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政策与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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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农”政策与法规一、“三农”政策(一)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1、农业投入政策。中央为扩大内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且把三农”作为投入重点。2009年中央投入三农资金达到 7161亿元,比上年增加 1206亿元,增幅达20.25%。具体投入政策有:(1)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新增国债使用向三农”倾斜。(2)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 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2009
2、年起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 目,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4)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2、农业补贴政策。2009年要在上年较大幅度增加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补贴资金达到1230亿元,比上年增加 200亿元。(1)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我省13.5元/亩,比上年增加4.5元。(2)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实现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全覆盖,扩大油菜和大豆良种补贴范围。我省早稻10元/亩,中、晚稻15元/亩。(3)大规模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
3、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 到位的农机具纳入补贴目录,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带动农机普及应用和农机工业发展。按农机价格的 30%补贴,今年全国新增农机补贴100亿元。(4)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农业生产成本收益监测,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及时增加补贴。我省每亩补贴70元。3、农产品价格政策。2009年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 2009年每百斤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平均提高 13元,提 价幅度在13%-16%左右。早釉稻:90元/百斤;中晚釉稻:92元/百斤;晚粳稻:95元/ 百斤。4.农村金融政策。(1)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
4、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2)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3)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 服务,农村微小型金融组织可通过多种方式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4)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5)放宽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的呆账核销条件。(6)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试点范围、增加险种,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在农
5、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业务。(二)农业生产政策1、粮食生产政策。(1)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根据主产区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产粮大县奖励补助等资金,优先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扶持粮食产业和龙头企业发展,引导产销区建立利益衔接机制,促进主产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确保主产区得到合理利益补偿,确保种粮农民得到合理经济收益。(2)加快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资金配套。(3)推进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增产任务主要分配给国家粮食核心产区, 包括黑龙江、吉林、河南、江西、安徽、湖南、湖北等粮食主产区以及非主产区的粮食生产 大县,我省增产任务为
6、 46亿斤。(4)进一步强化 米袋子”省长负责制。2、经济作物生产政策。(1)落实国家扶持油料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东北和内蒙古优质大豆、长江流域双低”油菜生产基地建设。中央财政每亩油菜补贴 10元。重点支持适宜地区发展油茶等木本油 料产业,加快培育推广高产优良品种。(2)稳定发展棉花生产,启动长江流域、黄淮海地区棉花生产基地建设。(3)支持优势产区发展糖料、马铃薯、天然橡胶等作物,积极推进蔬菜、水果、茶叶、 花卉等园艺产品设施化生产。3、畜牧水产政策。(1)稳定发展生猪产业。继续落实生猪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100元/头)政策,扩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实施范围。能繁母猪保险:保险费政府承
7、担 80%,个人承担20%。(2)继续落实奶牛良种补贴(每剂冻精补贴10元)、优质后备奶牛饲养补贴(每头 500元)等政策,实施奶牛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着力扶持企业建设标准化奶站,确保奶源质 量。(3)增加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投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养殖场用地等政策。国家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实施补助政策。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年 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 20万元。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 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 40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 资60万元。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
8、中央补助投资 80万元。(4)加大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实施力度,充实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内容,加快推进动物标识 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落实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对在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 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标准为:对饲养或年出栏牲畜 1000头(只)以上,或饲养奶牛 5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牛 100头以上 的规模饲养场,每头牛、猪、羊分别补偿900元、360元、180元,其中:中央、省财政补偿牛750元/头、猪300元/头、羊150元/只,市、县财政补偿分别为牛75元/头、猪30元/头、羊15元/只。对其他分散饲养场户每头牛、猪、羊分别补偿
9、 1300元、520元、260 元,其中:中央、省财政补偿牛 1000元/头、猪400元/头、羊200元/只,市、县财政各为 牛150元/头、猪60元/头、羊30元/只。扑杀家禽按平均 10元/只标准给予补偿,其中: 省以上财政承担 70%县级财政负担 30%市辖区负担的 30嗡6分由市财政负担,省直单位 扑杀补助经费由省以上财政负担。(5)扩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 (场)建设,继续实行休渔、禁渔制度,强化增殖放流等水 生生物资源养护措施。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政策。(1)实行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2)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
10、准,加强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证。(3)扩大农产品和食品例行监测范围,逐步清理并降低强制性检验检疫费用。(4)健全饲料安全监管体系,促进饲料产业健康发展。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对上市 产品实行批批自检。(5)建立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征信体系。开展专项整治,坚决制止违法使用 农药、兽(渔)药行为。(6)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率先实 行标准化生产,支持建设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5、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政策。(1)扩大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范围,探索出口信用保险与农业保险、出口信贷相结 合的风险防范机制。(2)对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农产品出口实行优
11、惠信贷政策。培育农业跨国经营企业。(3)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健全外商经营农产品和农资准入制度,明确外资并购境内涉农企业安全审查范围和程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三)现代农业物质支撑和服务政策1、农业科技创新政策。(1)加大农业科技投入, 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关键领域、 重要产品、核心技术的科学研究。(2)加快推进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整合科研资源,加大研发力度,尽 快培育一批抗病虫、抗逆、高产、优质、高效的转基因新品种,并促进产业化。(3)实施主要农作物强杂交优势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4)支持龙头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加强和完善现代
12、农业产业技术体系。(5)深入推进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支持科技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到农技推广一线工作。(6)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培养新型农民。采取委托、招标等形式,引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力量承担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项目。2、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1)大力推进土地整治, 搞好规划,统筹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建设资金,集中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行田、水、路、林综合治理,大规模开展中低 产田改造,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2)继续推进沃土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开展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种 植绿肥、秸秆还田奖补试点。(3)大力开展保护性耕作,加快实施旱作农业示范工程。3、水利基础设
13、施建设政策。(1)加快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增加投资规模,重点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2)扩大大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规模和范围,启动西北沿黄高扬程提水灌溉泵站、东北涝区排水泵站等更新改造建设。(3)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力度。(4)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依据规划整合投资, 推进大中型灌区田间工程和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因地制宜修建小微型抗旱水源工程,发展牧区水利。(5)加强重要水源工程及配套灌区建设。(6)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和农村水利体制改革,探索农业灌溉工程运行管理财政补贴机制,启
14、动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4、推进农业机械化政策。(1)普及主要粮油作物播种、 收获等环节机械化,加快研发适合丘陵山区使用的轻便农业机械和适合大面积作业的大型农业机械。(2)支持农机工业技术改造,提高农机产品适用性和耐用性,切实加强售后服务。 实行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3)对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给予信贷支持。(4)完善农用燃油供应保障机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5、推进生态重点工程建设政策。(1)建设现代林业,发展山区林特产品、生态旅游业和碳汇林业。(2)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加强人工饲草地和灌溉草场建设。(3)加快重点区域荒漠化
15、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山洪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4)提高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启动草原、湿地、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补偿试点。(5)安排专门资金,实行以奖促治,支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6、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政策。(1)加大力度支持重点产区和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2)推进大型粮食物流节点、农产品冷链系统和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落实停止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政策。(3)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4)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
16、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行费。7、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政策。按照3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 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要求,尽快明确职责、健全队伍、完善机制、保障经费,切实 增强服务能力。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方式择优聘用专 业技术人员。改革考评、分配制度,将服务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农业 公共服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逐步推进村级服务站点建设试 点O(四)农地政策1、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1)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
17、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2)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权属落实到法定行使所有权的集体组织; 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 把承包地块的面 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 严禁借机调整土地承包关系,坚决禁止和纠正违法收 回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2、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 农民土地承包权益。(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 流转,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3)按照完善管理、加强服务的要求,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4)鼓励
18、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流转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3、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1)基本农田必须落实到地块、标注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并设立统一的永久 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严禁地方擅自调整规划改变基本农田区位。(2)严格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2)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从规划、标准、市场配置、评价考核等方面全面建 立和落实节约用地制度。(3)抓紧编制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安排村庄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根据区域资源条件修订宅基地使用标准。(4)农村
19、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补偿指标必须依法进行,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地计划管理。4、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2)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已经落实到户的地方,要尽快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3)尚未落实到户的地方,要在加强宣传、做好培训和搞好勘界发证基础上,加快集体 林权制度改革步伐。(4)加大财政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支持力度,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5)引导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中介服务健康发展。5、扶
20、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1)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2)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3)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4)中央和地方财政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对农户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基地建设、质量检测。(5)鼓励龙头企业在财政支持下参与担保体系建设。(6)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龙头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五)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政策1、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1)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
21、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 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3)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 标准(小学生每天 3元,初中生每天4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半),改善农村教师 待遇,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加固和改造。(4)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国家财政按每生1500元给学校拨付。(5)国家新增助学金要向农村生源学生倾斜。(6)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开展门诊统筹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水平。每人每年合作医疗基
22、金100元,个人负担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40元。报销比例如下:门诊报销比例: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报销比例为 25%。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为 40%。县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 30%。县外门诊(特定慢性病门诊除外)和有价疫苗不予报销。住院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住院 0-300元报销比例为40%, 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 55%。县级医院住院0-300元报销比例为30%, 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 40%。县外医院住院0-20000元报销比例为20%, 2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 35%。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按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报销金额低于200元的,补偿200元。
23、未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不报销。H期以上高血压病(含n期)、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 肝硬化失代偿 期、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支气管炎、精神病维持治疗期、慢性肾功 能衰竭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等11 种特定慢性病人在村级直接报销点就诊的按村级门诊报销比例报销,在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县外就诊需转诊)的,凭就诊证按不同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年度个人补偿总金额封顶线为6万元。(7)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紧制定指导性意见, 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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