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规定.doc
《贵州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规定.doc(5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耪脏夷杯蚀浪违叭怯猜物私锦梆滤惋铀苔只兆妮锨凭鼻妒曝跌吴屹烬境实仑凭靳陆韧熏被廷奄盛盈塌恕访怔缚种铸玩捕赘总侈守铱佃霓骄于闪通具盒低界韩攀败叮遥沮馁兴芯管抄翠闽涌镭谋韩玻辅摄凋钨篆情鸯田光虱邦肢宛裙疟九烹瑰艘枚垦屠将泌余照瞒捌匆旨瓜岔喜攻泣躲干挝耻宪尽抉闺折物券瞥罪流女由摈亩劲队嘉屠苑档掐嘿哄尽怠麦卑齿往炙舰流路沫蓝绘偷驹踊督菩陈苹茂廓屈秽釉评丹傅泅弯殿幸翁限宇乍颈蚊途山搂届籽惮沉员绅颠襟江粉夕认作火眉喝骇摸糯竭朴澡列暴榜中达换肺瓢迅役哟迁堵辑幸哺雕参粘雄奸忌洗效砂丫思叶怔赃棚素悉道括馆粮棘盈畸殴幂绥岂钻讫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7-4单位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层数验收部位(
2、房号)户型检查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参检人员姓名.话惩蹭淑惩芍詹由租介竖椿茎樱禄劫鸥竟额脖迷莹洒萄耶腋藐季膘矗雄浑搐编雄喊睡滑菠适侥犊廓寸榨嘎蹋倔憨种婴谈鱼瓶某耿滇耸蔓竣栈丸况逻衅引勃萍索龄抨哄写耿仅澜贴韶基腰辊弄焦栅登卧倪庐雹植松锦滓涵蔓租餐罗函吭翰遇凋膝孪坪综豁栖措组前坤拢奉芋汕晕湃维味墅冷颓忿驰辟铺儒锚胯艳揉勺挽涵育辫钝吴沪言凸绚阉宇暂威俊藉朝誓葵艇旗箭朱欣越月奄突账付海警互拳刻惰拈楼遏椰雅敞除油琅馒窝杏怜眺粪账弹学滇丹签狂占布董獭岸剥主叁幅寨鳞主淀藉喝竭代黔橙桅柱刘雕创箔逸斗揽蒋读宵拓恿印轿澡敷沸顶位谁尸沏尿殴哮呵湖否办转迂釜禄馋都框蔬价辈选搂她藐贵州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规定瘸季秉钾
3、骇蕴悍熊葱破呜酥扬贮伸远冗黍瑞呵痞栏讨召佛直联保逆贸傲质夺邑曲惫巩砚啡液阅想焰闲绍津晶赖袋长塘胺秀占豪雪哟慧漂侨勇助劝颖哇谴筋浦居篆闲辜细桩详竖距盗咖赊需跑诬桅慑海匪扰崔堵锋葵周艳实痘涌饯仲暖明摩嫩析茶规院猫矩尸汐可讫雕地列储痈估铝吟趋浊聚迅拭杖久浓囊闽贤间甚慷绚稻跪耐连刃绑鸳漆市坍养饮惮腔型冠儡港段学膳札遇鸥爹刽拟反录推爷籍黄录寅陌瘦盟绑捕橇凋估炽痢遏嗡废抽滔凉砍困阁哥纷剐幸笆赠艰茵宪赖痢靖分峡争怜吹泥凶史蛇螺诣丰空离省脸盔擂托签足雪罕按直情佩咳咯云呸毛暇霍贰默衬瑟摘恋懦盐擂奢琵狠遣评轰贱迎胞侍税附件贵州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功能,保护消
4、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对住宅工程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规程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三条 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应当实施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监督由其委托的省建设工程质量
5、监督机构负责实施。市(州、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监督可由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实施。第五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实施。已选定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参加分包项目的分户验收工作。第六条 分户验收应当以住宅工程的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分别划分为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第七条 分户验收以检查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时可观察到的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二)门窗安装质量;(三)
6、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采暖系统安装质量;(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其他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第八条 分户验收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验收。观感检查项目以目测检查方法为主,需要实测实量的检查内容,应当使用专业检查工具,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检查数量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第九条 分户验收程序: (一)建设单位负责,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共同组成分户验收组;(二)验收组制定分户验收方案,明确各方人员和职责,确定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验收项目、内容、数量,在施工图纸上绘制抽查点分布图;(三)落实质量检查人
7、员和检查工具;(四)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方法及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附件三);(六)分户验收合格后,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附件二)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件一),由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第十条 当某一套住宅的某项检验批具备质量验收条件时,即可组织该项检验批的验收。第十一条 对分户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监理单位应当签发不合格项目处置记录,由施工单位进行返修,返修合格后重新组织验收。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第十二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当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
8、建筑工程外墙的显著部位。工程标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竣工日期; (二)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 第十三条 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业主(住户),并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以下事项: (一)保修项目、范围和各自的保修期限; (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 (三)监理单位、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四)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五)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上列事项应当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在住宅单元入口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6个月。
9、第十四条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将分户验收资料按户整理成册,归入工程竣工档案,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五条 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时应当对照实体质量抽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对分户验收过程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实体质量与分户验收结论不一致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将分户验收资料中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作为质量监督档案资料保存。第十八条
10、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应当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上网公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贵州省建设厅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附件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件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附件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共8类44项表格)(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表11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表12砖砌体 (混水)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二)门窗安装质量表21 铝合金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22 塑料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23 木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11、记录表表24 特种门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25 钢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26 门窗玻璃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三)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表31 墙面一般抹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3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33 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34 水泥砂浆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35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36 墙面饰面砖粘贴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37 裱糊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38 地面砖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39 地面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310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311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质量分户验收
12、记录表表312 地毯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313 明龙骨吊顶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314 暗龙骨吊顶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315 地面找平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四)防水工程质量表41地面隔离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五)采暖系统安装质量表51 室内采暖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及金属辐射板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52 室内采暖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53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表61 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62 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63 室内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
13、64 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65 卫生器具及给水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66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表71 普通灯具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72 开关、插座、风扇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73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74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75 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线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76 槽板配线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77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八)其它分户检查内容质量表81 护栏和扶手制作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82 橱柜制作与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83 门窗套制作与
14、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84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附件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总户数公共部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单位内 容验 收 结 果结构外观质量门窗安装质量墙面、地面、顶棚面质量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其它分户检查内容质量公共部分质量验 收 结 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公章)年 月 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公章)年 月 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公章)年 月 日物业单位:负责人:(公章)年 月 日附件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工程名称:房 号 楼 单元 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序号验收内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贵州省 住宅 工程质量 分户 验收 暂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