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医院章程2938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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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制医院章程 (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xxx医院是经郑卅市卫生局批准成立的一家营利性股份制医院。第二条、为确定奉医院的法律地位,保证医院、股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医院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三条、 医院法定名称:郑州金典医院。医院地址:郑州市迎宾路八号。医院业务范围:全科医疗(含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皮肤科,肛肠科,预防保健科,急珍科,中医科,麻醉科,放射科,腹腔镜与科,B超室等),社区医疗服务。第四条、医院由股东出资成立,医院按公司法规定和股份制原则管理和运行。第五条、医院坚持诚实医疗,科技兴院的经营理念,永远把技术和疗效视为医院生存和发
2、展的根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技术为患者提供服务。第六条、医院依法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股奉总额承担有限责任。第七条、 医院实行贵权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以提高经济效铺和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追求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八条、 医院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第九条、医院根据职工职务、工龄、技术职称、贡献大小等因素拉开劳酬差距,鼓励职工进行有序的劳动竞赛,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升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第十条、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
3、医院的合法权益和正当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第十一条、医院重视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团队精神,增强职工的凝聚力。以“团结、创新、高效”为医院精神,以“视病人为亲人,仝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医院宗旨。第二章 股权、股份第十二条、医院股本总额设置为600万元人民币,每股人民币l0000元,为600股。第十二条、每个股东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总股本的30%。赠予股不能超过总股本的10%。第十三条、股东入股后,医院董事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作为股东的资产证明和分红依据。医院同时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医院名称(2)股东的姓名及住所(3)股东的出资额(4)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5)
4、加盖医院公章和董事长私章第十四条、医院总股本除去股东自愿购买的股份和赠予的股份外,剩余股份作为医院公积股。公积股经董事会批准叫以出售。第十五条、股东一经入股,不得退股。股份叫以依法转让,但必须按以下要求办理:(1)股东入股3年内不得转让。(2)转让股份坚持先内后外的原则,优先在股东内部之间进行,内部股东没人购买时才可以转让给非股东。(3)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必须经董事会同意,转让后要做相应变更记载。(4)董事和院长在任期内不得将所持股份转让给他人。第十六条、股东按上述规定转让股份,必须在医院股权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出售方按股票而值的5缴纳手续费。医院只承认在奉院进行了股权登记的
5、股东为医院股份的绝对持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股东转让股份后,医院要重新发放出资证明,及时变更股东名册。第三章 股东第十七条、医院的股份持有人为医院股东,股东按其持有股份的类别和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第十八条、医院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持有的股份额事有表决权;(2)了解医院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权;(4)依照医院章程和规定获取股份,转让股份;(5)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6)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按其比例优先购买医院新增的注册资本;(7)医院终止后,依法按所持有股份比例取得医院剩余资产;(8)享受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九条、医院股东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6、 (1)缴纳所认购的股金;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以出资额为限对医院承担责任;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履行法定应尽的义务; (5)遵守医院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6)维护医院利益,支持医院发展; (7)承担医院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章 组织机构管理第二十条、医院实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管理模式。第二十一条、医院的董事、监事都必须遵守该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医院利益,不得利用其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侵占医院财产。第二十二条、医院各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片职权收受贿赂。医务人员不得向病人索取财物,不得以医谋私,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第二十三条、医院董事
7、监事、各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片j医院资金,不得将医院资产以个人 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医院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第二十四条、医院董事、监事、各级管理人员不得h营或者为他人经营本院运营的业务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院利益的活动。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医院的董事、监事、院长:(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五年;(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医院的董事或院长,并对该医院的破产负有个几责任的,自该医院破产清算完缔之几起来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
8、吊销执业许叫证的医院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医院吊销执业许可证之日起来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第二十六条、医院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类工作人员冈违反医院章程,徇私舞弊或工作失职造成医院重大损失的,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叫分别给予下列处分:(1)负责经济赔偿;(2)限制权力;(3)免除现任职务;(4)解聘辞退;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提交国家有关机关追究经济、法律责任。第五章 股东会第二十七条、医院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医院最高权力机构,对医院仝体股东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医院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训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
9、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泌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泌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6)审泌批准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医院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医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董事转让股份作出决议;(10)对医院合并、分立、变更名称和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章程。第二十八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行使职权。第二十九条、医院股东会议叫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升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及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会
10、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股东会表决时实行一股一票制。第三十条、股东会的决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医院章程。第六章 董事会第三十一条、医院董事会是医院常设权力机构,直接对股东会负责。第三十二条、董事会由7人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第三十三条、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由股东大会直接选举产生,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筹额诜举。以股份额记票。董事必须特有医院规定的董事职务股。董事在任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第三十四条、医院董事会成员每五年改选一次,叫连选连任。董事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五条、医院董事会
11、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医院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5)制定医院的利润分配方案、决算方案;(6)制定医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医院的合并、分立、变更名称和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医院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医院院长,根据院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医院副院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医院的基本管理制度,审批医院各项规章制度;(11)拟定医院股份制章程及修改方案;(12)医院股份制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
12、期会议每月召升一次,经董事长或三名以上董事提议可召升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必须亲自出席董事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董事,可书而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第三十七条、若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董事事务,町由股东会重新选补,任命新董事继续履行原董事职责,直到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三十八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任何决议都耍经半数以上董事表决同意方可生效。第三十九条、除医院股份制章程规定由股东决议事项外,董事会有权对其它一切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作出决定。董事会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
13、医院股份制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履行职责。第四十条、董事会会议必须有监事会主席或两名以上监事列席参加。院长应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记录应由出席董事、列席、监事和记录员签字。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本上作出某些记载的权力。董事会决议必须有列席参加的监事会主席或监事签字,否则无效。第四十二条、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1)组织实施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2)组织拟订医院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医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签署医院出资证明书和其它重要文件;(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医院院长;(6)组织拟定医院发展规划、人事、劳资、福利等
14、训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第七章 院长第四十三条、院长由董事会任免,叫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兼任。第四十四条、院长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医院的日常行政、业务管理工作。(2)纠织制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3)在董事会授权时叫代表医院对外签署合同、协议和处理重要业务;(4)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提交业务经营训划、工作报告、财务报表;(5)向董事会提名任免医院副院级管理人员;(6)任免、调配医院中层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内的管理人员,并负责监督和考核医院管理人员的绩效;(7)决定本医院职工(不含副院长级)的报酬和奖惩;(8)提出聘用专业高级人才和顾问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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