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通知(2024).docx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通知(202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通知(2024).docx(1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2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广认江处哭现汇安个管表任扎实搞好煤矿安全匚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86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安全监泞涮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13号)同时废止。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1日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地落实,有效遏制矿山生
2、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矿山安全监管专员(以下简称“监管专员”)由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内部选派人员组建而成,专职履行矿山安全常态化监管职责,是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日常安全专业监管力量的补充,发挥矿山安全监管“眼睛”和“前哨”作用。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是本级监管专员制度落实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解决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第四条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为本级监管专员的主管部门,应指定内设机构专门负贲本级监管专员组纵领导、人员选派、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监督保障和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第二章人员选派第五条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依照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山西省非煤矿山行
3、业领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明确的分级属地监管原则,以本部门由政府财政保障工资福利等待遇的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公开招聘的编外人员)为主体,统筹选派监管专员。第六条山西省境内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按不低于如下标准配备监管专员,且原则上一人不得兼任两座(含)以上正常生产建设地下开采矿山企业的监管专员:(一)煤矿企业,按两人一矿配备;(二)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按两人一矿配备:(三)露天开采非煤矿山企业,年采剥量50万吨以上的按两人两矿配备:其他小型石料厂等可由属地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四)非煤矿山企业附带尾矿库的,该尾矿库由监管非煤矿山企业的监
4、管专员负责监管;(五)独立尾矿库企业,按两人两库配备。第七条监管专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熟悉矿山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等:()遵规守纪、廉洁奉公,自觉服从上级组织及派出单位的管理安排,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监管;(四)具有相应的矿山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五)身体条件符合现场监管工作要求:(六)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派出单位应当对监管专员及时予以调整或退出:(一)与被监管矿山企业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需要回避的:(一)不服从上级组织或派出单位管理,擅离职守的:(三)违反廉洁纪律,或利用工作便利与所监
5、管矿山企业存在不正当利益往来的:(四)因岗位变动、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五)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或派出单位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的。第九条监管专员经本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选定后,选派结果需报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由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告。第十条实行监管专员不定期轮换制,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每年应至少对监管专员进行一次轮换调整,超过一年不能进行轮换调整的,应报请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同意。监管专员调整轮换时,应就所监管矿山基本情况、安全监管情况进行工作交接。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监管专员在本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专职履行矿山安全常态化监管职责。第十二条监管专员一
6、般采用远程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矿山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管。远程监管可通过矿山安全监管专员APP、电话询问、网络传输实证信息等远程巡查方式,及时了解关键安全生产动态信息,每周不少于3次。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在实行至少两人一矿指定监管的基础上,原则上将每3座煤矿的监管专员编为一组,设组长1名,组长由本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选定,按分工明确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和地测等主体专业具体负责人,按照每组至少6人、每组至少2人持有行政执法证的耍求,每周对3座煤矿至少巡回检查一次,原则上每应对巡回检查煤矿所有生产作业场所、系统至少全覆盖检查一次。非煤矿山(含独立尾矿库,下同)安全监管专员按人员指定监
7、管情况,实行“一矿一组”或“一生产系统一组”的编组方式,每周对所监管企业至少现场检查一次,原则上每月应对所监管企业所有生产作业场所、系统至少全覆盖检查一次。必要时,监管专员可采取“四不两直”或夜间突查的方式开展现场监督检S.第十四条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贲制作并依据国家布关规定的调整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监管专员检查工作表,市、县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及企业实际,补充完善形成所监管企业的监管专员检查工作表。明确监管专员具体监管检查事项,做到“一矿一表、对表检查、随查随报、闭环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管专员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对所监管煤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各级政府及
8、部门有关文件会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所监管煤矿落实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所监管煤矿瓦斯、水害、顶板等方面重大事故隐患:(四)查处所监管煤矿违规外包工程、隐蔽采掘作业场所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督促所监管煤矿及时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闭环管理;(六)每周按编组和专业分工对照煤矿安全监管专员检查工作表内容进行巡回检查;(七)适时参加班前会,了解掌握作业队组安全生产情况:)完成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第十六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对所监管非煤矿山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各级政府及
9、部门有关文件会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监督检查所监管非煤矿山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查处所监管非煤矿山K大事故隐患:(四)杳处所监管非煤矿山违规外包工程、隐蔽作业场所等大违法违规行为;(五)督促所监管非煤矿山及时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闭环管理;(六)每周对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检查工作表内容进行巡回检查:(七)完成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第十七条监管专员对所监管矿山企业存在较大及以上涉险事故或涉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应立即督促企业就有关情况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上级己介入核查的除外),企业自查报告由监管专员
10、报本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第十八条在国家重大节假日或重点时段,监管专员应加大远程监管力度,随时掌握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必要时,按照本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工作部署,对所监管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或驻矿安全盯守。第十九条监管专员应使用矿山安全监管专员APP完成监管签到、取证、信息上传等工作。第二十条监管专员无法到矿时,应向本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期向,监管专员必须加强远程监管,及时了解被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督促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措施。第四章考核奖励第二十一条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对监管专员实行年度专项考核。第二十二条根据监管专员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西省 人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 印发 矿山 安全监管 专员 制度 通知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