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doc
《江苏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doc(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江苏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全省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本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 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安监2011346 号)精神,参照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13189 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办安监2013168 号)和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水电2013379 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标准化是
2、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各类生产要素处于良好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第三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水利厅厅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以及非厅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建设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建设管理工作,执行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非厅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建设管理工作,由所在市(指省辖市,下同)水行政主管部门
3、负责。第四条 本省范围内所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其中初步设计批复工期2年以上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资质注册地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具有水利水电资质施工企业、江苏省各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包括河湖管理单位,下同)及水电站企事业单位(上述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第五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体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可作为业绩考核、行业表彰、信用评级以及评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参与水利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评价标准第六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由申请单
4、位提交申请材料和评价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和审查。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出具评价报告的相关工作,可以自主完成,也可以委托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或聘请专家完成。第七条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评价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1);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企业评价执行江苏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价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3);水电站企事业单位评价执行江苏省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4)。上述标准以下统称评价标准。第八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依据评价得分
5、确定,评价满分为100分。具体标准为:(一)二级:得分80分(水电站得分75分)及以上,且各一级评价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 (二)三级:得分70分(水电站得分65分)及以上,且各一级评价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60%。得分90分及以上,且各一级评价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70%的,省水利厅可以推荐其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第九条 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由厅安全监督处承担,其中水电站企事业单位的具体工作由厅农村水利处承担。省水利科教中心(省水利企业管理协会)承办评价日常工作。第三章 申请和审查第十条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水利
6、水电施工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评价期(申请等级评价之日前一年,下同)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已治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应当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在建工程供现场检查:其中申报二级的,应当不少于2个1000万元(合同金额,下同)或1个2000万元以上规模的工程现场;申报三级的,应当不少于2个500万元或1个1000万元以上规模的工程现场;(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的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申请,且在评价期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已治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工
7、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评价期内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已治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四)水电站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法有效,且在评价期内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或发生事故后已按规定处理,未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第十一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程序:(一)申请单位对照本办法及评价标准,初评后提交申请材料:厅属申请单位直接向省水利厅提出申请;非厅属申请单位,经所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后,向省水利厅提出申请;(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苏 水利 安全生产 标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