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2T382024FDIS城市道路挖掘与修复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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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3.080.01CCS P51DB4202黄 石 市 地 方 标 准DB 4202/T 382024城市道路挖掘与修复管理规范布发03-9-4202布24-9-30实施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 次前 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申请与审批24.1 申请类型24.2 申请方式及申请材料24.3 工作流程25挖掘修复施工45.1 通用要求45.2 挖掘施工45.3 修复施工56安全文明施工76.1 安全要求76.2 文明要求76.3 环保要求87验收管理88档案管理8附 录 A (规范性)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申报资料9附录 B (规范性)审批流程16-XX.-a刖百本文
2、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本文件由黄石市市政公用局提出。本文件由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黄石市市政公用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黄石市信息与标准化所、湖北 理工学院、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泽良、蔡国鹏、孟凯、李涛、黄国平、胡泉、胡金辉、黄焜、李姻靖、曹磊、 杨琪、张云辉、毛羿飞、陈合龙、王俊、许银行、许天会、黄洪超。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联系电话:0714-6212869,邮箱: 113268522
3、5o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黄石市市政公用局,联系电话:0714-657 0882,邮箱:1455225036。城市道路挖掘与修复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挖掘与修复的申请与审批、挖掘修复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管理和档案 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对城市道路开展挖掘与修复的实施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1252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50763无
4、障碍设计规范GB 5103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CJJ 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3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DB42/T 159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42/T 1713-2021城市道路路面维修养护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CJJ 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城市道路urban road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涵、隧道及其附属设施。3.2道路挖掘 road excavation对城市道路进行开挖、顶管等临时占用、影响道路功能的行为。3.3掘路修复 rehabilitation of excavated roads完成埋设或维修地下管线工
5、作之后,对开挖的道路沟槽进行修复,包括路基、路面结构层及附属设 施(标志、标线等)修复。3.4水泥混凝土面层 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3.5沥青面层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3.6人行道sidewalk路侧带上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3.7附属设施 road-affiliated facilities用于保证公路运行安全、方便车辆和行人通行而建设的各种设施和建筑物,主要包括路标、标线、 路灯、隔离栏、护栏、防眩板等。4申请与审批4.1 申请类型4.1.1 计划申请建设单位应按照
6、城市道路运行(管养)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下一年度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经行业主 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 及各县(市、区)道路管理部门对道路挖掘计划进在集中会审后,将审核过的开挖路段线筹方案通知到各建设单位,经双方确认, 作为下一年度办理道路挖扩许可的依折4.1.2 紧急申请9紧急申请适用于紧怎抢修抢险类工程,无需申报道路挖掘划,申请人可先行施工,同时通知辖区 道路管理部门和交管所们。施工前应确保周边构筑物及管线设施安全,并在施工开姊后24小时内补办 城市道路挖掘许可手蛎,纳入监管。4.1 . 3临时申请临时申请用于办理除1. 1、4. 1.2外的道路挖掘需
7、求,如:计划需要增补或爽期、按照上级文件 要求新增的重点工程项口等。行业主管部门应设置道路挖掘计划调整的申办渠道利申办周期。4.2 申请方式及申请材料道路挖掘申请可分为线线下两(方式,申请人应在规君时间内向辖区道路管理部门提交全套申 请资料。申请人应根据申请类型提交对应申请材料,材料清单及常用模板参见附录A。4.3 工作流程4.4 3.1计划挖掘工作流程计划挖掘处置流程如图1所示,分为计划申报和计划执行两个阶段。图1计划挖掘工作流程不同阶段工作流程和要求如下:a)计划申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下一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 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挖掘路段及点位、施工内容
8、施工工艺、施工时间等。城市道路挖 掘计划表详见表1;表1城市道路挖掘计划表黄石市城市道路挖掘计划表(XXXX年1月-12月)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挖掘路段及点位施工内容施工工艺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注: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经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 掘的,需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b)计划执行:申请人应在项目实施前将道路挖掘申请材料提交至辖区道路管理部门,道路管理部 门核对申报项目是否纳入年度道路挖掘计划,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一般情况下不予受理挖 掘道路许可申请,受理项目审批流程参见附录B。施工完成后,申请人应组织施工单位及辖区
9、 道路管理部门对道路恢复质量进行验收。4. 3.2紧急挖掘工作流程紧急挖掘处置流程如图2所示,应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审批流程参见附录B。具体工作 流程和要求如下:a) 事前报告。申请人可先行施工,同时通知辖区道路管理部门和交管部门,做好现场施工安全防 护措施;b) 事中报送审批。在施工开始后24小时内按照4. 2要求提交申报资料;c) 事后监督管理。验收流程和要求参照4. 3. Io事前阶段 (紧急申请)事中阶段 (报送审批)事后阶段 (监督管理)申请单位 电话报告申请单位 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单位 提交验收申请受理单位 审批受理单位 组织验收图2应急挖掘工作流程4. 3. 3临时挖掘工
10、作流程临时挖掘处置流程如图3所示,应根据申请内容提交相应资料进行申报,工作要求如下:a)已纳入年度计划但需要调整实施期限(如:延期开工、延长施工时间等)的项目,在本文件4. 3. 1基础上提交延期办理申请;b)临时增加的项目应由受理部门根据提交申报材料进行会议审定,确定是否纳入增补计划,同意新增的,后续工作流程参照4. 3. 1执行。临时申请提交计划期限调整提交增补计划受理单位审批受理单位审批织只验收图3临时控掘工作流程5挖掘修复施工S5.1通用要求5.1.1 掘路前,建设单立应根据地下管我状况制定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并按照第4章 要求办理城市道路挖捆审批手续。5.1.2 挖掘修复
11、施工技术要求应符合3 6第11章规定,材 料技术要求应符合dJ 1的相关规定。5.1.3 开挖深度超过5m或开挖深度卡超过5m但现场地质情兄和周围环境较为食杂的城市道路掘路作业应依据DB42/T 59 第。11节要求执行5.1.4 建设单位应承怛城市道路挖掘复质保期内保修责任。5. 2 挖掘施工5.1.1 施工现场不宜堆料。符合修复材料要求的开挖原土和路面铳刨料应按照施工方案划定的区域堆 放。5.1.2 掘路应满足下列规定:a)掘路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并修复原有排水设施,不得对原有排水设施造成破坏;b)开挖前应采用切割机进行路面分离,不得扰动或破坏沟槽周边区域的路面结构;c)机械开挖底预留200
12、 mm300 mm层,由人工开挖至基底;d)沟槽开挖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应不小于80Omm;深层开 挖的沟槽或邻近路段重型车辆较多的沟槽应依据DB42/T 159相关要求确保沟槽稳定。当不能 满足要求时须采用特殊材料回填以满足道路功能的要求;e)掘路范围内不符合标准的土壤(淤泥、腐蚀土及有机物质等)应挖除,若遇软弱地层,应采取相 应措施进行加固处理;f) 挖掘施工过程中出现积水超过10 Cm时应采取挖掘排水沟、使用抽水设备等措施将水排出或引 流。5.1.3 回填应满足下列规定:a)因掘路开挖形成的沟槽,必须采取两侧对称、分层夯实回填的方式,分层回填厚度不得大于2
13、00 mm;b)掘路沟槽回填时,不应使用淤泥、沼泽土、泥炭土、冻土、有机土以及含生活垃圾的土;C) 掘路范围的沟槽回填材料应结合碾压条件、管线情况进行合理选择,沟槽较窄、结构物周边等 不易压实的区域应采用砂、砂砾石、石屑、级配碎石或低标号混凝土等回填;d)车行道、人行道范围内沟槽回填材料应有所区别,车行道应采用砂砾石、石屑、级配碎石、低 标号混凝土等材料,人行道可使用上述材料及合格土;e) 回填压实应满足DB421713-2021 中12. 2. 8要求。5.2.4 不应在道路面层中直接埋设各种管线。掘路埋设各种管线的管顶最小埋设深度,车行道范围应 为路面以下700 mm,人行道范围应为路面以
14、下400 mm,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5.2.5 特殊地段、横穿主次干道或长度超过200m的挖掘道路工程,道路挖掘施工宜采用分段施工的 方法。5.2.6 挖掘交叉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敷设地下管线宜采取夜间分段施工方式,并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防 滑钢板覆盖加减速条固定的措施,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安全。5.2.7 在学校、医院、商场和沿路房屋前的行人出入处,应当设置临时通道。5.2.8 对水、电、气、热等各类管线横穿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和重要交通路口的项目,应使用顶管、 定向钻等非开挖技术。5. 3修复施工5.3.1 车行道基层修复基层修复应符合DB42/T 1713-2021中12. 3
15、以及下列规定:a)修复施工应在管线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道路修复应满足城市道路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的要 求,所采取的基层、面层结构不应低于原结构强度。基层表面应平整、密实,拱度应与面层一 致;b)基层修复前应先检验垫层是否铺筑平整、坚实、粗细均匀,其质量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 的规定表2垫层质量标准及允许偏差序号项目标准及允许偏差检查频率检验方法范围应测点数1宽度不小于标准沟槽宽度50m3用钢尺量2厚度不小于规定厚度50m3开挖样洞用钢尺量3压实干密度大于 2. 15g Cm350m3灌砂法c)路面基层修复可根据碾压条件、开放交通时间和下部管线分布等条件,选择柔性、半刚性和刚 性材料:1)柔性材
16、料宜用于需要及时、快速恢复交通的掘路工程,柔性基层可采用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沥青稳定碎石和级配碎石等;2)半刚性材料宜用于可封闭部分道路的掘路工程,且沟槽尺寸能满足压路机碾压宽度的要 求。用于掘路修复的半刚性基层可采用二灰稳定粒料或水泥稳定粒料等;3)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基层修复的,其强度不应低于C20且应满足相应层位的强度要求,水 泥混凝土基层应按照要求进行接缝布置;d) 雨季应合理控制施工段落,应当天摊铺,当天碾压成型;e)掘路修复工程的基层质量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要求。表3大型工程基层质量标准及允许偏差序号项目标准及允许偏差检验频率检验方法范围应测点数1压实度三98%50m3灌砂法2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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