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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