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评审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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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评审规定发布日期:2013-11-08总则一、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创建省优质工程暂行管理办法(闽建建20072号)、福建省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及泉州市建设局泉州市建筑工程奖优罚劣暂行规定(试行)精神,制定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优质工程)评审规定。二、市优质工程奖是泉州市设立的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获得市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称市优质工程。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三、市优质工程由主承建单位申报,市住建局委托市质量安全协会每年组织核验一次,核验结果由市质量安全协会汇总报市住
2、建局核查、评审、确认并公布。四、创建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有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的现场抽查记录,以验证其验收资料的准确性;应有对抽查的项目是否发现存在重大结构或严重质量缺陷问题的记载;应有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的工程结构质量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报告。创建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有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的工程结构质量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报告。市质量安全协会对创建市优质工程项目的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过程抽查评价(高层、超高层、规模较大工程及结构较复杂的工程可分段评价,原则上不超过二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市质量安全协会对创优过程检查情
3、况作为市优质工程评选的参考内容之一。申报条件五、申报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为创优计划报备的、符合建设程序的、经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达到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新建和扩建工程(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建设规模详见附表1)。六、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且无结构隐患和明显的使用功能缺陷。七、申报市优质工程评选的工程应当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八、申报市优质工程的项目,整体工程质量应符合(附表2)的要求,专业工程由主管单位或专业协会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优良工程。九、申报市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节能技术产品的应用,注重原材料、过程工序质量控制及功能效果测试。
4、采用性能优良的材料和设备,或经各方确认的样板材料。在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应建立样板工程制度,并提供样板工程先行施工及验收记录和音像材料。十、申报市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按照工程部位、系统进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等项目的评价。评价标准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和本省相关规定执行。市政、园林工程和专业工程按其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评定。评价情况应与实物质量相符,不得闭门造车、弄虚作假。十一、单体住宅、带商场的住宅、商务写字楼及公共建筑等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完成的基本要求(涉及变更和审图的,应按规定办理;安装工程功能应完整,不得随意甩漏
5、项):(一)单体住宅工程室内初装饰装修应按图(经图审合格的图纸)施工全部到位。(二)带商场的单体住宅工程,其住宅部份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占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商场部份的装修应按图施工全部到位,且已交工验收,若有设计变更的,应出具按规定的变更证明。(三)商务写字楼工程应按图全部施工到位,且已交工验收,室外装饰装修全部到位,室内装饰装修达建筑总面积的60及其以上,其中电梯前室、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卫生间的装饰装修应完成,消防通过验收。十二、申报市优质工程的主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主承建单位:(一)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电气设备的安装;在以
6、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饰装修的施工。(四)两家以上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合同,可以联合申报市优质工程。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如果由多家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应由完成工作量(按建筑面积计)最多的企业申报。参建单位:一项工程允许有23家施工企业申请作为市优质工程评选的主要参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20以上。(三)完成的单位
7、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优良等级。申报程序十三、拟申报市优质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地基基础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填写泉州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备案登记表(附件6),报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和市质量安全协会备案。十四、已创优备案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申报单位填报泉州市优质工程申报表(详见附件5)报送市质量安全协会。住宅小区由总承包企业或工程的主承建企业申报,交通工程中的公路项目由项目法人组织申报,申报的工程(非专业工程)由各县(区、市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专业工程必须由行业主管单位或专业协会审核后推荐。申报市优质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由主承建单位一同申报。十五、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8、一)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二)申报资料总目录(详见附表3)并注明各类资料份数。十六、市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依据本办法对所有申报工程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告知申报单位。工程核验十七、市质量安全协会于每年第四季度组织专家现场核验,并将核验结果汇总上报市住建局。现场核验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确定,市质量安全协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核验小组(或专业小组),每个核验小组设小组长1名、组员若干名,专业应搭配合理。核验小组的成员,原则上采取定期轮换制和项目回避制度,核验组成员不得对所咨询的工程进行核验。十八、工程核验程序:(一)召开座谈会,听取建设单位、建设监理单位、用户代表、
9、县(区、市)工程质协、工程所在地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意见,分析用户及相关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申报单位有关人员应回避。(二)申报单位简要介绍工程质量特点、难点以及质量保证的措施,并提供图像(10-20张)幻灯片光盘(应突出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的实际质量控制情况)。(三)核验组实地核验工程的观感质量,并进行实测实量。凡是核验组要求查看或抽测的工程部位,相关单位应予以配合,现场应提供必要的实测仪器设备。(四)查阅有关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按照有关规定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或由档案管理部门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获奖情况应有获奖证书原件。(五)特色工程等加分规定(详见附表4)。(六)核验采取量化评分办
10、法。凡经核验组核验的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均达88分以上的工程,其核验结果计分及权重值分配如下:1、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核验得分P1(A1B1C1D1),其中:A1为由核验组核验评价得分权重值30%的分值;B1为县(区、市)质量监督站评价核查得分权重值50%的分值;C1为监理单位评价得分权重值20%的分值;D1为特色工程等加分。2、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核验得分P2(A2B2C2D2),其中:A2为由核验组核验评价得分权重值85%的分值;B2为县(区、市)质量监督站评价核查得分权重值10%的分值;C2为监理单位评价得分权重值5%的分值;D2为特色工程等加分。(七)核验小组内部
11、评议,提出书面核验情况材料并向市优质工程专家评审组报告。组织评审十九、市住建局接到市质量安全协会汇总上报的核验情况后,可组织专家抽查核查。二十、市住建局成立市优质工程评审组,组长由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住建局有关科、站负责人和总工办、市质量安全协会专家组成(13-19人)。市优质工程评审程序如下:(一)听取现场核验情况和抽查核查情况汇报;(二)市优质工程评审组审阅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三)市优质工程评审组评议;(四)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果当场统计、公布。(五)讨论确定推荐上报参评省优质工程项目名单。市优质工程评审组邀请驻市建设系统监察室到会监督。市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
12、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原则。市优质工程评审组成员不得委派代表出席。评选的工程应获得到会评审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赞同票方为评审通过。二十一、公示。市优质工程评审组评审通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二十二、公布表彰。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公示期间出现异议但经复查不影响评审结果的项目,市住建局予以确认并公布表彰。纪律和奖励二十三、申报市优质工程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不得干扰现场核验和评审的正常工作。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或隐瞒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停止该企业三年申报市优质工程的资格。二十四、现场
13、核验和评审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收受申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十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市优质工程奖杯和奖状证书。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二十六、对荣获市优质工程的单位,颁发市优质工程奖杯、奖状证书。附则二十七、不列入评选范围的工程:(一)曾申报市优质工程,但未被评选上的工程;(二)军事工程及保密工程;(三)因质量问题被部、省、市处罚或记入不良记录的工程;(四)因质量问题存在群体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工程;(五)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第3.4.4条规定的,不进行优良评价;(六)违反国家政策等其他不宜评审的工程。二十
14、八、对获市优质工程称号的工程,若发现有影响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问题,市质量安全协会有权提请批准机关撤消该工程获奖称号的决定。二十九、本规定授权市质量安全协会解释。三十、本规定施行时,以前的评优规定同时废止。附表1:申报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应具备的规模附表2:申报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项目整体质量标准附表3:申报资料总目录表附表4:特色工程等加分规定附表5: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申报表附表6:泉州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登记表附表1:申报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应具备的规模序号项 目计 算 单 位规 模(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工业建设项目中,只评选工业建设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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