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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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榆林实验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榆阳区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科学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和合作能力、运动和健康以及审美与表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和引导全体学生不断进步,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二、组织机构:1、 成立“榆林实验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呼 宁 副组长: 白恩省 张鹏飞 崔水利 安瑞珑 组 员: 冯 云 任红兵 杜飞飞 康建平 赵文宁 胡雷杰领导小组职责:根据教育局意见,制
2、定本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学校评定工作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在评价过程中接受投诉与举报,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2、成立教师评价小组。 组 长:班主任 组 员:任课教师 以3位教师为一组,组成各班教师评定小组;此小组按班设定,每班设一个小组。教师评定小组职责:根据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对班级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定。3、成立学生评定小组。 组 长:班长 组 员:班级按男女比例、各个层次成绩的学生代表、班级或团队干部组成班级五人民主评议小组。五人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由选举产生,须经全班师生公认一致通过,公示一天后,无异议,才能成为班级民主
3、评议小组,履行职责对各项采分点进行打分。小组除五人外,再增设一名替补成员。当组内成员涉及到为自己打分时,采用回避制度,由替补成员补充组成五人小组对组内成员进行打分。小组打分时,须有学校中层干部在场,进行监督,确保小组评议的公正性。 学生评定小组职责:对学生评定小组内成员的综合表现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定。三、评定的具体内容(一)维度及要素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榆阳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榆林实验中学检测维度内容分为六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其要素为四十六个方面。(二)测评点一级指标二
4、级指标三级指标自评互评师评总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热爱祖国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活动。2维护国家安全与荣誉,维护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3关心时事政治,关注祖国建设、家乡发展。思想道德4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观。5. 热爱生命、自尊自信、乐观向上,具有责任感。6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规范,维护社会公德。7语言文明、举止规范。8追求公正,诚实守信。9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热爱劳动,履行个人义务,增强服务意识。法纪意识10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11.认真参加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活动。12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环境保护13具有环保意识,积极参加环保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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