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病调离制度附记录表.doc
《五病调离制度附记录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五病调离制度附记录表.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二、新参加公共场所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六、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患“五病”人员姓名患病种类是否调离调离岗位、时间无 2010 年,从业人员共有 人,其中患“五病”者有 0 人,实际调离 0 人,调离率 100% 。 END 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调离 制度 附记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