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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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1编制依据11.2 适用范围11.3 工作原则11.4 事故分级21.5 应急预案体系31.5 .1应急预案31.6 .2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42组织指挥体系42.1 县层面组织指挥机构42.1.1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42.1.2县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52.1.3县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62.1.4应急工作组72.2 专家组93运行机制93.1 县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辨识评估93.1.1 非煤矿山事故风险分析及处置措施93.1.2 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分析及处置措施IO3.1.3 烟花爆竹事故风险分析及处置措施113.2 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H3.
2、3 监测与预警113. 3.1监测114. 3.2预警123.4 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143. 4.1分级应对144. 4.2响应分级153.5 应急处置与救援183.5.1信息报告183.5.2先期处置193.5.3指挥协调193.5.4处置措施213.5.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233.5.6应急结束243.6恢复与重建243. 6.1善后处置244. 6.2调查与评估265. 6.3恢复重建264准备与支持266. 1人力资源266.2 财力支持276.3 物资装备286.4 交通运输保障286.5 医疗卫生保障286.6 通信保障296.7 科技支撑295预案管理297. 1预案编制297.
3、2 预案审批与衔接307.3 预案演练307.4 预案评估与修订307.5 宣传与培训315. 5.1宣传316. 5.2培训315.6责任与奖惩325. 6.1奖励326. 6.2责任326附则337附件337.1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级标准337.2 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指挥机构和主要牵头部门347.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和支持部门357.4 4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讯录361总则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规范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控制、减轻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
4、会稳定。1.1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以下统称“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以及事后恢复重建工作。1.3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建
5、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2)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以下统称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统筹协调,行业(领域)部门源头防控、协同应对的作用,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符合本县实际的应急管理体制;(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更加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调配合的工作
6、合力;(4)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本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兼职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处置全县生产安全事故;(5)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生产经营单位合法经营,使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1.4 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需要,按照事故危害程度、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影响范围,生产安全事故级别从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4个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7.1
7、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1.5 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县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故救援方案。1.5.1 应急预案(1)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是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而特别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2)县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专项预案,由各负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职责的牵头单位负责编制。(3)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负责编制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2 应急预
8、案支撑性文件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指南。党委、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编制相应工作手册,确保预案各项职责任务落实到位。要把每一项职责任务细化、具体化,明确工作内容和流程,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涉及有关方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单独编制工作手册,也可将有关内容融入预案,合并编制。事故救援行动方案是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的现场指挥机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指挥现场行动或执行具体任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工作方案。要
9、明确现场处置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队伍编成、力量预置、行动路线、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临时党组织方案,以及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2组织指挥体系2.1 县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 1.1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分类应对工作需要,设立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在县应对灾害灾难指挥部具体指导下,承担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3. 1,2县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设立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可由附件7.2“生
10、产安全事故专项指挥机构和主要牵头部门”中的主要牵头部门和附件7.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和支持部门”中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事故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组成。(1)县属各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协调相应类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处置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海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建
11、筑工程、燃气、供水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县科技局)、供电局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县经贸局(县科技局)负责组织、协调通信网络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需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2)县指挥部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全面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调集应急资源,协调现场救援所需应急力量、设备设施、资源信息、专家支持等;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态势,决定扩大应急的相关事项,批准重大应急行动;必要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申请外部
12、救援力量;收集信息,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核后对外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决定本级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终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成立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2.1.3县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成立县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工作目标是调动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手段,以最快的速度和最有效的办法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现场指挥部职责是:(1)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指挥相关部门,及时贯彻执行布置的各项应急救援工作;(2)掌握
13、现场态势,确认救援条件,确定救援方案,根据事故发展状态,对预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生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和处理意见;(3)确定现场应急资源的需求,及时向外请求协调调配;(4)组织实施伤亡人员救护、工程抢险、人员疏散、人员安置及财物转移等应急救援工作;(5)记录、收集和汇总现场各类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及救援情况;(6)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2.1.4应急工作组当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需要,县指挥部一般设立8个应急工作组。根据事故类型和相应级别的不同,具体设立的专项应急工作组的数量可随之变化,具体由县指挥部确定。各应急工作组的职责是:(1)警戒保卫工作组。由县公
14、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兼任组长,具体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保卫,实施交通管制工作等;(2)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壮族自治区矿山救援大队合山中队等负责,县应急管理局、事故单位及其所在行业(领域)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或壮族自治区矿山救援大队合山中队队长)兼任组长。具体负责现场人员搜救,事故控制及各种事故控制措施的组织实施;(3)医疗救护工作组。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县人民医院、事故发生地乡(镇)卫生院、事故单位、红十字会协同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组长,具体负责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护,负责协调组织医疗资源,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紧急施救,全力以赴抢救伤员,并做好防疫工作;(4
15、后勤保障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经贸局(科技局)、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供电局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兼任组长,主要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质、装备、供水、供电保障及调度配给工作;(5)人员疏散安置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公安局、事故单位、红十字会等部门协同配合。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主要负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疏散及安置工作;(6)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组。由县民政局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总工会、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事故单位等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县民政局局长兼任组长,主要负责事故伤亡
16、人员的安抚及事后处理工作,确保稳定;(7)新闻报导工作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网信办、融媒体中心、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协同配合。县委宣传部长兼任组长,主要负责应急抢险的信息发布等工作;(8)事故调查组。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主要负责按规定组织开展事故前期调查。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准确地记录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初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初步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将有关原始资料、证据和初步调查结论提供给履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职责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
17、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到达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方面应急力量要及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加强党对应急指挥工作的领导,现场指挥机构要成立临时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一般及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应设立现场指挥机构,协助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2 专家组县应急管理领导机构、专项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平时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专家库,事发后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专家组成员可邀请自治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市安全生
18、产专家库成员,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保障。2.3 机制3.1县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目前,县辖区内共219家工矿商贸重点企业。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经营单位3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其他商贸企业183家等。3.1.1非煤矿山事故风险分析及处置措施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事故类型主要包括:炮烟中毒窒息、井筒、冒顶片帮、透水淹井、山体滑坡及坍塌、冲击地压、触电、机械伤害、特种设备、火灾、爆破、坠落和尾矿库溃坝、泄漏、移位等事故。不同类型的非煤矿山事故,所采取处置的措施也各不相同,具体参考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的有关条款。3.1.2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分析及
19、处置措施由于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复杂以及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使得在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及废弃过程中,稍有不当或疏漏,就会引发泄漏、中毒、爆炸和火灾等连锁式事故,就会对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定造成重大危害。因此,管理不善、监控不力、操作不当、运输不妥和设备装置的事故隐患等原因或自然灾害、其他事件均可能造成或衍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的类别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具体参考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20、预案有关条款。在需要采取紧急疏散、转移群众的应急救援措施时,县人民政府和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重要的应急工作任务之一是组织实施好当地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的实施。3.1.3烟花爆竹事故风险分析及处置措施烟花爆竹事故具有事发突然、发展迅速、危险性大、影响范围广、极易造成大范围或重大人员伤亡等显著特点。在运输、经营、燃放过程中,稍有不当或疏漏,极易引发事故。事故类型主要包括:烟花爆竹发生爆炸以及引发的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次生灾害而导致人员伤亡。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管理不善、监控不力、操作不当、运输不妥和设施、设备存在隐患缺陷等,另外,自然灾害、其他事件也可能造成或衍生烟花爆竹事故。针对烟花爆竹事故,主要
21、采取浇水淋湿、引爆、隔离、覆盖、转移、收集等处置措施。具体参考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条款。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主要的任务是抢救受伤人员,防止再次爆炸,可能需要采取紧急疏散、转移群众的应急救援措施。3.2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目前我县的主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县消防救援大队;(2)医疗急救中心(县人民医院);(3)壮族自治区矿山救援大队合山中队;(4)壮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大队柳钢中队。3.3监测与预警3.3.1监测(1)负有应急救援职责的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监控与信息收集工作,建立健全监控网络
22、体系,包括监控常规数据库的建立、对事故风险进行分析与分级等;(2)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监控的具体项目、所需设施、设备以及对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内容由各专项预案牵头编制部门在其制定的专项预案中具体明确;(3)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及相关应急程序,进行风险分级。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的重要信息、重大风险信息,应当及时报县应急管理局。3.3.2预警(1)预警级别。依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发展态势,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11级(较大)、IV级(一般
23、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各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与预测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相对应。(2)预警发布。红色、橙色预警由自治区指挥机构发布;黄色预警由市指挥机构发布;蓝色预警由县指挥部发布。跨县级行政区划的蓝色预警,须经市指挥机构授权批准后,由相应县指挥机构对各自辖区进行发布。事故隐患难以控制且有扩大趋势等情况时,提升预警级别,并由相应级别的指挥机构进行预警发布。分析评估结果确认生产安全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或相应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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