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docx
《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健全示范社申报、审核评定、动态监测和淘汰机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创建示范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和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以下简称“市级示范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成立,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部门联席会(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条市级示范社的评定和监测,坚
2、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实行动态监测管理机制。第四条市级示范社评定工作采取名额分配、区县推荐、市联席会审定、媒体公示、发文认定的方式。市联席会根据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示范社建设情况,提出名额分配的指导性计划。第二章申报合以下标准:(一)依法登记设立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设立,运行2年以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办理变更登记。2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银行账户。3根据本社实际情况并参照农业农村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制订章程。(二
3、实行民主管理1.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各自职责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 .建立有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记录等制度,并认真执行。3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并有完整会议记录,所有出席成员在会议记录或会议签到簿上签名。涉及到重大财产处置和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等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4 .成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或采取一人一票制加附加表决权的办法,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o(三)财务管理规范1.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关代理记
4、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不得知王监事。2 .成员账户健全,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记录准确清楚。3 .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o4 .每年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或亏损处理方案、财务会计报告,经过监事会审核,在成员(代表)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理事会接受成员质询。5 .监事会负责对本社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报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也可以委托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审计。6 .各级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账
5、户,并建立具体的项目资产管护制度。7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规定,定期向当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并按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报。(四)经济实力强L成员出资总额50万元以上,联合社成员出资总额150万以上。8 .固定资产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联合社固定资产40万以上。9 .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联合社年经营收入200万以上。10 生产鲜活农(林)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渠道稳定顺畅。(五)服务成效明显1.坚持服务成员的宗旨,以本社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2 .入社成员数量高于本区县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水平,其中,种植业合作社成员数量达到50人以上,养
6、殖业合作社成员数量30人以上。3 .农民成员占合作社成员总数的80%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超过成员总数的5%o4 .为成员提供产供销一体化服务,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超过80%,新品种、新技术普及推广。5 .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机制衔接,构建合作社+农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作用突出,成员收入高于本区县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六)产品(服务)质量安全1 .实行标准化生产(服务),有生产(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采用规范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留存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生产经营(服务)信息。2 .严格执行农药使用
7、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规定,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要求。鼓励农民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制度。(七)社会声誉好1 .遵纪守法,社风清明,诚实守信,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2 .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没有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无行政处罚信息记录、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 .农民合作社及其法人代表无信用不良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贷款风险等级未被列为损失类。4 .
8、税务登记信息正常,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不含)以上。第六条对于从事特色农林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及运输、农机服务、电子商务、农业休闲观光及乡村旅游等农民合作社,申报标准可以适度放宽。第七条申报市级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提交本社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具体申报程序:(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所在地的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二)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利、林业、供销等部门和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征求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督管理等单位意见,对拟推荐的市级示范社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以正式文件向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市级部门联席会办公室)推荐,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庆市 农民 专业 合作社 示范 社评 监测 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