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转让合同-某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docx
《【合同范文】转让合同-某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转让合同-某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转让合同:某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特征码 wuqujAYYvmDrMMskmplL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XX)西民初字第 11745 号 原告某某物资经销中心,住所地宣化环城西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祝某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谢某某,北京市鑫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某某,男,宣化通化物资经销中心职工,住 同单位地址。 被告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 城区百万庄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正,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某某,男,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职员,住同单位地址。 第三人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
2、市 大兴区西红门镇大生庄村。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某某,男,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 司职工,住同单位地址。 第 2 页 原告某某物资销售中心(以下简称物资经销中心)与被告 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二建公司) 、第三 人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跃公司)债 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本案现 已审理终结。 物资经销中心诉称,20XX 年 5 月 16 日,物资经销中心与 华跃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华跃公司将其对二建公司的到期 债权 208 204 元及违约赔偿请求权转让给物资经销中心。物资 经销中心向二建公司履行告知义
3、务后,二建公司拒绝支付欠款。 现起诉要求二建公司及华跃公司共同支付欠款 208 204 元。 本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 20XX 年 10 月 3 日,二建公 司与华跃公司签订的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 合同债权债务不得转让。虽然其后华跃公司与物资经销中心签 订债权转让协议,但根据 20XX 年 10 月 3 日二建公司与华跃公 司签订的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中关于禁止权利转让的约 定,华跃公司向物资经销中心进行债权转让行为对二建公司不 发生效力,物资经销中心依法不能取得华跃公司依据北京市预 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对二建公司所享有的合同权利。综上所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 (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某某物资销售中心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 第 3 页 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张 某 人民陪审员 王 学 某 人民陪审员 石 某 二 O 八 年 十一 月 十九 日 书 记 员 徐 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同 范文 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 合同纠纷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84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