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手册共35页.docx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手册共35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手册共35页.docx(3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 司 级 安 全 教 育培训手册目 录第一章 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中,与我们有关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法律较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下面我们就本公司主要涉及到的一些重要法律、法规进行简要的介绍。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个方面的关系及其职责。其内容如下:1、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
2、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2、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3、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防患于未然,使员工努力做到保证自己,不伤害自己。4、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权责一致的原则;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从重处罚原则。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6、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构成犯罪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1、企业职工以及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管理人员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出3
4、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对破坏公共财物和设备以及有偷盗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我国消防管理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的规定。对不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引起火灾事故发生的,根据情况而定,追究其相应的事故责任。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5、保护法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确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6、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我们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以确保工作合法、科学、规范、有序、安全开展,切忌违法、违纪、违章作业。第二章 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安全生产是指生产过程中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
7、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效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企业的员工,涉及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
8、个方面。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归档等。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如下:1、 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7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三违”造成的。2、 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试用。3、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4、 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留隐患伤害自己或他人。5、 “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6、 消防安全四懂:
9、1)、懂得火灾的危险性;(2)、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3)、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4)、懂得火灾的逃生方法。7、 消防安全四会:(1)会报警;(2)会使用灭火器;(3)会灭初期火;(4)会逃生。8、 工完场清:当天工作结束后,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9、 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10、 危险因素: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11、 防护措施:为避免职工在作业时身体的某部位误入危险区域或接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隔离、屏蔽、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措施或手段。12、 个人防护用品:为使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
10、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用品。13、 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14、 用电: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15、 安全技术措施:所有为了避免危险而采取的结构上和说明性的措施。它可分为直接的、间接的和提示性的安全技术措施。16、 专业人员:受过专业教育、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识别出其所操作和使用的设备可能出现的危险的人员17、 触电(电击):电流通过人体或动物体而引起的病理、生理效应。18、 电气事故:由电流、电磁场、雷电、静电和某些电路故障等直接或间接造成建筑设施、电气设备毁坏、人、动物伤亡,以及引起火灾和爆炸等后果的事件。第三章 劳动者
11、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要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要实现这个目标,不仅各级领导要做出努力,更要靠千千万万在现场作业一线的广大职工。只有“安全”才能幸福;只有安全才能完成各项任务;只有“安全”才能挣钱养家。我们必须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本领,干活时懂得怎样保护自己,出现险情或异常情况,能够应变,做到“不伤害自己”现场施工是群体作业,相互配合,还
12、要注意不伤害他人。自己在高空作业,要注意下面是否有人操作;机器还在运转,自己擅离岗位,要想到会给他人造成危险;自己的工序没有尽职尽责,会给下面工序留下隐患等等,人人注意安全,安全才能有保障。操作时还要注意周围环境和劳动条件,时刻注意不要被他人伤害。发现危险和同伴违章要及时制止,注意保护他人不被伤害,不然一人违章殃及大家。为了“安全”,我们大家要多说一句话,多消除一个身边隐患,多制止一次违章,真正实现“四不伤害”。一 、从业人员的权利: 知情权: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培训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
13、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拒绝危险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紧急避险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二 、从业人员的义务: 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安全生产法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
14、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依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不履行该项义务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
15、急处理能力。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发生。第四章 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直接保护我们生命和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预防性装备,保护劳动者机体的局部或全身,免受外来的侵害。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防止或减少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工中毒危害的重要措施之一。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
16、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有权检举和控告。劳动防护用品种类有: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电焊防护面罩、有机玻璃防护面罩、有色护目镜、白光护目镜、防辐射铅服、防酸工作服、防酸手套、防酸胶鞋、高压绝缘手套、高压绝缘胶鞋、防尘放毒面具等。一般劳动保护用品为:工作服、劳保手套、绝缘鞋、雨靴、雨衣、口罩、卫生洗涤用品等。劳动防护用品按防护部位可分为: 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护发帽; 呼吸防护类:如各式防毒面具、防尘口罩; 面部防护类:如电焊面罩、护目镜、防冲击护具; 听力防护类:如耳塞、耳罩等; 防护服装类:如防静电服、防寒服、防水服等; 手足防护类:如各种防护手套、防护鞋及专用护肤品;
17、 防坠落类:如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应注意以下几点: 工作服要保持清洁,穿戴和体,敞开的袖口或衣襟,有被机器夹卷的危险,要做到袖口、领口、下摆“三紧”才便于工作。在遇静电的作业场所,要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赤膊工作。 安全帽要戴正、系紧护绳。缓冲衬垫要与帽体相距至少32毫米的空间,以缓冲高处坠落物的冲击力。安全帽要定期检验,发现下凹、龟裂或破损盈利及更换。 安全带: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佩带安全带。使用时要检查安全带有无破损,挂钩是否完好可靠;安全带要系在腰部,挂钩应扣在身体重心以上的位置,固定靠前,安全带要防止日晒、雨淋,并定期检验。 防护手套:劳动过程中对手的伤害最直接、
18、最普遍。如:磨损、灼烫、刺割等,所以要特别注意对手的防护。手套种类很多,有纱手套、帆布手套、皮手套、绝缘手套等,要根据工作的不同佩带。大锤敲击、车床操作禁止戴手套,以避免缠卷或脱手而造成伤害。 从事电、气焊作业的电、气焊工人必须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 凡直接从事带电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防止职业病作业伤害应佩戴的防护用品:从事有毒、有尘、噪声等作业的需佩带防尘、防毒口罩和防噪声耳塞,倒运酸瓶要穿防酸服、防酸靴、戴防酸手套和要及玻璃面罩、口罩,金属探伤作业要穿防射线铅服、戴放射线护目镜,防腐保温作业要穿防粉尘工作服、戴防风眼镜、电焊手
19、套,金属容器内涂刷树脂,戴送气头盔等。总之各工种都应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品,并认真穿戴使用。江苏有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各岗位劳动防护用品要求如下:岗位工种防护用品名称发放数量更换周期带锯截断截断工工作服2件/人6个月耳塞1副/人每月方棒清洗粘方棒工工作服2件/人6个月耳塞1副/人每月粘方棒活性炭口罩1个/人随用随取配砂浆砂浆工工作服2件/人6个月防护眼镜1副/人每月防尘毒面具1个/人3个月滤棉1个/人每天滤毒盒1个/人2周耳塞1副/人每月切片切片工工作服2件/人6个月耳塞1副/人每月防护手套1副/人每周硅片清洗硅片清洗工工作服2件/人6个月活性炭口罩1个/人随用随取耳塞1副/人每月防酸碱手套1副/人
20、每周防护眼镜1副/人每月烤板烤板人员工作服2件/人6个月活性炭口罩1个/人随用随取防高温手套2副/人每月配电房维修工高压绝缘手套1副/人每月绝缘鞋1双/人每年动力房维修工耳塞1副/人每月污水处理站机房维修工耳塞1副/人每月污水处理站操作工工作服2件/人6个月劳保鞋2双/人每年雨衣1套/人每年雨靴2双/人每年门卫保安人员保安服1套/人每年保安帽1只/人每年第五章 物品搬运及储存在工伤事故中,不少是由于搬运材料物品不得法或用力过猛,造成腰部、腕、膝、肘关节扭伤,以及压伤手指、脚趾等伤害。1、在搬运材料物品时要正确运用搬运技巧: 物品太重,便需他人帮忙。 如果是搬运小组便互相合作,只可由1人简单清晰
21、地发号施令。 凡有可能时,尽量借助机械。2、使用跳板装卸材料物品时,选用的跳板须是5cm坚固木板。3、在陡坡以及雨、雪等恶劣天气搬运物品时,要注意采取防滑措施。棒材、圆木等堆放要采取防止滚动的锁止措施。材料物品堆放不得堵住消防通道、应急设备和楼梯及过道。所有材料物品必须正确地堆放和固定,以防止倒塌、坠落事故的发生。4、在脚手架、平台上以及作业场所堆放的材料数量不得超过当天工作的需求量,更不得超过脚手架或平台的安全荷载。5、除非在受控并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否则不准在任何场所抛扔物件。6、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搬运及储存,应遵守特殊的搬运及储存的有关安全规定。第六章 消防安全一、燃烧的基本
22、原理1、燃烧的本质:燃烧,俗称“着火”。燃烧是可燃物质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一种放热发光的剧烈化学反应。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2、燃烧的条件: 燃烧的必要条件:为了更好地掌握灭火原理,首先应该了解物质燃烧的条件。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烧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点火源)。以上三个条件是发生燃烧的基本条件。然而,事实证明在某些情况下,虽然具备了燃烧的基本条件,如果可燃物的数量不够,氧气不足或点火源的热量不大,温度不够,燃烧也不能发生。亦只有达到一定量变,才能发生质变
23、所以,更发生燃烧,除了上述三个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充分条件 燃烧的充分条件:a.一定浓度的可燃物:要燃烧,必须使可燃物质与助燃物(氧化剂)有一定的浓度比例,如果可燃物与助燃物比例不当,燃烧就不一定发生。b.一定比例的助燃物:要使可燃物质燃烧,助燃物的数量必须足够,否则燃烧就会减弱,甚至熄灭。c.一定能量的点火源:无论何种能量的点火源,都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才能引起可燃物着火。d.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三者的相互作用。实验证明,燃烧不仅必须具备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并且满足相互之间的数量比例,同时还必须使三者相互结合,相互作用。否则,燃烧也不能发生。例如:在教室里有桌、椅、门、窗等可燃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司 安全教育 培训 手册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