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课题管理办法.doc
《浙江省课题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课题管理办法.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浙江省教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构建我省教研工作创新体系,推动基础教育和谐发展,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和加强教研室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原省教委浙江省教研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我省教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教研课题是指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术团体、研究机构中的教师、教研人员及其他个人或集体,以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与实施、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优化、教学评价改革、教学管理创新等为主题的研究课题。第三条 本办法旨在促进教学研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一线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的教研水平,繁荣我省的教
2、研事业。第二章 课题原则第四条 对当地、全省乃至全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第五条 具有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与步骤可行。第六条 符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向。针对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应用推广价值。第七条 注意总结已有的同类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第八条 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的条件。第三章 分 类第九条 依据教研课题的重要性与研究时限,教研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与规划课题。依据教研课题的领域,教研课题分为:学科教学研究,课程研究,评价研究,教学管理研究,教研工
3、作研究,教学理论研究。第十条 重点课题主要是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对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将产生较大影响,研究周期较长的课题;规划课题主要是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研究内容比较具体,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的课题。第十一条 学科教学研究主要是指中小幼各学科开展的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课程研究主要是指中小幼课程教材改革与建设研究,以及课程管理研究;评价研究主要是指针对学科或综合性教学质量评估开展的理论、方法、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教学管理研究主要是指教学业务管理、教师培养、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等方面的研究;教研工作研究主要是针对教研室工作的性质与职责,从提高工作效益与工作水平出发而开展的自身建设方面的研究;教学理论研
4、究主要是指学科或综合性理论研究。 第四章 申报和立项第十二条 课题申报原则上实行限时受理、定期评议的办法。每年3月受理申报。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报教研课题:由我省各级教研室或教研员主持;由我省各级教研室或教研员参与;由我省各级教研室或教研员指导;区域联片开展研究的课题。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中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规划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负责人至多2个,课题组主要成员至多6个(含课题负责人)。已向其它课题系列申报的课题不得向本系列申报,同一时间内同一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没有充足理由未完成所负责课题者,3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第十四条 申报程序一般为:有
5、意申报的个人或单位填写统一制定的课题申报表;县及县以下的单位的课题申报表经所属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先报送所在的市教研室,各市教研室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集中上报省教研室研训部,省级单位、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和省教研室附属学校可直接向省教研室申报。第十五条 省教育厅教研室研训部负责全省教研课题的申报受理。为便于归类与评审,必须注意课题申报表上课题编号的科学性。第一个括号为市代码:杭州01、宁波02、温州03、湖州04、嘉兴05、绍兴06、金华07、衢州08、舟山09、台州10、丽水11、省直12;第二个括号为基本分类:幼儿教育1、小学学科2、初中学科3、高中学科4、综合类5;第三个括号为课题序号,
6、各地按申报课题顺序编排。申报表上课题编号应与上报目录一致。第十六条 省教研室依据我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与教研工作重点,制定指南为申报者提示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可依据指南选择研究内容,自行拟定课题名称,对指南未涉及到的选题,申报者认为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也可申报。规划课题的选题,由申报者自行确定。省教研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根据研究方案的可行性、预期研究成果的价值、研究人员的能力、研究经费保障等方面,确定立项课题,以文件的形式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为研究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难点问题,培育具有区域性推广价值的教研成果,省教研室根据需要在已立项、有投标意愿的重点课题中确定一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浙江省 课题 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