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专题问答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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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重要提示:不同地区政策略有不同,请注意校对当地政策)第2章住房公积金11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特征12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3住房公积金涉及的法律关系33.1 缴存法律关系33.2 使用法律关系43.3 管理法律关系44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45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65.1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65.2 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65.3 职工的基本权利有五项66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77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和对象78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条件限制79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710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应携带哪些文件?8(1)单位成立的批文;8(2)企业
2、单位的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委批文;8(3)组织机构代码证。8(1)单位变更或注销的批文;9(2)变更后的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9(3)组织机构代码证。911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91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何时缴存住房公积金?913单位破产,住房公积金如何解决?1014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1015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111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需要填写哪些表格?1117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1218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1218.1 计时工资1318.2 计件工资1318.3 奖金1318.4 津贴和补贴1318.5 加班加点工资1318.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
3、工资1419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1420效益差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否下调?142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1522住房公积金是否要缴纳个税?1523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式16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6(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16(2)离休、退休时;16(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6(4)出境定居的;16调动工作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否调整?16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列支?17住房公积金存储利率17职工的住房与公积金本息为什么免征个税?1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18企业破产
4、后如何处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18失业后可否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18异地职工可否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19可以提取他人的住房公积金吗?19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材料?20调离本市如何处理住房公积金20应向谁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21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取现金?21什么叫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22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的办理22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2242已购房的职工为何还要缴存住房公积金?2343单位为什么要记住房公积金账?2444住房公积金记帐的凭证2445职工死亡,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如何处理?2446可否凭生效判决强制执行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2447职工可否申请住
5、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2548向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2549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哪些条件?2549.1 贷款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2549.2 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2649.3 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2650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存2651住房公积金的累计缴存2752“同户成员”范围确定2753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2754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2855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2956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程序2957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3058住房组合贷款3159借款人可否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31616263646566676869707
6、17273747576777879808182离退休职工为什么不再实行公积金制度?32住房公积金的运行机制32提前退休职工可否继续缴存、提取、贷款住房公积金?33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贷款额度如何审定?33在住房组合贷款情况下,如何解决贷款的担保问题?34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购房贷款本息有哪些条件?35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时的利息如何计算?35什么情况下可免缴存住房公积金?36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于购买国债和股票?36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如何设置的?36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何种性质的机构?37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38影响公积金个贷偿还能力的债务38在外地购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7、和申请公积金个贷?39支付首期款时,为什么不能用公积金储存余额支付?40贷款利率调整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随之调整?40破产、改制时能否用售房款补交职工住房公积金?41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怎么办?41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哪些途径?41承办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的银行有几家?42实行住房补贴后,还要缴存住房公积金?42补充住房公积金4283夫妻离婚,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4384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的违法行为有哪些制裁措施?4385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否将住房公积金用于保值增值运营?4386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原则4487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如何组成的?4488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哪些监督权
8、利?4589财政如何落实对公积金制度的监督?4690对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行为不服,怎么办?4691公积金管理中心违纪或违法行为4792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个贷、购买国债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吗?4893怎样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4894买断工龄后可否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4895怎样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依法行政?4995.3.1 一般程序4995.3.2 听证程序5095.3.3 执行程序50第2章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来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的一种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作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在我国已成为一种长期性的基本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凡在城镇工作,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
9、P的职工按月从其工资收入中扣缴一定比例的金额,职工所在的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金额,两部分统一存储,属于职工个人所得,专项用于职工购、建自住住房。这种强制缴存、统一存储、专项使用的储金,就是住房公积金。1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特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特征,一是强制缴存;二是统一存储;三是专项使用。(1)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存的。它不同于一般的居民储蓄存款。不同之处在于:居民储蓄存款实行的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的原则,而住房公积金则是一种强制缴存的“储金”,只要符合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象,都必须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居民储蓄存款没有存款时间要求,随时随地可存款,而住房公积金
10、则是按月缴存的。居民存款可以在存单约定的时间内随时提取,以体现取款自由的原则;而住房公积金提取有相当严格的政策规定,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缴存人才能提取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居民储蓄存款根据期限实行不同的利率政策,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利率政策,即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照居民存储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2)住房公积金是长期缴存的住房储金,是专门用来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它不同于职工的医疗基金、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其他SH保障基金。这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同于新加坡Zy公积金制度的关键所在。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
11、不能用于生、老、病、死所需的费用支出。因此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有严格的方向性。对参加这一制度的职工来说,说住房公积金是长期的住房储金,是指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法定离退休之时止,都有义务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实现住房商品化、SH化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住房问题是永远存在的一个SH问题,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是我国一个长期的基本制度。(3)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与其所在单位缴存两部分构成。不仅职工要按月缴存,职工所在单位也要按月缴存。职工缴存的部分在其工资中扣除,单位则在发放职工工资时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存。两部分之和构成完整意义上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4)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
12、户,并且只能将住房公积金统一存储在受委托银行为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2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住房公积金制度筹集了一大笔长期的、稳定的政策性住房资金,提高了职工的住房保障能力,促进了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2)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把住房实物分配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住房公积金不但有筹资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它有着转换住房分配机制的作用。住房公积金由职工缴存和单位缴存两部分构成,其中单位缴存体现了货币工资分配的因素;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消费领域,逐步切断职工和单位之间的住房纽带关系,达到职工通
13、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的目的。这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践赋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职能。(3)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缴存、定向使用的个人住房储金,通过个人缴存,单位资助,长期存储的方式,建立了职工自我保障机制,增强了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同时也调整了职工消费结构,确保了职工住房消费支出,有利于扩大住房消费,增加住房有效需求。3住房公积金涉及的falv关系住房公积金制度涉及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三个环节,涉及到的主体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主体(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金融业务承办
14、主体(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主体(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领导、监督主体(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财政、审计等部门)。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所涉及的falv关系包括三个环节中五个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下面的分析是根据住房公积金制度所涉及的环节来展开的,即住房公积金制度包括缴存过程中的falv关系、使用过程中的falv关系和管理过程中的falv关系。3.1 缴存falv关系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这一过程中包括以下几个具体的falv关系:职工、单位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falv关系。由于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性的住房储金,职工与单位都有义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管理中心管理,由
15、管理中心负责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计息到职工个人。因此,职工、单位与管理中心之间有两种falv关系,一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falv关系;二是职工与管理中心之间的债权债务民事falv关系。职工与单位之间的falv关系。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的一部分,单位有义务按职工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要通过单位代扣的形式实现。因此,职工与单位之间涉及两个falv关系,一是劳动falv关系;一是民事代理falv关系(法定代理)。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之间的falv关系。管理中心将归集的住房公积金集中统一开户,存入银行、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又是储户与储蓄机构的关系,
16、按民事falv关系来处理。职工、单位与银行的falv关系。尽管单位将住房公积金直接缴存到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但职工、单位与银行之间实际上并没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对应关系。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往往需要管理中心出面处理。因此,在住房公积金缴存环节中,职工、单位与银行互为“第三人”。3.2 使用falv关系在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具体的falv关系包括: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民事falv关系,涉及三方当事人:管理中心为委托贷款机构,银行为受托贷款人,职工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与管理中心是一种类似于储蓄的falv关系。符合提取条件的,
17、职工有权要求管理中心支付储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本金和利息,管理中心负有返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3.3 管理falv关系管理falv关系主要是指行政falv关系。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与管理中心之间是上下级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财政、审计等部门与管理中心之间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关系。职工、单位与管理中心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管理中心对违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有行政处罚权,职工、单位有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另一方面,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有监督的权利。4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是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使单位不再建房、买房、分房,从而解脱了实物分配不公平、不公
18、正、不公开而产生的矛盾和弊端,让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货币化渠道,到市场自主购买住房;二是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中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超过当地ZF规定的缴交比例的,可在税前扣除,其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有6大好处:一是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均属职工个人所有;二是单位和个人按ZF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广州为例,某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00
19、0元,当月工资总额4500元,单位、职工个人均按ZF规定比例20%缴存,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为1600元,当月计税工资为2900%,如不缴存公积金应纳税所得额为1300元,而缴存公积金则可以按规定免税。这样,职工每月即可减轻税负205元;三是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少一个百分点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四是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是职工当年存入专户的住房公积金按居民存储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利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六是职工退休时能一次性、全部提出住房公积
20、金,这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如这位职工在参加工作的40年中,缴存比例平均按10%,月平均工资收入按2000元算。平时未提取或贷款公积金,他就可以得到近2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本息。5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5.1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和单位的基本义务。5.2 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单位与职工在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同时,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5.3 职工的基本权利有五项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未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就意味着职工应该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受到了侵害,职工可能过行政救济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查询
21、的权利。查询权是住房公积金个人所有权的延伸,赋予职工查询的权利,既能及时发现单位是否为自己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也能监督资金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水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购买住房、离退休、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在职期间死亡(被宣告死亡)、在职期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申请贷款的权利,这也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核心所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参加制度的职工提供政策性的住房贷款,以提高职工购房能力。当然,住房公积金只保障职工对住房的基本需求,并且申请贷款的职工要提供贷款担保,以确保资金的安全。监督的权利。赋予职工监督的权利,在于督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能依法
22、行政,管理工作能做到公开、公正、公平。6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是指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金额是依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乘以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之和确定的。而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往往要到每年的二、三月份才能统计出来。7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和对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已扩大到所有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SH团体及其在职职工。8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
23、度的条件限制从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来看,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职工参加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即应符合:(1)非农业户口;(2)在本市工作,与所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3)未参加户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虽参加但已终止缴存,并且住房公积金帐户被封存或注销的。需要指出的是,所谓形成劳动并系是指职工与单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签订了为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9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由单位办理。具体包括:(1)单位要到市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2)单位凭市管理中心审核的缴存登记表,到其所在地的银行办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3)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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