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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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规范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根据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 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对承担省局组织的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任务的承检机构组织开展的现场检查工作。1.3 组织实施省局食品抽检处负责承检机构现场检查工作的组织实 施。2. 内容和人员2.1 检查内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及项目合同书承诺条件保 持情况,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实施情况,食品安全抽样检 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实验室管理、质量控制等制度落实情 况,以及检验能力等。2
2、2 检查人员省局食品抽检处根据需要从省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库中选派检查员,组成检查组。其中组长1人,组员不少于 2 人。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应当具有丰富的食品 检验机构管理经验,熟悉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组员应当具有 丰富的食品检验机构工作或管理经验。必要时省局食品抽检 处可选派人员参与检查。2.3 检查依据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承检机构现场检 查表。3. 程序和要求3.1 检查对象省局食品抽检处每年组织一次对承检机构全覆盖的年 度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被投诉或举报的、 数据抽查问题较多、 不合格样品检出率异常、未通过盲样考核或留样复核检验的 承检机构。3.2 检查准备3.2.
3、1 在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前,省局食品抽检处确定检 查组组长和检查组成员,组建检查组。3.2.2 省局食品抽检处负责准备承检机构食品安全抽样 检验任务实施情况、拟抽查的样品、检查所需的文件等。3.2.3 检查组一般提前一日通知被检查的承检机构现场 检查事宜。3.3 现场检查程序3.3.1 现场检查开始前,检查组长应确定检查员分工、检查重点等。检查员应签署承诺书(附件 1 )。3.3.2 检查组应向承检机构出示现场检查通知书(附件2),说明现场检查程序、安排、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附 件3),告知需提供的材料及其他需配合事项。3.3.3 现场检查时,检查员应按照要求,对现场检查表 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
4、进行全面检查,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 况,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综合进行结果判定。3.3.4 现场检查可采取抽查原始记录、查阅文件资料、 现场问询等方式,可复制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电子数据等 进行现场取证。3.3.5 检查组长应召集检查员,研究检查情况,汇总分 析检查发现的问题,并与被检查的承检机构进行沟通。3.3.6 现场检查结束前,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填写现 场检查记录表(附件 4 )、承检机构现场检查问题汇总 表(附件 5 )、承检机构现场检查证据汇总表 (附件 6)3.3.7 检查组向承检机构现场反馈检查情况,要求其在 承检机构现场检查问题汇总表等文书上签字、盖章。承 检机构拒绝签字或
5、盖章的,检查组应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 问题汇总表上注明。3.4 承检机构拒绝、阻挠、逃避现场检查的,检查组应 将相关情况上报。3.5 检查组应撰写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如实报告检查过 程、发现的问题、证据材料、检查结果和处理建议,于检查 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报省局食品抽检处。4. 结果评价现场检查满分 100 分,以现场检查记录表(附件3)为依据进行综合打分, 得分大于或等于 60 分检查结果为通过, 得分低于 60 分为不通过。5. 结果与处理 未通过现场检查的,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 理办法(试行) 进行处理。6. 附则6.1 本细则由省局食品抽检处负责解释。6.2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
6、行。附件: 1. 检查员现场检查承诺书2. 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工作纪律反馈单3. 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告知书4. 检查员现场检查纪律要求5. 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表6. 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问题汇总表7. 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证据汇总表附件1检查员现场检查承诺书一、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坚持原则、文明礼貌。二、遵守省局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三、认真执行现场检查安排。四、客观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公正评价。五、未在被检查的承检机构兼职或担任顾问。六、与被检查的承检机构有利益关系的,主动申明并回避七、除需提交的证据资料外,不索取其他
7、资料。八、检查期间按照规定标准食宿,不携亲带友。检查员:日期:附件2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工作纪律反馈单被检查承检机构 名称年月日至检查日期年月日检查人员姓名对监督检查 工作的评价1. (是否)检查人员检查前,是否出具告之书和工作质量和纪律反馈 单,是否提供承检机构留存联?2. (是否)检查人员是否与告之书名单一致?3. (是否)检查人员是否开展了现场检查?4. (是否)检查人员是否现场抽查了检验原始记录?5. (是否)检查人员是否现场抽取了复核样品,对所抽取的样品全部当场进行封样?是否对样品采取了防拆封措施?6. (是否)检查是否现场通报发现问题及检查结论?7. (是否)检查人员在检查期间
8、中行为是否规范廉洁?上述选项中填写“否”的,请简要描述检查人员的违规行为:(本处填写不下的,可另附书面说明)对食品安全抽样检 验承检机构监督检 查的意见和建议被检查承检机构 信息电话:区号-E-Mail:传真:区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填表日期:年月日(单位公章)说明:如对检查工作有异议,请被检查承检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将本反馈单填好 并加盖公章后,按以下联系方式寄送或传真,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 13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传真电话:0551-63356106。逾期或未反馈视为 对此次检查工作无异议。承检机构签字(盖章)时间:年 月 日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由承检机构填写,一份承检机
9、构留存,一份寄检查单位留 存。盖承检机构印章(骑缝)回执单本工作纪律反馈单已于年 月 日收到。接收人签字:附件3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告知书(被检查机构名称):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 价通用要求、检验检测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要求、检验检测资 质认定食品复检机构要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 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办法、抽样检验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承担安徽省食品 安全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请予以积极配合。如有问题 请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处联系, 电话:0551-63356106 1
10、检查日期:年 月 日2、监督检查人员名单:检查组成员姓名组长组员协调员被检查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说明:该文书一式二联,检查组和被检查机构各执一联附件4检查员现场检查纪律要求现场检查人员对承检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必须严格遵守 以下要求:一、不准由被检查机构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二、不准使用被检查机构的交通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 检查工作无关的事项。三、不准参加被检查机构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 欢等活动。四、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 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六、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七、不准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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