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2021203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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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2021-2035 年)刖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 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建设长三角生态绿 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 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 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 区总体方案的要求,示范区旨在打造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 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 谐宜居新典范。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集中彰显生 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理念,率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 展优势,充分探寻示范区绿色发展路径,特制定本生态环
2、境 专项规划。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 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全域,面积约 2413平方公里。先行启动区规划范围包括金泽镇、朱家角 镇、黎里镇、西塘镇和姚庄镇全域,面积约660平方公里。 紧邻示范区边界的三个区域作为规划协调区,包括虹桥商务 区除青浦区以外的区域,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和油车港镇, 昆山市淀山湖镇、锦溪镇和周庄镇,面积约486平方公里。规划近期至2025年,展望至2035年。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 享的新发展理念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
3、战略,坚持走生态 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一体化发 展导向,着力推动形成区域绿色发展新格局,着力强化生态 环境共保联治,着力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将示范区建设 成为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 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二)基本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生态+ ”的发展理念,突 出对生态资源服务功能的提升,对标国际先进地区保护和发 展经验,探索一条区域生态引领的绿色发展道路。加大生态 功能重构和环境品质提升力度,积极保护增值区域生态优势, 实现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重点突破、问题导向。突出“+生态”的实施路径,聚 焦示范区特征生态环境问
4、题,重点突破水生态安全保障、生态空间格局建设、基础设施共享和环境政策制度共建体系。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加强示范区生态资源的高效保护。共保联治、共建共享。完善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强 化生态环境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加快推动形成全覆盖的污 染联防联治协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整 体提升区域污染治理能级。前瞻引领、制度创新。围绕示范区建设目标要求,突出 示范区核心价值,明确示范区对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义, 打破行政边界藩篱,形成一批体现融合、共治、共享的集聚 政策和创新制度。(三)总体目标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加快推进“生态+” 和“+生态”发展模式,着力实施减量、增容、提
5、质,共筑 协调共生的生态体系、搭建绿色创新的发展体系、建立统筹 协调的环境制度体系、完善集成一体的环境管理体系,高标 准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水为脉、林田共生、城绿相依 的自然生态格局,基本构建生态与发展相得益彰、跨行政区 域共建共享、多元化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新体系,打造 生态优美、创新活跃、宜居宜业宜游的世界著名湖区和绿色 发展价值高地。到2035年,全面彰显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引领示范 作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生态服务价值体系,建成世界级湖 区生态体系,全面实现绿色发展价值高地建设,成为展示生 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二、建设协调共生的生态体系紧密围绕
6、减量、增容、提质的污染治理基本路径,突出 绿色发展的核心理念,逐步打造清洁、安全、美丽的河湖水 系,建立功能融合、廊道联通、服务多样的生态系统,筑牢 示范区生态绿色发展基底。(一)提升“一河三湖”水生态功能加强区域饮用水安全保障。开展统一规范的示范区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联合制 定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规,严格执行并落实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加强重点区域空间管控,强化太浦 河两岸生态涵养功能,强化太浦河干、支流污染控制,加强 流动源风险防范和面源污染治理,确保下游水源地水质安全。 联合制定太浦河区域预警监测方案,建立行业、部门间信息 共享机制。深化太浦
7、河区域生态环境应急联动合作机制,建 立完善太浦河区域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跨区域应急联动,强化联防联控,共 同防范和应对跨界环境污染。建立完善的太浦河流域水资源 应急调度和水质优化调度机制。建立基于水质目标的环境管理体系。针对太浦河、淀山 湖、元荡和汾湖提出明确的水质目标,协调统一区域水环境 功能目标。到2025年,太浦河干流水质稳定保持III类;淀 山湖水质达到IV类-V类(湖泊标准);元荡水质达到IV 类(湖泊标准);汾湖参照太浦河干流水质目标,水质稳定 保持III类。参照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对入湖河流的管 控方式,明确入湖河流总氮、总磷控制要求和水质
8、目标,将 水质目标列入考核评估体系并探索建立淀山湖-元荡氮磷总 量控制体系。编制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及生态建设实 施方案。针对一河三湖分别编制水生态功能提升方案,确定 水质达标和水生态改善的路径和主要措施,提出近期重点工 程并明确实施效果。制定并落实太湖生态水位实施方案,先 行在示范区探索建立跨省级行政区应急水源一网调度体系。 联合制订并深化落实太浦河、淀山湖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 项方案。深化落实示范区跨界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 建立系统跟踪评估考核体系。在现有河湖长制的基础上明确 断面水质达标职责,将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作为管理职责, 通过统一的监测、管理和考核平台进行水环境质量的跟
9、踪评 估和绩效问责。至2035年,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国控断面优I类比例100%,太浦河水质达到II类- III类,其他水体水环境不低于IV类。进一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运行水平。共同推 进水源涵养保护和水土保持基础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加快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以“四大服务片区、城区组团集 约、镇区适度集中”的布局为引领,截污和治污相协调,提 高污水收集处理及污泥处理水平。统筹衔接两区一县污染排 放标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大力推 进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进一步削减氮、磷等污染物, 强化水、泥、气同治,加强主要污水厂互通,推进“厂-网- 河(湖)
10、智慧协同管理,实现管网全覆盖、污水零直排。 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工作。结合城镇集中居住 区旧城改造、道路改造、新建小区建设等工程,推进城镇生 活污水纳管,逐步实现示范区范围内“污水全收集、管网全 覆盖、雨污全分流、村庄全治理”,并积极探索两区一县及 周边地区污水、污泥处理以及中水回用等设施的共建共享。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因地制宜建设区域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设施,优先推进太浦河、淀山湖流域等重点区域农村 污水治理工程。有纳管条件的地区优先进行污水纳管工作, 无纳管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采用合适的分散式等污水治理 技术。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建立长效管 理机制。着力推进
11、市政设施污染控制。结合城镇集中居住区 旧城改造、道路改造、新建小区建设等工程,推进区域雨污 分流管网建设,提高雨水利用率及污水处理效率。至2035 年,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均达到100%。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雨水资源化利用。通过可渗透铺装、生 态屋顶、绿色道路、下凹式绿地等技术降低地表径流系数。 充分结合社区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新建和 改造计划,设置海绵设施。试点“道路雨水花园”等雨水生 态处理处置技术,从源头上控制建成区地表径流总量。至 2035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 不低于50% (以固体悬浮物计),城镇建成区80%以上的面 积达到目
12、标要求。全面强化各类水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强 工业污水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 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国家 相关工业行业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标准,制定并 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落后产 能。提高工业集聚区集中防污治污水平,持续推进工业集聚 区截污纳管,工业园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并完 善雨污水管网破损排查、修复和养护制度,禁止偷排漏排。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种植业生态循环农业工程, 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降低农田 径流污染。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种养结合、农 牧循环发展。
13、持续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推广水产 养殖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加强农业面源 污染监测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强化航运污染控制。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物(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接收转 运处置体系,持续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全区域水体实行船舶 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零排放”。(二)建设协调共生的生态格局打造一体化生态空间格局。基于示范区生态景观格局特 征以及生态过程和人类活动的相互作用,建立区域景观生态 系统优化利用的空间结构和模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 全要素系统性保护,识别生态关键节点并实施重点保护,统 筹示范区水系连通,建立以河网水系为基质、以林地绿地为 斑块的生态
14、空间格局,打造以水为脉、林田共生、城绿相依, “点-线-面-基” 一体的区域景观自然格局,凸显江南水乡 传统生态特征;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优化城镇与湖荡之间、 组团与组团之间的生态空间结构,形成城镇和产业生态防护 体系。在集建区尺度上,重点考虑人居生活保障功能,推进 公园绿地、沿湖沿河绿道建设。构建“一心三区,三廊三链” 的先行启动区生态格局,协调景观游憩、调节小气候、栖息 地营造等多重生态功能,为居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协同推进“一心两廊、三链四区”建设。打造淀山湖、 元荡生态绿心,强化生态要素保护与修复,保障蓝绿空间完 整性和贯通性,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建设太浦河、京杭运河 两条清水绿廊,聚
15、焦水体优化提质、土地功能调整、产业转 型升级、公共空间连通、环境景观塑造等方面,依法依规清 退两侧污染源,打造集聚防洪、排涝、航运、生态等功能的 综合绿色生态廊道;构建北部、南部和中部三条连通主要湖 荡的蓝色珠链,促进水体有序流动,提升水生态系统自净能 力;根据水乡基底特征,构建大湖区、濠港区、湖荡区、河 网区四片以不同水形态为特色的生态片区。结合古镇保护和 美丽村庄建设,利用生态廊道将风貌各异的森林、农田、草 地与古镇、乡村有机连接,充分体现生态绿色人文风貌。推动水生态涵养区划定和保护,通过实施河湖岸线治理 修复、水景观塑造、水系连通、生态清淤等综合措施,打造 生态河湖群。统筹推进示范区湿地
16、保护和修复。建立示范区重要湿地 清单和示范区湿地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对示范区不同类型的 湿地开展主导生态功能和重要性评价,提出不同类型、功能 和重要性湿地的分级保护与建设要求,对示范区湿地实施统 一保护与管理,力争湿地面积在2020年现状基础上不再减 少。推动湿地保护政策体系一体化,统一湿地保护管理政策 法规、湿地修复规范、湿地生态补偿补贴和湿地生态产业发 展政策等制度体系。保持湿地面积,提高湿地保护率和保护 水平,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地标和城市湿地保护示范 区域,积极推动青浦区先行开展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在水流 速度较慢的支流与主干河道交汇处、大湖荡、绿廊、水源地 周边恢复自然湿地、建设人工
17、湿地,提高水体自净能力,重 点推进太浦河两岸支流及其连通湖荡水系的湿地建设,加强 对东太湖、汾湖及周边湖荡、金泽水源地-长白荡水源地、 淀山湖-元荡等重要自然湿地的保护力度,综合开展滨岸带 和水生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工作,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 功能。至2035年,骨干河道和主要湖泊生态生活岸线比例 不低于90%o(三)强化示范区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推进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加快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 造。重点针对化工、工业涂装、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 包装印刷等行业,加快推进结构调整或升级改造。先行启动 区上述行业优先完成升级改造。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 并建立动态监管机制,杜绝污染回潮现象。依法依
18、规加快落 后产能淘汰,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 淘汰力度。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 治。全面淘汰小型燃煤(重油)和生物质锅炉,实施燃油燃 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对区域内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 (重油)锅炉和生物质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提升挥 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水平。区域内禁止高VOCS含 量有机溶剂涂料、油墨、胶黏剂生产的新、改、扩建项目。 逐步推进区域内家具、集装箱、船舶制造、汽修、印刷等行 业实施源头低VOCs替代和推行环保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先 行启动区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 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
19、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 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 工和道路扬尘监管,推广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强化施工 扬尘监管,推广运用车载光散射、走航监测车等技术,检测 评定道路扬尘污染状况。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 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突出预防为主、强化风险防范, 整合示范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土壤和地下水统一监测 体系和监管制度。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加快推进示范 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共享,统筹开展耕地土壤环 境质量类别划定,协同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 工作方案,优化融合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预警网络。 实施耕地分类管理
20、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开展农业生 产过程中投入品、包装物以及灌溉用水等质量控制,积极提 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至2035年,实现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建设用地治理领域,建 立建设用地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整合集成示范区土壤污染重 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逐步形成优先管控名录和污染地 块清单,研究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相 关制度体系,推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信息纳入国土空间 基础信息平台,实现“一张图”管理。建立示范区统一的土 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实行动态更新,向社会公布,并 落实相应环境管理要求;注重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土地用途变 更引起的土壤和地下
21、水环境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实 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统筹完善的固废治理体系。加强区域内生活垃圾、 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 化,积极建设无废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快提升生 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补齐城 市污泥与工业固体废物终端处理处置短板,完成青浦区生活 垃圾焚烧(天马焚烧厂二期)及干化污泥处理设施、吴江区 生活垃圾发电扩容等项目建设,并实现稳定运行。通过共享 示范区周边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设施,兜底消纳农林废弃残 余物、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厂水体污泥等生物质资源。提 升示范区内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整体运营管理水平,加 快推动再生
22、资源高效利用及产业规范发展,形成废物资源综 合利用上下游行业联动格局。生活垃圾方面,形成各具特色 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模式。鼓励湿垃圾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 处理方式;以可回收物为重点,建立两网融合的回收体系; 以城市包装废物减量化为突破口,在快递行业推广逆向物流, 减少城市快递包装废物;党政机关带头践行绿色生活,通过 与市民贴近的“衣食住行”开展生活类固体废物减量及资源 化行动。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和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探索邻避设施共建共用机制。建 筑垃圾方面,建立建筑垃圾属地化分类处理消纳体系,建立 统一的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建筑垃圾产生、收 集、中转、运
23、输、分拣、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发布长三 角再生产品目录,并普及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与产品循环化 利用。工业固废方面,通过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实现工业生 产减废。鼓励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推动园区消废。合理布局 资源化网点,引领循环无废。互联网+挖掘废物市场价值, 实现供需匹配零废。深入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再制造 业态,实现产业体系低废。完善固体废物消纳应急机制,兜 底紧急情况清废。监管体系方面,依托国家信息平台,全过 程严格监管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行为。三、构建绿色创新的发展体系围绕示范区低碳绿色发展先行区的核心定位,聚焦绿色 创新发展和生态优势转化,重点推进清洁生产、生态园区、 绿色产品和绿色消
24、费,最终形成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 方式为一体的绿色生态完整链条,打造国际一流的产业创新 生态系统,加快建设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构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积极探索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 实现机制,加强示范区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增长、污染整治 和转型升级的互动关系研究,适时构建包括亩均产出、单位 生产总值碳排放强度和能耗水平等重点指标的绿色发展指 标体系,建立绿色发展评估考核机制,更加全面地衡量示范 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效益和水平。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到2030年前,整体率先 实现高质量达峰并稳步下降。基于示范区空气质量达标目标 和碳排放达峰目标,有效降低煤炭使用增量及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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