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合计9篇(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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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共9篇)目录篇一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篇二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实施方案6篇三、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试行)9篇四中小学校服专项整治推进会13篇五中心小学购置校服实施方案15篇六、中小学校服征订工作指导意见18篇七学校学生着装校服和佩戴胸卡管理制度20篇八加强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21篇九教体系统校服采购管理办法24篇一、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行为,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坚决打击校服采购中的违规谋利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方案。
2、一、指导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二、整治要点1 .县(市)区、学校等是否建有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或相关要求。2 .学校是否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3 .选用校服的学校是否建立了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4 .学生是否自愿购买校服,是否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5 .校服款式是否保持相对稳定,是否存在款式变动频繁,款式、品类过多问题。6 .校服价
3、格区间是否征求家长意见,是否存在价格偏高问题。!7 .采购单位在采购前是否进行了深度调研,是否核实了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8 .采购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投标工作。9 .采购单位是否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0 .签订采购合同时是否使用全省统一的中小学校学生装购销合同。11 .采购各环节材料是否全部存档备查,采购合同是否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1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的行为。13 .校服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4、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X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14 .校服供应和验收是否实行了“明标识”制度。各采购单位购买的校服,是否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在接收校服时是否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15 .校服发放前是否留样,是否以“送检”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家长收取检验费用。16 .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定期向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17 .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坏群众利益等行为。18 .是否存
5、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三、工作安排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各阶段压茬进行。(一)研究部署阶段(4月12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结合本地本单位校服采购实际,梳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迅速启动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系人于4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二)自查自纠阶段(4-6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中小学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确定的重点内容,逐校逐项对照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
6、部门和市直中小学于6月25日前,将本地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教育局。(三)督促检查阶段(6-10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对各地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问题查找、整改落实等情况。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调查核实的问题和相关责任人依纪处理。(四)明察暗访阶段(8-10月)。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的自查自纠不到位、在整改落实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即时交力、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市教育局对本次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
7、总结经验、查找漏洞,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同时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中小学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包括整体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处理(附佐证材料)以及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表)等,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市教育局。四、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夯实措施,依据整治要点列全列明清单,逐校逐项核实,防止流于形式,坚决杜绝不作为式“零报告”。要通过举报电话、邮箱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督导检查,全面精准排查。(二)严格彻底整改。自查和检查中,各地各学校
8、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检查甄别,逐项逐条整改到位,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三)严肃问责追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借项整治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督导协调。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进不力、工作走过场“零报告”、问题集中多发的,要及时公开约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处理起来确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四)如实总结报告。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要胪格对照整治要点和时间节点,逐项逐条做好书面总结,按时报送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情况
9、和专项整治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市直中小降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见附表)。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篇二、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招标工作过程有序进行,维护学生权益,规范教育内部市场行为和学校统一着装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和关于中小学生(幼儿园)着装管理的复函要求,并结合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经研究,特制订中小学生校服(以下含公办幼儿园)招标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招标确
10、定中小学校服的定点供应;规范管理学生着装市场,提高学生着装的质量和着装安全;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良好行为习惯;避免学生服装市场恶性竞争和质次价高等现象。二、组织机构为加强2022年中小学在校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勤工办,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整个招标工作。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工作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工作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组织实施。委托具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按照法定的招投标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票选过程、结果公开。2 .坚持学生自愿订购原则。
11、必须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做好学生服装的代购工作,维护学生利益。3 .择优中标原则。提倡符合要求的多家企业参与投标,择优选定生产企业。反对没有质量保证的企业低价中标。四、招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招标。1 .局党组会议确定第三方代理机构。2 .确定第三方代理机构后,由代理机构负责所有招标事宜。3 .局党组会议对招投标文书进行审核,确定招投标书无误后,由代理机构按照招投标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4 .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抽选评标专家。5 .使用广东省政府采购官网公告招标公告和抽选评标专家情况和其它有关情况。6 .招标工作由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
12、五、职责要求(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作为招标采购单位,负责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做好公开招标各个环节的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工作保密纪律,保证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2 .受理学校、学生、家长、社会对统一学校学生着装工作有关问题的质疑和投诉,及时处理和通报反馈有关意见情况。3 .对中标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企业违反合同等行为作出处理意见。(二)学校的职责:1 .统一认识,成立学校学生着装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日常管理。2 .学校要和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协助企业做好学生服装的量体、发放、调换
13、统计结算、产品验收等服务性工作。各校在接收校服时要严格把好验收关,不得接收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产品。3 .学校不得挪用校服款。在企业交货、学校验收后两个月内必须结清每批次全部货款。不得向定点企业索取相关工作费用报酬等,严格遵守相关廉政纪律。(三)招标代理机构职责:负责具体实施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包括:1 .按照招标单位的工作方案和招投标的法定程序做好招标公告、标书文件制作、接受企业报名、企业资格预审、制定评标办法,组织评标、开标、定标等各项工作。2 .按规定组织专家对参投企业信誉、产品质量、产品价格、生产能力、设备设施、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计分,按总分由高到低评出中标人。3 .负责对中标企
14、业参投样品的送检、寄送等工作。4 .协助指导中标企业与采购单位(学校)签订学生服装采购合同等工作。5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违规向投标人和评标专家透露有关工作信息等影响招标工作公平性和公正性的行为。违者,取消代理资格。(四)中标生产企业职责:1 .中标企业要认真履行合同条约,按时、保质供应学生服装。要向服务学校提供每批次的产品质检报告书并封存留样套产品备查。所生产供应的学生服装必须符合国家学生服装有关标准规定,不得出现货不对版、严重质量问题。2 .中标企业每年须向县教育局书面报告经营情况,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企业管理工作的检查。产品质量抽检的费用由企业负责。3 .中标企业不
15、得向服务学校提供有价报酬等。违者,取消定点企业资格。六、违规采购处理(一)全县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必须到中标定点企业为学生代购订制学生服装。否则一律按乱收费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校服定点生产资格,该企业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学生服装的招标准入:1 .向学生提供货不对版、严重质量问题产品的。2 .产品年度质量抽检不合格和违反校服采购有关规定的。3 .企业在合同期内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4 .企业在合同期内没有特殊情况不按时交货,引起学校、家长不满和投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篇三、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制度,确保校服
16、品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凸显校服的文化价值、实用价值与育人理念,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南阳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校的校服管理工作。第三条校服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市、县区教育部门按照管辖范围对各中小学校的校服管理工作进行分级指导和监督。各中小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四条各中小学校应结合实际深入论证,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的学校,应建立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
17、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购小组及评委,采取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和告家长书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商定本校选用校服相关事宜。第五条校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考虑本地气候、青少年身体特点、各类活动的需要等因素,公开征集方案,组织专业人员设计,确定本校校服的款式、颜色、面料材质及LOGOo特别是校服的LOGO要严格审核,充分展示青少年的风貌,呈现学校的文化特色。健全校服设计推荐评议制度,听取学生、家长、教师各方意见,创设专业引领、多方参与、鼓励创新的氛围,不断开发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点、款式多样的校服。第六条校服款式一经备案要保持相对稳定,作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传承的重
18、要内容。第七条校服的选用,必须坚持“完全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对不同意选用校服的学生、家长,任何人不得强制。应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选用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第八条校服一般可分为春秋装、夏装或冬装三种,初中、普通高中只可选用一次,小学可选用两次,选用种类、品质和时间要征得家长同意。第九条学校采购校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投标。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校服生产销售的合法资质(不得接受中间商参与竞标)。第十条学校要对参与招投标的校服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进行深度调研,为招投标工作夯实基
19、础。第十一条学校要向学生和家长公示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和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学校要建立校服选用过程资料档案,按照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整理。第十二条通过招投标确定校服生产企业后,学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中标方签订采购合同,约定校服生产标准、质量、价格、退赔等具体事宜。校服采购合同要报教育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三条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23328
20、2009机织学生服、GB/T22702-2008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GB/T22705-2008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FZ/T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FZ/T81004-2012连衣裙、裙套等国家标准。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提倡校服设置安全反光标识。第十四条实行“双送检”制度。即校服生产企业自行将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质监部门检验,并取得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也要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质监部门检验。检验费由校服生产企业和学校协商解决,不得向家长收取。第十五条校服供应和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各学校采购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
21、并具有质监部门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学校要认真履行检查验收职责,对照竞标时的样品严格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验收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校服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学校要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由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对已经进入校园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更换,严防对学生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第十六条校服收费坚持无偿服务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职权从中索取回扣或擅自提价牟利。校服收费不属于学校代收费项目,应由校服生产企业自行收取。收费票据要注明收费人和缴费人
22、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备案备查。第十七条加大校服发展保障力度,逐步让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建立特殊群体保障机制,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配发校服。鼓励中标的校服生产企业按一定比例向贫困学生无偿提供校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第十八条校服实行“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校服选用结束后,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要进行留样封存,一般应保存三年。第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及严重违约情况的校服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不得向列入“黑名单”的企
23、业采购校服。第二十条严禁订购来源不明或标志标识不规范的校服。严禁向资质不齐备、质量无保证、售后服务差、商业信誉不良的校服生产企业、中间商和“皮包公司”采购校服。第二十一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未履行职责、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篇四、中小学校服专项整治推进会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服专项整治工作,压实工作责任,近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中小学校服专项整治推进会,对中小学校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教育局总督学出席会议。各县(
24、市、区)教体局负责校服专项整治工作的副局长、股室负责人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参加了会议,局属学校、市直民办学校相关负责人通过线上直播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校服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提高政策意识、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要对校服定制采购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整改,确保执行到位,杜绝校服定制过程中出现的串标、围标和吃回扣等违规问题,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制定完善校服整治工作方案,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备案制度、“明标识”制度和“双送检”制度,要从源头着手,顺藤摸瓜,逐级逐项进行摸底排查;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校服的归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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