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梯级教师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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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濮阳市梯级教师考核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和规范全市梯级教师队伍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高素质优秀梯级教师队伍,市教育局决定对现有梯级教师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并制定本考核办法。二、考核对象2008年以来由市教育局评选产生的中小学(幼儿园)现有在职、在岗的市级教育教学专家、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符合教师必备条件教龄在一年以上的合格教师。三、考核原则(一)坚持全员参与原则所有获得市级梯级教师称号的教师都要参与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梯级教师
2、称号。(二)坚持突出业绩原则对各层次梯级教师的考核要坚持以评价教师平时教学业务工作为主,突出参评教师的教学业绩和教学效果。(三)坚持客观公正原则考核过程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分析评价每位教师的教学业绩情况,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四、考核办法及程序(一)考核办法1.市级教育教学专家、市级教学名师由市教育局进行考核。2.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由县(区)教育局、市油田教育中心和市直学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将对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进行复核。3.合格教师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并备案。4.考核时间为每年年底前,考核结果经公示后由市教育局统一进行公布。市教育局复核时间和考核细则
3、另行印发。(二)考核程序1.教师自评。各层次梯级教师要按照考核内容及标准,在每年11月20日前完成自评。2.学校评价。梯级教师所在单位和学校要按照考核内容及标准,在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对教师的考核,并把考核结果量化成分数后报市(县)教育局备案,各县(区)和市直学校同时报送自评报告。3.市教育局复核。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市油田教育中心、市直学校上报的考核评价结果,组成市级复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审验证件、听课、实地考察、座谈访谈、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形式,对市级教育教学专家、市级教学名师进行全员复核,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五、考核内容及标准(二)教学名师1
4、熟知并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生关系和谐。2.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热诚、公平、具有创造性,教学中能够关注学生人格成长,所教学科成绩排在本校同学科前列,教学业绩和教学效果达到优秀等次或学校内部年度绩效考核达到优秀等次。3.认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优化学科教学工作流程,每年写出2个以上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每年在全市或本校范围内上1节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和做1次专题讲座。4.积极参加学科教研活动,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年在本校举行1次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交流研讨活动,每年主持1个校级课题或参与1个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5.积极参与校本培训,每年在全市或本校
5、校本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交流或学术报告。6.积极参与市、县(区)组织的一线名师培训一线农村青年教师活动,每年开展送教下乡活动1次以上,每年培训本学科农村青年教师累计不少于50人(小学科不少于20人)。7.每年至少研读3本师德和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并能认真撰写读书笔记、教学反思或书评材料,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理论文章在市级以上的CN刊物上发表或在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中获奖、交流。8.关注本学科教师的发展,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或名师工作团队的辐射带动作用,每年至少在全市范围内帮带指导2名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3名以上同校同学科的青年教师,并能使所帮带指导的教师
6、的教育教学水平有所提高。已担任校长、副校长职务不在教学一线或从事教研工作者,除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外,应充分发挥岗位带动作用,每人每年在全市范围内或本校至少举办1次以上本学科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参与一线教学活动,每年听评课量不少于50节,积极组织本校教师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每学年作2次以上的书面专题报告;积极为年轻优秀教师搭建成长平台,引领本校教师专业发展。六、考核结果使用考核结果分非常优秀(95分以上)、优秀(90分94分)、良好(80分89分)、合格(60分79分)、不合格五个等次。结果使用如下:1. 依据濮阳市专家型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奖励办法(濮教201321号)规定,在现有梯级教师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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