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docx
《北京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规定,结合北京地区情况, 制定本办法。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类(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和公布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和公布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三)北京市各区县卫生局批准和公布的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四)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五)向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六)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 市中医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组织的继续医学教
2、育项目。(七)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八)自学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类别继续医学教育按照活动性质分为I类学分和n类学分。(一)I类学分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 .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 .经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5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6 .省、部(北京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二)n类学分1 .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 .医
3、疗卫生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3 .自学等其他形式继续医学教育活动。4 .区县级科技成果奖。三、学分授予办法护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每年都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数不低于 25学分。根据医院级别,分值要求如下:医院 级别I类学分R类学分学分 合计国家级、市级项目区县级项目、院内自管项目、自学及其它 活动三级医院101525二级医院71825 1一级及以 下医院52025I、n类学分不能互相替代。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5年内须获得国家级项目 5-10学分。(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1 .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考核合格者,按3小时授予1
4、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2 .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或I类学分中3、4、5项内容,经考核合格者,按 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3 .获省、部(北京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成果奖,按课题组成员排序递减授予学分:国家级奖一等奖25-21学分二等奖20-16学分三等奖15-11学分四等奖10-6学分省部级(北京市级)奖一等奖20-16学分二等奖15-11学分三等奖10-6学分同一成果重复获奖按最高学分授予。(二)n类学分计算方法1 .参加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2小时授予1学分。2 .参加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如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 继续 医学教育 学分 授予 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