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2024至2026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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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XX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XX建质字(2024)24号)、XX区安委办关于印发XX市XX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XX安委发(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普遍建立排查
2、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全区住建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三年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副区长王峰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高向峰、区住建局局长田力担任。领导组办公
3、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力担任。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跟踪督办,开展督导巡查,汇总通报情况,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三、主要任务(一)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1.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有计划、分步躲推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基本实现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培训内容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事故警示教育以及住建行业领域有关专项培训内容,时间不少于1天,参训率达到100.2 .完善从业人
4、员安全生产培训体系。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要着力提升培训教育质量,严格落实“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准入机制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督促行业企业(项目)制定完善培训考核制度,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工作要点、操作规程等作为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组织脱产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提升安全培训质量。3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筑施工、燃气要以实训为主,常态化组织
5、开展“三违”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培训。要按照“专兼结合、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原则,依托建筑施工骨干企业和专业救援队伍,强化住建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4 .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实行安全总监制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委派制,严格落实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强化日常考核管理。督促城镇燃气运营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各项制度,确保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5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引导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实现考评全覆
6、盖、评价全达标。(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6 .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住建领域“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梳理覆盖本行业领域企业全过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一行业一清单”,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新标准动态调整。2024年X月底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按照季交、月查、日交的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要记录在案。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杳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
7、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7 .健全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要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四)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8 .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起底”排查、全桂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全面整治企业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措施、经营“问题气”“问题管网”带病运行
8、等风险隐患。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标准。督促指导落实城镇燃气经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隐患排查工作质量。9 .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整治难点攻坚,持续开展督导,抽调行业领域技术专家充实专家指导组,组织动员设计、瓶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技术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广泛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自建房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规范技术文件,督促各县区深入贯彻落实,确保到2024年X月,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到2025年X月,全面完成全省城乡自
9、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积极探索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试行,总结创新经验做法,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10 .加强农村住房安全管控。持续推进农房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指导配合开展农房安全日常巡查,及时化解安全隐患。指导配合开展乡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工匠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着力提升农房建设队伍的专业水平,提高农房建设品质。认真落实农房建设“一办法一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建房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在建房活动中接受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从源头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水平。11 .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
10、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持续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行安全日志制度和安全履职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2024年,组织开展“防高坠”专项整治,坚决扭转高坠事故多发态势。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12 .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五)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13 .提升建造水平。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积极推行工业化、数字化的绿色建造方式,大力推进
11、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智慧工地相关装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升安全生产水平。14 .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转型升级。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建立智慧工地集成管控平台,逐步将智能门禁、人员定位、深基坑监测等硬件设备系统接入平台,对施工现场人员、材料、机械、环境等安全管理要素进行智能管控,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数字化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人工作业。15 .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职责分工,会同消防救援、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稳步推动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稳步推进老旧
12、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持续深化治理。(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16 .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自建房领域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制定具体奖励标准和措施,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群众提供违法线索,及时处理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内部吹哨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17 .强化监督执法。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严重违法行为依
13、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以及对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责任倒查等措施,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完善住建领域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施工活动“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应用力度,推广“远程+现场”执法,持续提高执法效能。18
14、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强化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理论+实操”“调研+评估”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按照省市行业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入职培训I、复训大纲和执法培训教材,扎实开展执法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底前,充分利用市、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选聘专兼职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七)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19 .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安全生产活动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15、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通过以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对施工安全、燃气用气安全、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深刻吸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利用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咨询日和监督执法、检查调研等时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四、保障措施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坚决落实省委“严、紧、深、细、实”要求,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深刻认识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严字当头、强化责任、勇于担当、靠前谋划,强力推动治本攻坚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营
16、造良好环境。(一)加强工作统筹。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并落实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机制,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每月要专题研究一次治本攻坚工作,及时分析问题不足,研究制定强化措施,并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治本攻坚推进情况及工作建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实招硬招抓在手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主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落地。(二)提高保障能力。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
17、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积极探索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大力推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三)强化督导考核。要认真落实“账单管理、办结销号、打分排队、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督导巡查、定期调度、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采取“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巡查,建立完善督办交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进展缓慢、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函告、通报、约谈、曝光。要建立健全本系统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指导,严格问责问效,
18、推动治本攻坚行动落地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巩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针对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治本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着力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六个
19、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迈上新台阶,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到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力争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双下降”;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相对指标显著下降。二、主要任务(一)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1 .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年至
20、少完成2轮全覆盖隐患排查,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清问题源头,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2 .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我部将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指导各地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实现“精准拆弹”,做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管理。2024年底前,建成整改措施具体化、效果可视化的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3 .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21、逐步建立全国危大工程清单、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和论证结论数据库,实现危大工程管控业务流程标准化,关键环节可视化。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从专家遴选、专家论证、事中事后检查、信用管理等环节,全流程规范专家履职行为,压实论证责任,提高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从源头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2025年底前,建成全国危大工程全量覆盖的全流程信息数据库。4 .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推动以科技保障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加快形成施工安全领域新质生产力,淘汰危及安全
22、生产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工程技术资料数字化管理。(二)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5 .全面实行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构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机械设备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协同监管机制,形成全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张网”,实现人岗匹配、责清事明,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保障各类生产要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2024年底前,完成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6 .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赋能。推广应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服务号,实现持证主体扫码亮证、刷脸验真,监
23、管人员移动执法、动态监管。构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数字化预警体系,实现极端天气、生产安全事故、证照状态等预警信息全覆盖、及时精准推送。制定智慧安全工地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业务流程标准化、安全条件可视化、关键数据结构化。2026年底前,初步建成全国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数字化预警体系。(三)完善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7 .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建设单位应招未招、肢解发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等问题。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8 .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
24、件动态核查。对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事故(隐患)多发频发的企业及项目开展动态核查、重点监管,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2024年底前,依托电子证照制度,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因生产安全事故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对未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吊销的建筑施工企业,1年内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2025年底前,构建更加高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数字化动态核查机制,基本健全失信惩戒制度。9 .严查关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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