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docx
《《天津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健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津卫规发(2024)1号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公安分局、人民法院、检察院,市卫生健康监督所:为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行政执法机关!罪案件的规定工尊接律、行政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卫生健康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疾控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及时做好宣贯及培训工
2、作。2024年4月26日天津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11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卫生健康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针法中华人K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小共和国医师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及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各级卫生健康(疾控)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的卫生健康领域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第三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卫生
3、健康(疾控)行政部门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确保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效落实。第四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卫生健康(疾控)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卫生健康领域涉嫌犯罪移送案件的受理、审查、侦查工作。对卫生健康(疾控)行政部门商请协助的重大、疑难案件,与卫生健康(疾控)行政部门加强执法联动,对明显涉嫌犯罪的,协助采取紧急措施,加快移送进度。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对卫生健康(疾控)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活动和公安机关有关立案侦查活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第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案件,提高法律宸慑力。第二章
4、案件移送第八条卫生健康(疾控)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犯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本办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九条卫生健康(疾控)行政部门在执法检查、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公职人员有贪污贿赂等违法行为,涉嫌构成职务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刑事法行法、察法等法律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者
5、人民检察院处理。第十条卫生健康(疾控)行政部门执法检查中发现逑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可邀请公安机关协助现场勘查。第十一条R生健康(疾控)行政部门对应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自发现该移送的情况起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移送。卫生健康(疾控)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当白接到案件移送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领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第十二条卫生健康(疾控)行政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并将案件移送书及有关
6、材料目录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载明移送机关名称、行政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罪名、案件主办人及联系电话等,案件移送书应当附移送材料清单,并加盖移送机关公章。(一)涉嫌犯罪案件调查报告,载明案件来源、查获情况、嫌疑人基本情况、涉嫌犯罪的事实、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处理建议等。(三)涉案物品清单,载明涉案物品的名称、数量、特征、存放地点等事项,并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等表明涉案物品来源的相关材料。(四)如有相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的,需附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等。(五)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电子数据、视听资料、认定意见、贡令整改通知书
7、等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第十三条移送前已经作出行政处罚的涉嫌犯罪案件,卫生健康(疾控行政部门应当于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10日内移送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时应当附行政处罚决定书熨印件,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同时书面告知相关权利人。第十四条对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已移送的案件,原则上应当在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作出无非判决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办理期阿,不计入行政处罚期限。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对R生健康(疾控)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受理。受理后认为不属于本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天津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天津市 卫生 健康 行政 执法 刑事 司法 衔接 工作 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