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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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俄公堡电厂 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提高俄公堡电厂保障生产经营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快速做出正确反应,有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俄公堡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下列法规、规章制度及预案编制: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定规程汇编(试行)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A
2、版) 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第三条 适用范围 当俄公堡电厂及下属各班组发生满足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级应急响应突发事件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启动对应的俄公堡电厂级专项预案,如果俄公堡电厂级专项预案体系中没有应对该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时,启动本预案。遇有较高级别的应急预案启动时,较低级别的应急预案要首先启动。第四条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可以与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和俄公堡电厂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配合使用,在俄公堡电厂各类专项预案无法完全满足某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需求时使用本预案。第五条 工作原则 俄公堡电厂及下属各班组在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中,
3、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先人后物”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第二章 单位概况第六条 应急资源概况 (1)内部应急力量:俄公堡电厂运行人员、维护项目部人员、生产管理人员、运行各值人员等。 (2)外部应急力量:木里县人民医院、公安、消防、气象、交通等部门,设备、备品配件制造厂家及其技术服务人员等。 (3)应急物资装备资源:俄公堡电厂的备品备件、通讯装备、交通工(器)具、交通车辆、维修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救护装备、急救药品等。第七条 危险分析 俄公堡电厂可能面对的突发事件包括: (1)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可能发生的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
4、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等; (2)其它基建项目的事故:可能发生的事故包括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等; (3)信息系统存在的安全问题:可能因信息中断导致俄公堡电厂全厂或部分环节不能正常运转; (4)存在发电来水问题:可能发生发电来水中断,导致俄公堡电厂发电机组被迫停止运行; (5)受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非内部生产因素的影响,包括地震、洪水、暴雨、发(供)电设备遭受的人为破坏等; (6)其他突发事件还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以及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等。第三章 应急保障第八条 机构与职责 (一)俄公堡
5、电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由俄公堡电厂厂长任委员会主任,副厂长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成员由生产管理人员、各值长、专家组等组成。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设在俄公堡电厂办公室。 (二)俄公堡电厂应急委的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的法规和规定; (2)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4)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5)通报或发布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进展情况; (6)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三)俄公堡电厂应急委办公室的职责如下: (1)处理俄公堡电厂应急委日常管理工作; (2)协调、联络各级应急机构
6、和部门; (3)对俄公堡电厂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4)组织俄公堡电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定; (5)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与协调。 (6)负责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应急情况; (7)负责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咨询; (8)负责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编辑。 (四)俄公堡电厂应急委专家组主要职责如下: (1)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提出建议; (2)为突发事件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五)俄公堡电厂生产管理人员及各值长的应急职责分工: (1)安全专职人员为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应急指挥人员; (2)技术专职人员为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发电来水中断突发事件的应
7、急指挥人员; (3)各值长为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人员; (4)厂长办公室为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部门; (5)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由俄公堡电厂应急委负责。 (七)俄公堡电厂安全专职人员的应急职责如下: (1)在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人身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人身事故的应急救援; (2)负责俄公堡电厂人身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3)在设备事故、人身事故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汇报应急工作情况; (4)监督电厂人身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5)配合其他人员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监督电厂事故处理中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八)俄公堡电厂技术专职人员的应急职责如下:
8、1)在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发电来水中断突发事件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各值做好上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发电来水中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3)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监督电厂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5)协助其他人员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九)俄公堡电厂未当班值长的应急职责如下: (1)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负责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指挥、协调各部门做好上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督促电厂做
9、好火灾事故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3)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物资的疏散、安置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配合其他人员完成应急预案的演练; (5)参加俄公堡电厂的人身事故调查; (6)负责对伤亡员工家属进行安抚、救助。 (7)组织本班人员在事故处理中听从当班值长的安排做好应急操作。 (十一)俄公堡电厂综合员负责采购、储存应急物资,保存灾害现场图像资料,为保险理赔提供支持。做好人员的安抚工作。第九条 物资与装备 物资与装备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俄公堡电厂必须根据潜在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后果分析,合理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交通工具
10、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及其它保障物资,并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第十条 通讯与信息 (1)应急通讯是有效开展应急响应的基本保证,其保障功能主要包括:保障现场应急组织的应急响应行动,及时地把现场的应急状况向外部通报,接受外部的应急指示以及向外部应急组织求援等。在应急行动中,所有直接参与或者配合应急行动的部门都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在应急行动中,随时保持应急通信联络畅通。 (2)通讯工具使用现有的资源,如:调度电话、卫星电话、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备;通讯工具由各使用班组自行维护,应急通讯的负责人为电厂厂长。第十一条 应急人员培训 俄公堡电厂利用已有的资源,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
11、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针对各类应急指挥人员、技术人员、监测人员和应急小组进行强化培训和训练。对参与到现场应急的各类人员开展专项的培训。第十二条 预案演练 (1)预案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一种综合检验。俄公堡电厂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应急人员更清晰地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效地开展。同时,要求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对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及时补充和整改。 (2)俄公堡电厂级预案每二年进行一次全面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 (3)各现场级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应急演练,每半
12、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第十三条 员工教育 员工的应急安全意识和能力是减少事故损失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俄公堡电厂各班组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中必须包含突发事件应急方面的内容,使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应注重对员工的日常教育,尤其是工作过程中接触或靠近危险源(危险点)的员工,使其了解潜在危险的性质和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了解预先指定的主要及备用疏散路线。第十四条 互助协议 俄公堡电厂根据需要与木里县人民医院、消防部门、设备厂家等签订互助协议,寻求必要的外部应急支持。第四章 应急响应第十五条 接警与通知 (一)俄公堡电厂接警电话为值班室电话:# (二)相关人员接到突发
13、事件报警后,应做到迅速准确地询问清事件的以下信息: (1)突发事件的类型、时间、地点; (2)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 (3)突发事件对发电设备运行的影响程度;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5)报告部门、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三)接到报警的班组如果不是该类突发事件应急的指挥,接到报警的班组必须告知报警人员向负责的指挥部门再次报警,同时,必须将掌握的报警信息立即通报给该类突发事件应急的指挥部门。各班组的应急联系电话见附件俄公堡电厂突发事件应急联系清单。 (四)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应急相关部门和班组相关人员到位
14、开展突发事件分析、抢险、善后处理工作。第十六条 指挥与控制 (一)应急负责部门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立即根据突发事件报告的详细信息,依据华电四川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确定该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 (二)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为级响应 (1)俄公堡电厂不进行应急启动,按照日常工作流程或故障处理流程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2)俄公堡电厂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进入预备状态,为应急启动做出初步准备,将事件情况通知相关的班组; (3)与应急现场建立通信联系,密切关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进展; (4)按照日常工作流程或故障处理流程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单位应急指挥部门的报告和请求,负责协调和调配其他
15、有关班组的应急力量及应急物资; (5)通知并督促突发事件班组开展应急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为级响应 (1)俄公堡电厂应急委进行应急启动,由应急委主任请求木里河公司领导同意后启动本应急预案; (2)俄公堡电厂应急委成立应急指挥部,指定事件应急总指挥,负责做出各项应急决策;确定各项指挥任务的指挥员,负责发布和执行应急决策; (3)相关应急现场管理人员和班组人员就位,各相关应急班组全面启动,处于随时待命状态; (4)应急指挥部和突发事件现场建立通信联系,指导、协助现场指挥进行应急处理; (5)按需要派出俄公堡电厂现场指挥协调组和专家组; (6)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调配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中
16、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突发事件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木里河公司或木里县政府。第十七条 报告与公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突发班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2)事件突发班组按规定在0.5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有关班组接到报告后,应问清事件信息,立即报告厂领导,并将厂领导做出的处置突发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事发班组,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指导事发班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4)俄公堡电厂厂长办公室负责向当地政府部门或上级公司
17、汇报并对外发布公告。第十八条 事态监测与评估 (1)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须对事故的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建立对事故现场及场外进行监测和评估的程序。事态监测在应急救援中起着非常重要的决策支持作用,其结果不仅是控制事故现场、制定抢险措施的重要决策依据,也是划分现场工作区域、保障现场应急人员安全、实施公众保护措施的重要依据。既使在现场恢复阶段,也应当对现场和环境提供监测。因此,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须对事件的发展态势、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事态监测的结果是控制突发事件现场、制定抢险措施的重要决策依据。 (2)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工作组要将各阶段的事态监测和初步评估的结果快速反馈给俄公堡电厂相应应
18、急指挥部门,为整体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第十九条 公共关系 突发事件发生后,俄公堡电厂厂长办公室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受事件影响的相关方和安排公众的咨询,并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俄公堡电厂管理人员和其他各班组及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或发表对突发事件的评论。第二十条 应急人员安全 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危险性往往较大,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需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设备、现场安全监测等,明确紧急撤离应急人员的条件和程序,保障应急人员免受突发事件的伤害。第二十一条 抢险 (1)抢险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其目的是为尽快控制事故的发展,防止事故的蔓
19、延,从而最终控制事故、消除事故,为抢救事故现场的受害人员或设备、物资创造有利的条件。尤其是涉及坍塌、火灾事故,其抢险工作的难度和危险性十分巨大,应对抢险的器材和物资、人员的培训、方法和策略以及现场指挥等做好周密的安排和准备。抢险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对控制事态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承担着救人、破拆、重要物资转移、设备更换等重要任务。 (2)俄公堡电厂必须针对本电厂所辖范围内存在突发事件风险的现场,结合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对现场应急工作进行细致分工,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第二十二条 警戒与治安 (1)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突发事件现场周围应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
20、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其目的是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突发事件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2)为保证应急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是出于安全和保护事故现场完整的需要,担任警戒任务的警戒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执行警戒任务。在执行任务期间,不得干扰应急行动。由于警戒人员距离事故现场较近,因此,警戒人员必须经过事故方面的相关培训。第二十三条 人员疏散与安置 人员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对疏散的紧急情况、预防性疏散准备、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规定和准备。对事故现场人员疏散时必须考虑疏散人群
21、的数量、疏散所需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因素。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员,要做好妥善安置。第二十四条 医疗与卫生 (1)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以及合理的转送医院进行治疗,是减少突发事件现场人员伤亡的关键。医护人员必须了解相关伤害的救治特点,并经过相应的培训,掌握对受伤害人员进行治疗的方法。 (2)与木里县人民医院签订互助协议,必要时请求提供专家、医疗人员、药品、器材的支援。第二十五条 恢复现场 在恢复现场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触电、受损建筑倒塌等,所以应充分考虑恢复现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的程序,防止恢复现场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第二十六条 结束应急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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